風評:看日月光收購矽品案中消失的政府

2015-10-0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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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敵意併購矽品帶來「鴻矽戀」,但卻引發公司治理問題,政府則是「不動如山」。(風傳媒影像合成)

日月光敵意併購矽品帶來「鴻矽戀」,但卻引發公司治理問題,政府則是「不動如山」。(風傳媒影像合成)

塵囂1個多月的日月光敵意併購矽品、鴻矽戀成或不成,下周四(15日)答案就要出來了。不過,結果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整個事件中,不僅小股東的聲音與權益消失了,連政府的角色都不見,任憑股東權益與公司治理遭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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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在8月21日宣布敵意收購25%矽品股權,一周後(28日)矽品回擊,宣布與鴻海換股,讓鴻海占股達21.24%,日月光就算完成收購,股權也被稀釋到剩下19.69%。這段過程的問題不大,雙方都算是依法行事,各有其權益。

較值得檢討者反而是法令面的問題─上市公司發行新股與其它公司換股聯盟,且持股比重高達近2成,結果竟只要董事會通過即可,不必股東會決議。台灣的法令是否過於「厚待」公司經營者,而忽略其它小股東的權益?因為發新股來換股必然稀釋股權,代表的是其它股東權益被稀釋,且比例高達2成;但根據台灣法令,小股東連參與投票的機會都沒有。經濟部是否該回頭檢討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合理與否?

但這次併購最大的問題不是法令,而是公司治理問題。矽品董監事持股只有5%左右,整個經營團隊持股在1成上下。面對日月光每股45元的收購價,公司派一方面指價格過低,矽品股價應該至少有60元左右的價值,因此呼籲其它股東不要賣給日月光;但另一方面,一回頭卻又以每股35元的「賤價」(無論是相對於矽品自稱的60元或日月光出價的45元),與鴻海換股。

坦白說,公司派這種作法,外界的感覺就是經營者為了保住自家權位、避免被日月光吃掉,寧可犧牲其它股東權益,以賤價迎進「白衣騎士」,其它股東的權益則被稀釋─當然,最賺的是鴻海這名白衣騎士,幾乎可算一毛錢現金都不必拿出來,就能撿便宜貨。

Glass Lewis及ISS這兩家全球最大的法人股東投票顧問,在投票前夕都建議法人投反對票,原因是認為矽品股東會的提案「有公司治理的風險」,且沒有足夠的證明與鴻海換股的必要性,及換股為何沒有溢價。這段話既點出「鴻矽戀」的核心問題,更是對公司派最嚴厲的譴責。而如果不是因矽品額度資本額「不夠用」,必須召開臨時股東會提高資本額,外資連投票的機會都沒有。

此外,在日月光花了352億元,完成矽品25%股權的收購後,卻因矽品公司派刻意訂出的臨時股東會時間,讓日月光空有25%股權,卻無法參與。矽品作法未必違法,但明顯是「賤招」,也可能導致一個持股25%的大股東權益受損。

而部份矽品法人大股東的表現,也有公司治理上的疑問。矽品除了外資占了近6成外,其餘是持股2-4%的法人股東,主要就是幾家保險業者。面對日月光溢價超過3成的收購價,就保險公司實現獲利、股東權益而言,是該賣了。但也有壽險公司,為了老闆要「挺」公司派而決定不賣,以金管會的立場,這是否也有違公司治理?

遺憾的是面對這麼多公司治理、股東權益受損的情況發生,咱們的金管會是「不動如山」。矽品是上市公司,受證交法規範。經營權爭奪不能只是雙方律師在玩法律,更不該有所謂「賤招」橫行。矽品也有獨董獨監,理應依證交法維護股東權益,結果卻什麼都不做─甚至還出面為公司派幫腔,最後淪落到外資批評、譴責其公司治理出問題。

如果美國一家上市公司如此亂搞,由外資批評違反公司治理,早就被監理單位SEC查翻了。台灣的金管會,是失職了,完全沒有保護股東權益。

至於在兩家口水戰之中,稱對方是「奧」大股東、說法院如裁定股東會延開會是「台股災難」,罵對方多「惡意」等,讓人看到這些台灣上市公司的「大頭們」竟然是如此不了解、也不遵守市場規則,同時也是如此的民粹,不是用專業方式談問題,而是用民粹語言談事情。

看來,要檢討、該進修、要提升者,不僅是政府主管單位而已,還有那些大老闆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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