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考驗》自償性、救助性衝突 公宅難助弱勢

2015-06-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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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經濟弱勢租得起房,是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但政府必須在財務平衡與扶貧濟弱之間求取平衡,導致如今社會住宅租金高昂的情況。(合成:風傳媒)

救助經濟弱勢租得起房,是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但政府必須在財務平衡與扶貧濟弱之間求取平衡,導致如今社會住宅租金高昂的情況。(合成:風傳媒)

社會住宅的興建與出租,政府必須在財務平衡與扶貧濟弱之間求取平衡,但救助經濟弱勢租得起房,是社宅的核心價值,是故,失去了租金作為主要的自償項目,政府的財務平衡就顯困難。巢運發起人彭揚凱提出建言,希望台北市政府能將社宅(公共住宅)的「自償性」與「救助性」脫鉤,讓社宅的責任回到單純的救助「真正很窮的人」,而非「稍微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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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償性指的是政府蓋社宅後,要靠租金彌補建設費用;救助性則是以極低廉房價提供弱勢族群居住,達到社會救助的目的。

興隆一期市價7折 租金還是太高

長期關注台灣居住正義的巢運發起人彭揚凱直言,北市府預計將推出的「興隆一期」公共住宅,以市價7折計算租金還是太高,仍然沒有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他認為,以市府目前的做法,背後的思考僅是幫助「稍微窮的」,卻不是「真正很窮的」。目前北市約有1萬1000多戶低收入且無房民眾,既有的5000到6000戶社宅不但數量不足,每月動輒要1萬元的租金,也對接不到目標族群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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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將推出的興隆公共住宅一區,租金7折價對於弱勢族群還是太高。(取自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彭提到國外的經驗,日本、美國、韓國、香港等地,多半是以「收入能力」評估租金多寡,台灣以周邊市場價格作為社宅租金計算基礎很少見,總體計算下來,日、韓、港的租金約為周邊房屋租金的3到4折,遠低於柯市府的7到8折,顯見市府的社宅仍沒有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不過彭也讚賞市府突破《住宅法》中1/10提供給弱勢的瓶頸,將比例提高到1/3,且提供租金補貼,形同為台灣的社宅租金立下2段階梯式的租金計算結構。

自償性與救助性脫鉤 才能幫助弱勢

市府日前推出的第一批社宅遭詬病價格太高,柯P自己也常掛在嘴邊跟著喊,但下一批社宅並沒有大幅調降租金價格,究其原因,還是卡在北市府興辦社宅時,仍將社宅的「自償性」與「救助性」掛鉤,簡言之,又要財務自足、又要幫助弱勢家庭,這實在難兩全,想在中間求取平衡的結果,只會造成租金依然過高,達不到社宅最原始的目的,弱勢戶甚至會選擇繼續住在違建中,衍生更多問題。

彭揚凱解釋,國外的經驗是將「回本」的想法從社會住宅政策中拿掉,即「自償性」不是興辦公宅的前提,因為若想讓真正弱勢者租得起房,政府就不要想從社宅中賺錢、甚至在財務上也不可能打平。

彭估計,以平均1戶25坪來計算,每戶的興建成本約為250萬元,柯市府要蓋8年5萬戶,共需要1250億元,以都發局長林洲民日前提到公宅基金有90億元計算,財務確實遠遠不足,即便如此,他還是不認為該就此犧牲低價的租金,因為市府還是要回到為什麼要蓋公宅的目的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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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住宅平均1戶25坪來計算,每戶的興建成本約為250萬元,要求自償性,租金勢必難以提升。(資料照,王彥喬攝)

避免財務黑洞 尋找穩定財源

北市府擔心,一旦不考慮「自償性」,勢必造成財務黑洞!彭表示,市府應開發穩定的財源來填補,比方說,政府能以土地開發、都更相關回饋、房屋稅、地價稅等方式來支應公宅的相關支出,要以整體預算的格局思考,或依照國外的例子,由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惟台灣仍由地方政府全數自籌,失去了以國家格局調節財務、為社宅窘迫的金脈解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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