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幸觀點:細說彭文正的護照,兼論蔡英文的學位

2022-11-12 06:50

? 人氣

第三,社會力的不成比例:幾乎壟斷新聞媒體,豢養大批網軍的當局,與節目被停,自搭廣播媒體人進行訊息對抗。第四,以刑罪處理毀謗的不成比例:因為詳細分析的話,需要一本博士論文,只好留待高明。此處僅指出:雖還有許多國家法律像台灣一樣,有刑法的毀謗罪。此種源自英國的古老習慣做法,因與損害的性質不成比例,更可能與民主實踐相悖,許多國家法律早已毀謗除罪,純粹以民事侵權對待了。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第五,法律的目的與手段的不成比例:這是台灣法界通常唯一熟悉和在意的所謂比例原則,此處不再多談。第六,具體個案法律判斷的不成比例:沒有嚴肅考慮可能犯罪的嚴重性(不是貪贓枉法,殺人放火);迅速審理的必要性(據說台灣的海外通緝鬆散,逍遙法外者多如過江之鯽);剝奪權利相較增進公益的不成比例 (除了滿足官僚的權力慾及虐待狂之外,增進多少和什麼公益?); 根據現有可信的證據,兩造的那一方比較可能最後勝訴?(以我的判斷彭文正的獲勝率較高 ,對彭多加的懲罰或不便就不成比例)。總之,不在具體個案考量這些實質問題,只是形式上引用法規,做出一種合法的表象,更是另一種形式的違反比例原則(參見同上,L.B. and others  v. Lithuania(2022))。

統而觀之,籠籠總總,泰山壓頂,牛刀殺雞,不成比例,莫此為甚。

七,解決辦法

20210318-媒體人彭文正18日召開論文門記者會。(盧逸峰攝)
媒體人彭文正召開論文門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論文問題發展至今,不僅荒腔走版,而且腐蝕民主。如果以上的分析不算離譜,分析不是目的,撥亂反正才是要事。所以,應該盡速採取下列措施:

第一,外交部即發新護照,訴願不是唯一救濟。没有法律禁止行政機關自行變更原處分。即使原決定非由總統下令或建議,為總統職位的尊嚴,實有總統直接下令變更原處分的必要。

第二,檢調單位與當事人可以達成協議,保證當事人在適當時機回國應對毀謗訴訟, 不會受拘留或任何行動之不當拘束。

第三,釜底抽薪之計是:蔡英文撤回,或檢察官撤銷妨礙名譽的告訴。撤銷通緝。回歸理性辯論。

第四,就護照事件,糾正,彈劾,及行政懲處相關人員。

第五,解封1984年申請教織及升等審查等文件。

第六,責成相關單位研究廢止或修改漏洞百出,時代脫節的古老護照條例,以及毀謗刑事罪等法規。

八,延伸思緒:民主創傷,國安危機

已經說過:護照雖小,玆事體大。台灣社會二三十年就想完全脫離威權獨裁的實踐及人格,幾乎是不可能。我看「轉型正義」很多地方成了「變形正義」,甚至不是「變形正義」,而是「多行不義」。

以小看大,官僚抄來幾個法規,公文書寫出等因奉此,自忖天衣無縫,內心沾沾自喜,自詡秉承上意;完美達成使命。這是法律人或運用法律的公務員最沒有品格的表現。「於法有據」,「得提訴願」,「可以返國」,「國籍無礙」等等,官腔官調,洋洋自得。不要誤以為自己是在護主效忠,消滅政敵,依法行政,鞏固中央,甚至是 「緊緊團結在蔡主席的領導核心」 之下 「抗中保台」。這是在製造,延續,加速,推進,陷台灣於進一步國安及民主危機的愚蠢。

蠢事是政黨和外交部幹的。所以多講幾句,看起來幾十年表面是要打倒威權獨裁的政黨輪替,好像並非出於對民主自由的真正了解,而只似分贓不均,換人做東。而外交部不是打破頭都想進聯嗎?以此種對和平,民主,自由,人權價值的不解和實踐,進聯也只像走入大觀園。

*作者為律師/前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博士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