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應該改革的就是「菁英」:《我相信世界可以改變》選摘(2)

2018-07-15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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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兩任總統李明博與朴槿惠以政治力干預新聞編播,促使KBS和MBC兩家公共電視台記者為爭取新聞自由大舉抗爭。(資料照,美聯社)

韓國兩任總統李明博與朴槿惠以政治力干預新聞編播,促使KBS和MBC兩家公共電視台記者為爭取新聞自由大舉抗爭。(資料照,美聯社)

「人類發現的最偉大資產,就是確立走上徹底體現與實踐民主的路。這條路雖然遙遠,卻絕不能放棄。」─李容馬

該從哪裡消除積弊呢?

李明博、朴槿惠政權的九年,是我們遺失的歲月。自一九八七年六月之後,我們持續民主化的發展,確立了重視程序正義的民主政治,對經濟的民主主義也日益關心。然而李明博、朴槿惠政權卻讓一切倒退。如國情院為了獲勝,在非法選舉運動中,進行各種輿論操作,監控越來越普遍;關乎社會與經濟的民主發展則完全漠不關心。將財閥經濟包裝成國家經濟,社會兩極化日趨嚴重。從軍事政權起累積的社會積弊,再次浮上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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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C的報導引發大規模燭光集會倒李明博。(美聯社)
MBC的報導引發大規模燭光集會倒李明博。(資料照,美聯社)

二○一六年的燭光抗爭,和緊接而來的朴槿惠總統遭彈劾、文在寅政府上台,反映了韓國人民對清算社會積弊的熱切盼望。

二○一七年三月十一日,在光化門舉行的第二十次燭光集會,我剛好在前往醫院的路上,因此也參加了。那之前主辦單位就曾來邀請過,我以自己在鄉下調養而婉拒過。這次集會因為是憲法裁判所通過朴槿惠彈劾案之後的第一次集會,所以我上台說話時說了一個重點。我重申憲法裁判所通過朴槿惠總統彈劾案所引用的話。「清算社會積弊,最要緊的是從糾正檢察廳和媒體開始」。我的理由是經過二十年的經驗確認,這兩個領域是糾正社會的校石。

南韓民眾在首爾光化門前抗議,要求總統朴槿惠立刻下台。(美聯社)
南韓民眾在首爾光化門前抗議,要求總統朴槿惠立刻下台。(資料照,美聯社)

檢察廳是維持社會法律秩序的組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然而檢察廳卻沒有貫徹這個原則。軍事政府時期,檢察廳帶頭拷問,捏造證據,宣判有罪。民主化之後也沒太大轉變,依然間接操縱,依然有很多是「有錢無罪,無錢有罪」。三星李健熙、李在鎔父子的非法繼承,經過七年了都不進行調查,共犯也僅止於不拘留起訴。和偷一塊麵包就被宣判拘役的尚萬強,形成極端對照。李在鎔副會長一審被判五年拘役,有輕判嫌疑。

這也不只是三星的問題,勞工一罷工,立刻就派警察前來,對許多人控訴非法嫌疑。面對拖欠薪資或違反勞動法的資本家,則根本沒有什麼像樣的處罰。這是因為警察根本就站在資本家的同一邊。

政治上偏頗的搜查,就更不必說。朴槿惠政府四年任內發生的NLL有關南北高峰會談對話錄非法外洩事件、鄭潤會國政壟斷疑惑案件、國情院搜查非法選舉運動被施壓、蔡東旭檢察總長私生子相關資訊外洩案件等,都沒有進行徹底的搜查。太容易發生被害者和加害者對換的鬧劇。這就意味著法律在執行面上的荒唐。

其實韓國的憲法或法律在立法面上周全得很,因此只要踏實地執行現有法律,就可以相當地維持住我們社會的基本秩序。

韓國憲法或法律保障勞工的罷工權,非法罷工這句話本身就不成立;若對違反勞動法或拖欠薪資的資本家執法,勞資文化就會朝合理的方向變化,資本家就會更認真看待勞資協商。

檢察廳若依原則執行法律,財閥就不會賄賂,或是亂撒政治獻金,要求特權。三星副會長李在鎔的拘留,是從李秉喆而李健熙一脈相傳的遺緒。他們把就算違法也不會被處罰的錯誤榜樣留給後代。財閥過分地侵害小商店的權益時,公正交易委員會或檢察廳如果能依法執行,就能糾正許多情況。要糾正積非成是的不法賺錢的文化,才能確立我們社會的根本。「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應該成為不變的真理。

2018年2月5日,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因行賄案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AP)
2018年2月5日,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因行賄案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資料照,美聯社)

媒體改革也和檢察改革同等重要。民主化社會裡,選舉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若想在選舉中獲勝,就要有有利的輿論,因此權力在握的人才想操縱輿論。政治權力一旦掌握媒體,真相就會被蒙蔽,不僅國民,連權力者本人也看不到真相。封住媒體的嘴,並不能改變事實。操控統計,隱瞞經濟兩極化加劇的現實,無法壓抑人民的不滿。朴槿惠政權之沒落,是崔順實的女兒鄭維羅的一句「財富也是一種實力」,才讓全體國民不滿到最高點。

事實上,媒體批判政治權力,也有一種代理發洩的功能。世上不存在能讓國民完全滿意的政府。媒體正當地批判,反而具有紓解民怨的功能。還有媒體適當的批判,也好讓政府在民怨擴大前防患未然。朴槿惠政權突然沒落的背景,就是因為不給媒體這種消除民怨的功能。

讓媒體得以扶正,不僅是單純地要遠離政治勢力干預的問題,對社會方向也有更大的意義。倘若檢察廳是扮演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的作用,那麼媒體就是透過檢視社會的真實面,來幫助打開未來。媒體若能自由報導,人們才能盡情討論目前思考的東西及未來重視的東西。在這個過程中,社會的議題就會自然浮現,逐一解決。這是民主政治傳統的發展模式。

當我們社會上各種兩極化對立的情況加劇,經濟民主的聲浪高漲時,媒體應該自覺地發掘這些議題。這樣我們的社會問題才能逐一解決,社會才能得以進步。萬一媒體被政治權力、媒體主、財閥等控制,這類本能的發展模式就無法順利運作。社會議題會被政治權力、媒體主等扭曲,原本應該在適當時間出現的合理議題就無法順利出現,媒體又會再次變成壓抑甚至使我們社會窒息的工具。媒體站穩了,人民才能自由發言,政府才能扮演好自己的作用,社會才能得以發展,並且看到未來。

檢察改革和媒體改革,是清算社會積弊的出發點。清算社會性積弊,是為了導正經濟民主主義和不平等的經濟現象。過去政府的最高目標是讓人民不挨餓,可以生存,現在則應該超越這個階段,讓所有人得以享有平等的機會。不能因為是財閥,就給予過多特權。同工,就應該同酬。應該創造一個環境,讓所有努力工作的人都能得到自己應有的報酬。如果說過去我們給了財閥過多的特權,那現在就應該保護社會上的弱勢。我們應保障社會中的果實,都能由人們均等享有。

要打造這種社會,就要導正檢察廳和媒體。目前我們檢察廳和媒體無法發揮作用的理由是什麼?我認為只有一個理由,檢察和媒體的人事權,是由政治權力,尤其是總統所掌握。在實際是由總統任命檢察總長或報社社長的情況下,檢察或媒體就不可能從政治權力獨立。應該讓檢察廳和媒體的人事權回歸給國民。雖然不能像選總統一樣,由全體國民選出,但是如果能讓透過抽籤選出的公民代表參與,就可以簡單地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公民代理人制度。

公營電視台應從政治獨立

關於檢察官的問題,前面已經說了很多,現在我們簡單地檢視一下公營電視台的問題。李明博政府之後,MBC和KBS等公營電視台徹底崩壞,我們因而領悟到公營電視台錯誤的管理結構,公營電視台受到政府的控制。MBC的情況,放送文化振興會是持有百分之七十股份的大股東,正修獎學會持有其他百分之三十,因此由放文振全盤決定MBC的社長和主管人事。放文振的理事會是由朝野推薦組成,朝野人士比例通常為六比三。表面上,理事會由律師、教授、媒體人、公民團體人士組成,然而實際上他們無法脫離政治的影響。KBS也很類似,掌握社長和主管人事權的KBS理事會,朝野人數比是七對四。和放文振一樣,他們也無法脫離青瓦台和朝野各黨的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誰執政,想當公營電視台社長的人,就要往青瓦台和執政黨靠邊站。站到在野黨那一邊,又想當候選人的話,那就是只想累積自己資歷的人。放文振或KBS理事會一般開會的時候,也是同樣的情況,不論議題的內容是什麼,只要表決,就會出現和朝野人數比例相同的投票結果。媒體完全被政治所掌控。

從金泳三開始,經歷了金大中、盧武鉉,我們社會的民主政治逐漸發展,媒體的自由也持續擴大。然而進入李明博、朴槿惠政府階段,所有一切都開始改變。我們的民主政治退化,媒體自由也極度窒息。因為政府太容易掌握國營電視台的管理結構了,透過放文振和KBS理事會就可以間接行使影響力。

改善公營電視台管理結構的聲浪逐日高漲,民主黨和公民社會好不容易就一個「防止整控媒體法案」達成共識。放文振和KBS理事會人數增為十三名,朝野理事會人數調整為七對六。選聘社長的時候,導入不是理事會過半,而是要三分之二贊成的特別多數制。這樣,在野黨也有機會選出他們覺得合適的人。

但是我認為,很令人焦慮的是,這是最糟糕的方案。這樣選任社長的話,只要在野黨不同意,無法做出任何決定,陷入膠著的可能性相當高。對於轉為在野黨的自由韓國黨,這當然是件好事。在野黨想要的人無法坐上社長位置,也要讓他們反對的人當不了社長。

那麼朝野全都同意的人,又會是怎樣的人呢?通常是會看兩邊臉色的機會主義者。金在哲前社長就是能得到朝野支持的人。不管誰掌權,他都準備好站在對方那一邊。相反的,個人色彩太過明確、有信念的人絕對無法成為公營電視台的社長,因為在野黨絕對不會同意。如果按照目前國會提出的修法方向來看,那會產生比現行法令之下任命社長還糟的結果。當然,我說的前提是文在寅要像金大中、盧武鉉政府那樣尊重媒體自由。

由於這些問題,也有人建議,在放文振和KBS理事會裡除了朝野推薦人士之外,也引入些公民團體推薦的人。不過,要哪些公民團體推薦呢?如果只引入「參加連帶」或「民主媒體市民聯盟」所推薦的人,那麼在野黨就會反對。他們一定會主張,為什麼「韓國自由總聯盟」或「新右派」等團體就被除外呢?結果是,公民團體推薦的人士,也要計較是進步或保守,也要計較朝野。

就是基於這個原因,我認為在公營電視台選任主管這件事情上,政黨要完全抽手。既然大家都說國營電視台要獨立於政治之外,那為什麼公營電視台的理事會要由政黨推薦呢?我們等於把自己陷入代議制度的陷阱。

因此我想到「公民代理人團體」的制度。針對想當社長的候選人,召開朝野公聽會,檢查各個候選人過去做過什麼,道德上是否有問題,是否具有業務能力。然後,由公民代理人團體觀看所有過程之後進行投票。

南韓的兩大公營媒體MBC和KBS罷工。(美聯社)
南韓的兩大公營媒體MBC和KBS罷工。(美聯社)

國民應該改革菁英

每個社會都有菁英,菁英負起帶領國家的重要作用。我們國家也是一樣。從大韓民國成立以來,我們大量製造了菁英,以便推動這個國家的前進。然而,為什麼要由少數的菁英來帶領一整個社會?菁英就總是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嗎?我們幾乎從不曾提出這種問題。因為菁英自己固然總是顧盼自雄,一般大眾也認為菁英總是對的。

在首爾中央地檢廳採訪時,我常和部長檢察官們聊天。聽他們說話,由衷地認為他們是菁英,總是非常有邏輯,完全找不出一絲破綻。令我奇怪的是,換作從整體架構來看,就很難同意他們的看法。他們非常忠於持續了數十年的檢察官組織倫理,問題是檢察官這套守舊的組織倫理已經大幅偏離了人民的常識,而他們自己完全沒意識到。真令人氣結。你和他們談常識,但他們就拿組織倫理來反駁。這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我和企劃財政部與外交部公務員見面的時候,也面臨同樣情況。他們是通過公務員資格考試和外交考試的秀才。非常忠於自己的邏輯。他們的組織倫理就是,忠實地傳承數十年的經驗。然而,萬一他們建立在過去經驗上的組織倫理和目前的時代精神不再一致了呢?

這些菁英還是習慣操弄「紅鬼子」,習慣財閥中心的經濟成長邏輯。看看朴槿惠政府和日本協商慰安婦的結果是什麼就知道了。他們的組織倫理已經偏離了人民的常識,然而他們還自以為非常現實。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理由很簡單。菁英一輩子都關在自己的組織內生活,不曾走到外面。自己彼此認定,彼此獎勵,一旦感應到外界入侵,就挺身而出保護組織。被關在狹隘的組織邏輯裡,卻高呼講求真理。他們越是獨善其身,越會淪為被改革的對象。

究竟應該由誰來改革落後於時代的菁英呢?若不改變他們,改革絕對不會成功。不是說過嗎?改革比革命還要難。要超越封閉的菁英前行,只能仰賴大眾集結的智慧。要等到一般人民立足於常識的意見,能夠直接影響議事的決定過程,才有可能超越代議民主的侷限。

其次,要改變原來增補菁英的系統。繼續維持公務員資格考試、以年功序列升遷的線性結構,就算多麼具有改革傾向的人,也會成為既有組織邏輯的俘虜。要引入大破大立的人事系統,才能打破原有的組織倫理。為了實質從外部添補新血,應該開放門戶。我們不該忘記:唐太宗引進科舉制度的理由,就是為了打破原有豪門菁英封閉的圈子,排除既得利益,創造新的組織文化。

*作者李容馬(이용마),於1996年進入MBC電視台擔任社會記者。2012年為了訴求新聞報導自由與正義,與工會成員一起策劃了為期170天的罷工活動,因而被MBC電視台以「擾亂公司內部秩序」為由解雇。之後以「韓國社會群體分裂與政黨重組」為題,取得首爾大學研究所博士學位,四處登台演講。也曾在媒體合作工會的國民電視台主持名為「李容馬的韓國政治」談話性節目。2016年被診斷出腹膜癌末期,目前與家人一同在位於京畿道的家中療養,並盼望韓國社會能走向更光明美好的未來。本文選自作者著作《我相信世界可以改變──韓國MBC記者提供的鏡子》(大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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