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國中小學習評量,是解決升學壓力的特效藥或是安慰劑?

2018-04-1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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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樂見台灣中學教育走向更鬆綁、更多元的作法,也期待適性發展理念的落實,但是要完成這些事,配套措施必須考量完善。」(示意圖,取自naosuke ii@Flickr)

「我們樂見台灣中學教育走向更鬆綁、更多元的作法,也期待適性發展理念的落實,但是要完成這些事,配套措施必須考量完善。」(示意圖,取自naosuke ii@Flickr)

最近教育部因應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教,想要把長久以來使用的常模參照測驗方式改為標準本位的方式,根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成就素養導向標準本位評量」網站這項改變是基於以下理由:「過去課綱各學習領域雖訂有能力指標,卻不易轉換成適當層級的評量標準,也缺乏評量示例,導致教師在進行評量時缺乏參照準則。以目前教育現場最常使用的評量方式而言,大多採取「常模參照」的評量方式,其主要目的便在區分學生的相對地位。然而,長期以來,這種無共同參照準則,過於強調量化的考試結果,導致教育現場忽略學生的質性學習歷程,亦強化了與他人比較的競爭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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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評量標準則是採「標準參照」的方式,透過絕對的學習成就表現標準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成就表現。其目的在於了解學生對於學習內容的精熟程度,即學生知道多少與知道的程度為何。使用標準參照的測驗會依照事先預定的標準,將測驗分數轉換為「是否合格」或「是否精熟」。也因為此「絕對性」的觀點,標準參照並不需注意排名或與他人的分數進行比較,學生自己的學習狀況才是標準參照關注的焦點。由於評量標準是以質性描述來說明學生的學習成效,若教師使用評量標準來評量學生,不僅可知道學生經過一系列的教學活動後,其表現為何,並能診斷學生需要加強學習之處,即時進行補救教學,以此提升學習成效,達到適性教育的教學目標」。

各位了解嗎?不了解是正常的,我們把它翻成大白話,分條列出就會比較清楚了:

以後沒有100,90這種分數了,只有:非常好、好、合格、不好、超爛(官方說法會比較好聽)。
沒有排名了,因為考試就是一個門檻,超過就是合格,根據超過得多少決定是你是好還是非常好。沒通過就是不好,差太多就是超爛。

每種語言都有不同的邏輯,掌握住了將大大提升學習效率。(示意圖/Pexels)
「評量標準則是採『標準參照』的方式,透過絕對的學習成就表現標準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成就表現。」(示意圖,取自Pexels)

這樣做是因為升學主義太嚴重,歷經廢聯考、改成學力測驗、又改成教育會考,但是還是沒解決問題,所以現在既然是十二年國教了,會考當然就不用存在。但是學生的篩選還是需要的,所以弄出這一套來。

教育部並且指出澳洲、美國、英國都已採取標準本位評量來改善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成就,想藉由與所謂的先進國家掛勾的方式來說服大家。

教育部的心聲我們聽到了。的確這也是一直以來試圖解決台灣升學主義的努力之一,但是它會是特效藥還是安慰劑,是可以一針見效,還是只是提供短暫的分心效果,到頭來問題還是沒解決,或是反而產生一大堆副作用呢?

由於目前還未正式實施,因此假設一下應該不算犯法。我們可以先看看它是如何運作的。簡單來說,由於不再使用百分制,只有五級等分,因此要先有一套評分標準,而這套標準已經由師大心測中心發展多年,因此理論上應該相當完善,而且實際上世界已有英國、澳洲、美國、紐西蘭、瑞典在使用標準參照,因此應該也有很多可以參考的例子,我們可以假設這套標準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要如何執行呢?這裡有個實際的英語聽力標準例子可以看看

A(優秀):能整合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與隱含意思

B (良好):能整合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與隱含意思,偶有錯誤。

C (基礎):能擷取明顯、簡易或局部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或隱含意思

D (不足):僅能有限地擷取明顯、簡易或局部語音訊息語音訊息,指出主旨大意或隱含意思

E (落後):未達D級

大家倒不必驚訝能力指標為何如此模糊,原因是它本來就是這樣模糊表示,世界各國的標準也是如此,對學校和老師也不成問題。不過問題是:台灣家長了解嗎?

打個比方,考十題聽力,以老師的判斷,全對或錯一題算A,錯兩到三題算B,錯四到五題算C,錯六到七題算D,八題以上算E。學校和老師沒問題,家長可不願了:為何不是全對才是A?為何錯兩題不能算A? 兩派到學校一吵,登時就是天下大亂。

這種家長造成的困擾也就算了,反正這算是無法掌握的外在因素,到時見招拆招再說,那麼內在因素呢?目前全台國中教師,沒有人正式使用過標準參照,即使是以前的五等第九分制也是從百分制的常模參照換算過來的,因此勢必要重新訓練,那麼要花多少時間和經費訓練目前現有的老師呢?不曉得教育部和心測中心是否已有估算呢?

標準參照不單單只是訓練老師,由於標準是全國統一,因此必須要所有老師的標準通通一致,比方說英語口語能力,全國老師的評分標準必須要一致。這看似不可能的任務,國外是以專責機構負責以及持續訓練老師來達成的,也就是不單單是訓練,而且是持續、定期招回訓練,這其中的人力物力,以及成立專責機構的花費,不知教育部準備好了沒?

此外,為了監督老師的評分品質,還必須雇用額外的評分員,固定抽查老師們評分狀態,確保沒有偏私或出狀況的情形。老師評過的考卷也必須還要抽查加以審核,如果學生對評分有疑義,也必須重新評分,這些額外的龐大工作不知有無考慮到了?

在教師方面,以往只要透過百分等級的小考、段考來打成績,以後不再如此了,所有成績必須透過敘述性的方式來評比。這是比較科學的,也可以明確診斷出學生的個別能力狀況。比方說小明以往只有一個英文成績,以後就是聽力A級,口語B級,閱讀B級,寫作C級四個成績,那麼老師就可以針對他的寫作做加強。這是很不錯的理想,然而在實務上可行嗎?先不說老師工作量的增加,那不只是恐怖兩個字可以形容,而是根本無法實行。以紐西蘭來說,老師每週平均要花5.2小時在做評鑑,一天平均要一個小時,週末時間不計。以台灣中學教師目前的教學時數,可能達到嗎?

最後,改成標準本位評量之後,是否要以此當做進入高中的依據?

在台灣,如果跟升學沒有關係的,學生跟家長就毫不關心,隨便教育當局、學校和老師去煩心,比方說童軍成績和音樂成績,從來沒有人去過問。大家關心的是會考科目,分數高的才能進明星高中。如果改成標準本位,並以此當做進入高中標準,那麼就會如十幾年前計畫採取平時成績當做入學依據一樣,老師學生家長都隨時緊繃,斤斤計較,每次段考都是一次小聯考,而比較需要主觀評分的科目,如英語口試,美術作品,就成了爭論中心。除非教育部貫徹社區高中制,完全廢除明星高中,國中升高中就如同目前國小升國中一樣,不再分發,而是用學區制,這樣的標準本位評量才能發揮它的作用。

另一種預想:如果使用標準本位評量,但是配合統一的外部評鑑,如現行使用的會考,那麼爭論除了校內評量公正性外,還多了所佔的比例多寡應該多少,這可能又成另一個焦點。而問題會跟上述一樣,只要牽涉到升學、選擇學校,就是永毋寧日。

如果台灣中學教育正式要改採標準本位評量,還可能要先預想兩個狀況:

其一,面臨如其他各國PISA成績下降的問題。目前實施標準本位參照的國家如瑞典、美國、澳洲、紐西蘭,紛紛遭到一項挫折:PISA成績的下降。PISA是學生能力國際評量計劃 (the 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的縮寫,評估世界各國十五歲學生的教育成就。由於採取標準本位評量,學生只要及格過關即可,因此沒有動力繼續認真念書。針對此項弊病,如紐西蘭就另外再增加兩級:極佳(excellence)和優秀(merit)以鼓勵頂尖學生繼續努力。然而,這是否變相回到以往升學主義導向的時代,仍有待觀察。

其二,家長與學生仍舊追逐最高等級的成績,藉此進入明星高中,因此升學主義仍舊沒有消失,回到以前聯考,現在會考的窘境。這可能是台灣比較可能發生的狀況。那這樣有改等於沒改。

以紐澳來說,他們是用多學科方式提供學生多項選擇,來發掘學生性向與興趣。比如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和維多利亞州都有一百個以上的學科可供選修,紐西蘭也有五十個,只要有核可的學科都算畢業學分。但台灣只有十來個學科,學生根本沒得選擇,只能開什麼修什麼,當然就會在既有學科上鑽牛角尖,追求最高分數。

芬蘭計劃移除「單一學科」存在。(示意圖,圖/Roman_Mager@Unsplash)
「台灣只有十來個學科,學生根本沒得選擇,只能開什麼修什麼,當然就會在既有學科上鑽牛角尖,追求最高分數。」(示意圖,取自Roman_Mager@Unsplash)

而標準本位評量想要達到的診斷目標,在台灣目前學校課程也是不可行的。原因是國外是用選修跑班制的方式,根據自己程度去選課。比方說英文好的學生可以直接跳過國一英語去修國二程度的英語課。而台灣的年級、班級制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就算可以,也會被抨擊是能力分班,台灣教育當局不可能承受這種民粹式的指責。

因此,要想實施標準本位評量,教育部必須先有體認,這不單單只是改變評量方式而已,而是牽涉到所有中學教育制度的大變動。首先是教師工作的巨幅增加,如果貿然實施,一定是現場老師的大災難。如果不在增加教師員額、減少授課時數和減少班級人數上做大幅改善,要不就是窒礙難行,要不就是虛以委蛇草草交差,這樣對改善教育無濟於事。紐西蘭已經遭遇到教師員額不足與要求教師大幅加薪的聲浪,就是一項警訊。其次,對家長與學生的宣導和教育要徹底。紐西蘭除了由學校、老師宣導國家標準的內容,也透過網站、發送宣導手冊來增加家長對評分標準的了解,因此家長可以知道學生是如何受評鑑,何時受評鑑,評鑑的內容與等級等等。如此對改革的阻力才會變小。第三,學科鬆綁,不是只有國英數自歷地生公才是科目,台語、客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登山、修自行車也通通要算學科,像是在澳洲中學,光語言課程就承認65種。而學生也要能自由選課,打破年級班級的限制,也就是班級導師就不再存在,或是功能式微,所以這會是學制設計的大變動。而學科鬆綁本身也會產生另一個問題,就是學生傾向選擇容易的科目,只求畢業即可,如此對未來能力不一定有幫助。第四,要成立專責的評鑑機構,如紐西蘭的NZQA,專門負責全國的評鑑工作,他們的工作除了出考題、安排考試之外,還要到各校去監督校內評鑑的水準與過程,以期達到全國一致。

我們樂見台灣中學教育走向更鬆綁、更多元的作法,也期待適性發展理念的落實,但是要完成這些事,配套措施必須考量完善。國際上已經有許多實施標準本位評量的例子,相信教育部也已經經過審慎評估。總之,不可能單單改變評量方式就期待達到教育部所希求的效果,在這條路上,要走的還很漫長。

*作者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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