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妓權17年 鍾君竺:親眼見證廢娼政策殺人

2014-07-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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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當時是一個大新聞,因為官姐在媒體上的印象還很鮮明,不少媒體也敬佩她,輿論風向也同情她,我們更花了很大力氣去找蘇貞昌和台北市長馬英九算帳。那時我真覺得,官姐的死如泰山之重,連一些過去不太表態的學者與社會團體都開始動了,開始思考「如果早一點推性工作除罪化,官姐是不是就不會死?」我認為官姐的死,也帶動了2009年的大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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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其實很多人現在都認可這是一種工作,但不是一個平常的工作,思考性工作除罪化議題,有時更牽涉怎麼看待自己和性交易的利益關係。我們聽過一些太太擔心,若性產業開在她家隔壁,先生是不是就很容易跑去?還有人說,不知道要怎麼教小孩?背後思維隱含「這種行業不需要付出太多勞力、好逸惡勞、愛慕虛榮」等印象,怕小孩朝這種「志向」看齊,於是也出現一種論調說,真的要做性產業,就劃1個專區或去人煙稀少的地方,例如山上。可是,日常生活中的性產業,尤其都會區,就已經在大街小巷裡了啊!按摩店、旅館、三溫暖都有,大家心知肚明,整個社會的意識,卻還沒走到把它「平常化」。

投入公娼抗爭 思索婚姻、家庭、性伴侶關係

投入1997年9月開始的公娼抗爭,對我也是很大的衝擊。那時我20歲,念台大哲學系,是個中產階級的公教家庭小孩,有點不食人間煙火,但台大勞工社5月邀請女工團結生產線的王芳萍來講課,我聽到她講《中國時報》工會的經歷時覺得有趣,暑假便在女線當義工。機緣巧合之下,銜接到公娼抗爭。

當時,社會上根本還沒有「性工作」這個詞和概念,是公娼抗爭才打出來的。在那之前,我所受的女性主義教育,黃淑玲、劉毓秀等學者告訴我們的,也是「性是不可以買賣的」,直到那時我才開始反省,為什麼我們那麼快就接受「性不可以買賣」這個概念?是不是跟出身背景有關、跟階級有關?對於大學生而言,發展情慾處處是機會,不太需要性消費,像我聽過1個公車司機說,他1天上班15、16個小時,離婚並非他不會經營感情,而他需要「性」的時候,買春又有什麼不對?

對於學術上主張「性不能買賣」,我也認為這種論理太把「性工作」特殊化。同樣是勞力工作,性工作的勞力為何不成立?我不會過度美化性產業,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各種服務業一樣,重點是讓消費者、讓客人爽,不是自己爽。但細緻來談,娼嫖關係不是傳統的女性主義者想的那麼簡化,作用權力關係有很多因素,並非客人一定是強勢的、小姐一定是受害的,雙方有彼此的條件。我聽過菜鳥客人遇上年輕貌美的小姐,小姐條件好,不怕沒生意,對客人很兇的個案。而如果小姐在整個大環境裡是弱勢,建立制度、改善工作者的勞動處境才是治本,目前性工作者當然還是女多男少,但對我來說,「性」的污名壓迫女人,就更應該打破污名,讓女性有需求的時候也可以消費。

「我無法輕言離開」

在公娼阿姨們的世界裡,我理解到婚姻、家庭及傳統的單一伴侶關係不是人生的全部,也看見本來想不太到的。婚姻、感情樣態的多元與變遷,不一定像童話故事那麼簡單美好,娼館正是戳破這一切的地方,我開始面對感情的實相。一方面那個年紀,也是我個人對性、身體展開探索的時期,逐漸理解到性與愛不一定重疊,使我反思「性道德」這種東西;反廢娼運動一路走來,我從這個運動裡得到很多養分,深刻影響我生命裡核心的部分,影響我和家人、情人的關係。你問我有沒有想放棄的時刻?每當我看到自己的無能和挫折,就覺得搞運動的確需要「強壯」,但這是一體兩面的東西,我在這裡受到的滋養,也不是其他工作能夠給予,我無法輕言離開。

在公娼阿姨們的世界裡,鍾君竺理解到婚姻、家庭及傳統的單一伴侶關係不是人生的全部,也看見本來想不太到的。(葉信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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