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學術界的好康逗相報!

2017-09-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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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學術競爭激烈,當然是早有學者發現錯誤,但大家都是懶得理會,只在心中鄙視:這就是台灣的水平!我付出九個月的時間去奮戰,讓它成功下架,等於是向全球學術界宣告:台灣人監督台灣人學術品質的機制、勇氣、道德與文化,正在形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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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沒有像美國文化一般,有許多網站對學術研究結果大鳴大放,更是相互競爭扒糞的規模與深度;美國學術界從業人員深怕發表的結果被公然嫌棄,更別說是舞弊了!敢於公然揭弊是台灣學術進步的一大步,讓國際期刊意識到台灣已經形成監督機制與文化時,就會對台灣的學術論文品質較為放心。

背書保證與獨立董事官位

被我揭露的爭議論文作者之一的Chiang,也是我在「不懂,不要掛名!沒時間閱讀,更不要掛名!」文章中,揭露的另一篇疑似舞弊的文章作者,是政大商學院的師生。基於這次經驗,我不向政大或教育部檢舉,已經直接向國外期刊檢舉。

圖2:作者在去年與國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林院長與秘書的通訊內容。(作者提供)
圖2:作者在去年與國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林院長與秘書的通訊內容。(作者提供)

另外一位作者Hsu不曾和我服務學校的老師合作發表過任何一篇財金論文(不然,早就被我踢爆!)卻是被國立暨南大學財金系重用。我的揭露行為,完全違反我服務學校的利益!因為私立科大的非財金系老師,基於專才專用原則,不曾在私立科大教導財務方面課程,卻被國立大學的財金系聘用,教導財務管理相關課程,這對私立科大是莫大的肯定!

依照教育部的規定,升等代表著作必須與授課專長相符。Hsu未曾和我的同事有財金論文的合作產出,卻是和暨南大學財金系的教師群有合作著作,例如「Lin Lin, Vivian W. Tai, Chien-Lung Hsu, and Chung-Chun Yang (2016) “Who is More Visionary in Mergers: Commercial vs. Investment Banks,” 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35, 133-152」也就是說,Hsu在暨南大學傳授財務金融課程,也與暨南大學教師合寫財務論文。

前述國際論文的第一位作者剛卸任暨大管理學院院長職務,馬上在2017年6月22日升任官股公司獨立董事,公告的資歷如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專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台灣財務工程學會理事、臺灣財務金融學會理事。(補充:國立大學系主任以上職位,有公務員資格,不能兼任上市公司董事。卸任即可擔任獨立董事!)

「好康逗相報」當然也適用於學術界,但如果從中舞弊,就是違背憲政國家的學術自由基本權利精神。我下次再講學術界基於「好康逗相報」,而傳遞舞弊模式的另一案例,當事人也因此名、利、官三收。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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