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學術界的好康逗相報!

2017-09-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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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出九個月的時間去奮戰,讓拼湊出來的論文成功下架,等於是向全球學術界宣告:台灣人監督台灣人學術品質的機制、勇氣、道德與文化,正在形成中!(取自網路)

作者付出九個月的時間去奮戰,讓拼湊出來的論文成功下架,等於是向全球學術界宣告:台灣人監督台灣人學術品質的機制、勇氣、道德與文化,正在形成中!(取自網路)

在「舞弊vs非舞弊,論文被國際期刊撤除vs五位審查委員背書力挺」文章中,我揭露國外期刊打臉所謂「引用上或有疏失,整體而言本案並無違反學術倫理之事實。」我現在持續揭露「五位審查委員審查報告」內容的荒謬。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再度說明,我在8月11日收到這樣的通知:「綜合五位審查委員審查報告,在論文研究主題並無違反學術倫理,但在引用上或有疏失,整體而言本案並無違反學術倫理之事實。」相對的,被公告撤除的論文、期刊的撤除公告與檢舉文章,都是公開資料,可以從以下網址下載:

撤除論文:https://doi.org/10.1007/s11192-015-1698-z

撤除公告:https://doi.org/10.1007/s11192-017-2487-7

檢舉文章:https://doi.org/10.13140/RG.2.2.36271.84645

在荒煙小徑上目睹犯罪行為,我如何是好?

我所揭露的內容都是公開資訊,我只做評論與詮釋的動作。任何人都可以去取得這些資訊,但僅有少數人對這些資訊有興趣、有能力去閱讀。學術志業,就像是走在一條偏僻的荒煙小徑,誠心從事者,僅是少數人。我在這條路上仔細摸索,看到了舞弊行為,我該去阻止?還是跟其他人一樣,當作沒看到,繼續走自己的路?

其他人急忙於趕自己的路,沒有看到路旁正在發生的舞弊行為。有些人看到,卻因為深怕自己的行程被耽誤,或是深怕自己遭受危險,而選擇對舞弊行為視而不見。我的揭弊,耽誤了我自己的行程,更讓我自己置身於危險。

我在事前就已經預期有這種結果,我仍然去進行,原因在於我深怕自己在未來後悔。就如同我在荒野小徑上,發現手持武器的壯漢正在侵犯小女孩,如果我只顧自己地走開,等著看到小女孩被殺害,她的家人在痛哭的新聞畫面出現。如果我真的如此做,我將後悔一輩子,後悔自己當初為何不去嘗試營救被侵犯的小女孩?所以,我決定不能對台灣學術文化被侵犯的現象與文化,視而不見!

「引用上或有疏失」?

期刊發布的撤除公告說明爭議文章犯下嚴重未充分引註利用之來源(severe insufficiencies regarding the use of sources)與複製素材,包含複製圖形、表格與長串連續文字(verbatim text),利用之來源至少包含:

  • Ho, Scientometrics (2014) 98:137–155
  • Bhanot et al.,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014) 38:51–63
  • Mink & de Haan,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 (2013) 34:102–113
  • Wang & Yao, Applied Economics (2014) 46:14, 1665–1676
  • Tsai & Yang (Journal of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2005) 93(4):450–458

也就是說,台灣管理學界「五位審查委員審查報告」所謂「引用上或有疏失」,就是對比Scientometrics期刊上述的評論,包含直接拷貝圖形、表格與整段的長串詞句(verbatim text)。我已在在去年12月詳細揭露這些現象。

接下來,Scientometrics的徹除公告又說明:在資料的下載、處理與呈現上,無法產生與爭議論文內容相同的研究發現(Further inconsistencies concern retrieval, management, and reporting of data resulting in irreplicability of figures and findings)。

也就是說,如果忽略當事人不當利用他人著作的爭議,Scientometrics調查小組根據爭議論文說明的下載樣本與分析過程,試圖製作相同的研究發現時,根本無法產生與爭議論文相同的結果。台灣管理學界「五位審查委員審查報告」所謂的「在論文研究主題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期刊的報告也是對這部分嚴重打臉!

錯誤的「論文研究主題」結果汙染全球知識庫

前述Scientometrics的最後一項「無法產生相同的研究發現」的調查結果,不是我提供的,而是期刊當局謹慎地去試圖重製研究結果。原因之一是,在期刊主編(專長是圖書與資訊科學)與我聯絡的過程中,我再基於我的財金專業,提供我對爭議文章的以下比對說明。

圖1:涉及舞弊論文Hsu and Chiang (2015) 的Table 5與Table 6的比對。(作者提供)
圖1:涉及舞弊論文Hsu and Chiang (2015) 的Table 5與Table 6的比對。(作者提供)

如圖1說明: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在Table 6(學術期刊分佈)呈現的樣本數是222,在Table 5(研究主題分佈)卻是237,這兩個數字是期刊與主題分類Business & Finance的共同交集,所以應該要相同。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位財金學者都知道財金學術界最重要的兩份期刊,是財務金融學刊(Journal of Finance)與財務經濟學刊(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金融風暴的SSCI文獻的研究結果,沒有出現這二份期刊,必然是有問題的。我自己根據相同研究過程,去下載資料庫的結果,Table 6的第一份期刊的確應該是Journal of Finance,另外一份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也應該出現在Table 6的前面。

也就是說,我是因為Hsu and Chiang (2016)前兩句的錯誤英文,深感這篇文章的草率,而好奇何以這篇文章會被刊登?再去詳閱,發現前後不連貫,有拼湊與不當利用他人著作之嫌疑。再去閱讀實質結果,發現根本是傳遞錯誤資訊。這種錯誤資訊放在全球學術單位與學者膜拜的SSCI知識庫上。

全球學術競爭激烈,當然是早有學者發現錯誤,但大家都是懶得理會,只在心中鄙視:這就是台灣的水平!我付出九個月的時間去奮戰,讓它成功下架,等於是向全球學術界宣告:台灣人監督台灣人學術品質的機制、勇氣、道德與文化,正在形成中!

台灣還沒有像美國文化一般,有許多網站對學術研究結果大鳴大放,更是相互競爭扒糞的規模與深度;美國學術界從業人員深怕發表的結果被公然嫌棄,更別說是舞弊了!敢於公然揭弊是台灣學術進步的一大步,讓國際期刊意識到台灣已經形成監督機制與文化時,就會對台灣的學術論文品質較為放心。

背書保證與獨立董事官位

被我揭露的爭議論文作者之一的Chiang,也是我在「不懂,不要掛名!沒時間閱讀,更不要掛名!」文章中,揭露的另一篇疑似舞弊的文章作者,是政大商學院的師生。基於這次經驗,我不向政大或教育部檢舉,已經直接向國外期刊檢舉。

圖2:作者在去年與國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林院長與秘書的通訊內容。(作者提供)
圖2:作者在去年與國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林院長與秘書的通訊內容。(作者提供)

另外一位作者Hsu不曾和我服務學校的老師合作發表過任何一篇財金論文(不然,早就被我踢爆!)卻是被國立暨南大學財金系重用。我的揭露行為,完全違反我服務學校的利益!因為私立科大的非財金系老師,基於專才專用原則,不曾在私立科大教導財務方面課程,卻被國立大學的財金系聘用,教導財務管理相關課程,這對私立科大是莫大的肯定!

依照教育部的規定,升等代表著作必須與授課專長相符。Hsu未曾和我的同事有財金論文的合作產出,卻是和暨南大學財金系的教師群有合作著作,例如「Lin Lin, Vivian W. Tai, Chien-Lung Hsu, and Chung-Chun Yang (2016) “Who is More Visionary in Mergers: Commercial vs. Investment Banks,” 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35, 133-152」也就是說,Hsu在暨南大學傳授財務金融課程,也與暨南大學教師合寫財務論文。

前述國際論文的第一位作者剛卸任暨大管理學院院長職務,馬上在2017年6月22日升任官股公司獨立董事,公告的資歷如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專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台灣財務工程學會理事、臺灣財務金融學會理事。(補充:國立大學系主任以上職位,有公務員資格,不能兼任上市公司董事。卸任即可擔任獨立董事!)

「好康逗相報」當然也適用於學術界,但如果從中舞弊,就是違背憲政國家的學術自由基本權利精神。我下次再講學術界基於「好康逗相報」,而傳遞舞弊模式的另一案例,當事人也因此名、利、官三收。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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