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觀點:青年做頭家不是嗆聲,而是學習謙卑說服

2020-04-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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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召開「投票、參選門檻雙下修,國民黨挺你」記者會,主席江啟臣(中)、總召林為洲(右一)、書記長蔣萬安(左二)、副書記長林奕華(右二)一同出席。(蔡親傑攝)

國民黨黨團召開「投票、參選門檻雙下修,國民黨挺你」記者會,主席江啟臣(中)、總召林為洲(右一)、書記長蔣萬安(左二)、副書記長林奕華(右二)一同出席。(蔡親傑攝)

今年的青年節,是黃花崗起義109週年紀念。近年,臺灣的「世代對立」愈來愈強烈,年輕人對於長輩的壓抑,傳統的規範,都強烈地反抗。從太陽花、反課綱微調、婚姻平權運動、對香港反送中的支持,以及因「芒果乾」而導出的黑韓罷韓,多少都與這樣的心態有關。而近日的兩個議題—十八歲投票權與高中制服規範—也是展現了「年輕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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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過,深深了解那種「我有話說,但沒人要聽」的鬱悶。而臺灣與世界各地一樣,主要的政治經濟社會決策權力,都還是掌握在中老年人的手中。資深政治人物有時討好一下年輕人,但真正面臨選票與金錢的壓力,就可以輕易地撇開之前的承諾。蔡英文在2015年底,宣稱「支持婚姻平權」,得到同志群體與進步青年大力支持。但當選後,傳統勢力與中老年人的壓力一來,就遲遲不敢在民法納入同性婚姻。導致年輕群體大罵「選前賣卡推平權,選後裝傻剩專法」。然而罵歸罵,最後還是要靠著大法官解釋的臨門一腳,才讓目前這小腳放大,扭扭捏捏的「專法」勉強過關。如果連最受青年支持的蔡總統,都不過如此,那其他政客又怎麼值得信賴?

所以,青年朋友們想要「自己來」,這是正確的。自己捲起袖子,在民主體制下,以公民的身分來改變法令政策與社會價值,這是最積極正面的行動。現在,致力於推動「十八歲投票權」與「修改高中制服規範」,就是個很好的契機。

然而,誠如前總統馬英九在青年節臉書所云,「現在的青年不需要拋頭顱、灑熱血」就可以報效國家。在1911年,為什麼林覺民等這麼多知識菁英,知其不可而為之,飛蛾撲火玉石俱焚?要知道,在那個時代,能讀書的人是多麼珍貴的資產啊!他們拼命,是因為在昏庸專制的體制下,已經找不到其他手段,可以改變世界了。所以只好用自己的生命,去喚起民眾。現在呢?

現在當然不同。臺灣的年輕人,生長在一個健全、正常的民主體制下。既不是109年前的中國大陸,甚至也不是30年前剛剛解嚴,國會尚未改選的半吊子民主社會。所以,再也不需要「拋頭顱灑熱血」去當義士。要學當年野百合青年那樣,以絕食、佔領中正廟來抗爭,正當性也已經不存在。青年要「參政」就要以民主國家的「公民」自居,學習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

在民主體制下,「發聲」、「嗆聲」的確是我們的權利,但只是一小部分而已。人人都可以嗆聲,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最後國家要聽誰的?你希望十八歲就可以投票,但有其他人認為二十歲投票剛剛好;部分高中生認為不要管制服了,但也有其他高中生跟家長老師一樣認為制服代表榮耀與秩序,而且還應該強制約束。大家立場不同,想法有異,那怎麼辦?民主政治,就是要讓意見不同的人可以共同生活,彼此容忍。各位青年,準備好去「說服」反對者了嗎?

年輕人很容易覺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我把話說出來,就該得到支持。但,對不起,這不是民主政治。民主政治不是只有「個人自由」,而是先承認我們都在一個「群體」之內—也就是「國家」—所以不僅是「個人」。而且這個「群體」還要做出「權威性價值分配」,訂出許多全體一致的強制規範。結果就是有人滿意,有人失望。原則上,能得到「多數」支持的政策,才可能成為法律。

20200306-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立委王婉諭、陳椒華6日針對18歲參政權議題,拜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右)。(顏麟宇攝)
20200306-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立委王婉諭、陳椒華6日針對18歲參政權議題,拜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右)。(顏麟宇攝)

然而,「說服多數人」不是簡單浪漫的事,而是漫長、辛苦、妥協的過程。同時,也不可能過分期待某一個政治人物或政黨,把他(們)當成救星。民進黨尤美女委員當初非常認真地推動婚姻平權,國民黨的許毓仁林奕華等委員也支持,但只靠他們,法案過不了。立法院多數黨、執政黨,會做承諾,但所有承諾,僅在「取得政權」的前提下才有效果,你願意幫這些承諾者維護政權嗎?你有這些能力嗎?

此外,說服多數人,可不能靠著在網路上咒罵。高姿態可以發聲,可以爽,但無法讓反對或猶豫的人更支持你。要說服?有時候得靠道理,有時候要來利益交換,甚至在很多時候靠著情緒與感覺。年輕人願意穿起對方的鞋子,體會中老年人的情緒與反對原因,然後好聲好氣地拉票嗎?如果做不到,您比電訪推銷員還差得多,怎麼拿到多數選票或社會支持?

「十八歲投票權」與「高中服儀規範」是很好的試金石。立法委員蔣萬安已經提出了「十八歲投票權」的修憲案,一直滿口說要與青年站在一起的民進黨是否同樣支持?而立法院就算提案,其實也不夠。因為,在極高的修憲公投門檻之下,各位是否準備好要說服「全國過半數選舉人」(超過九百萬)?要怎麼做?而高中服儀規範,依法其實是「各校」自行決定的事項,教育部在法律上並無直接干預的權限(目前訂定的「注意事項」並無拘束力)。那各位同學與支持者,是要依循校方的程序,說服你們的父母(家長代表)與師長,來改變各校的規範嗎?還是說,你們打算遊說立法院,明文規定各校不得強制學生穿制服?

提出這些問題,不是為了潑冷水(公民運動要學著忍受被潑無數的冷水),而是提醒:年輕人作主,在民主國家已經不能學林覺民捨生取義,因為丟炸彈只會被當成恐怖份子。衝撞、佔領,若無法感動社會多數,那也只能造成一時騷亂。承認自己只是全體國民中的一小塊,捲起袖子走入人群,謙卑地與不同群體、不同年齡、不同階層的人們對話學習,然後漸漸說服。這,才是民主臺灣裡,青年參政,應有的認知。祝福青年參政能成功達陣,更期待各位青年朋友在這個遊說拉鋸的過程中,體會到民主的真義與頭家的責任。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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