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年金改革十大不合理的盲點及建言

2017-01-22 07:00

? 人氣

其三:依年改會公布的版本內容:「退休公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含兼領)者,其總額超出「基本生活保障」,優惠存款最晚分6年全數歸零(優存利率第1年降至9%、第3年降至6%、第5年降至3%、第7年降至0)。若是支領一次退者,另設計方案逐年調降優存利率」,估計將有20多萬公教人員受影響,但能否達成更成為另一個爭議焦點,其後續影響猶待評估;試問軍公教新制實施後已經沒有18趴的問題,政府不談優存改革歷史責任及補償辦法,而是切割過去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條文,這是新政府能撇清應有的責任關係?若不優先對人民質疑的肥猫官吏先行改革,如何能讓年金改革被波及的廣大軍公教人員信服?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三、我國的年金所得替代率超高?

所得替代率是指員工退休後領取的給付與退休前的薪資所得的比值(係指將退休後每月所得除以退休前每月所得之比例),用來作為員工個人規畫退休後經濟生活水準的指標。年金給付所得替代率並非所有受僱者均相同,而是高所得者所得替代率低,低所得者所得替代率高。

其一:目前我國各職業別年金的所得替代率是軍公教人員明顯高於勞工。以35年資為例,公教人員的公教保險加退休金並含優惠存款利息的所得替代率,三者合計可達 90-95%,勞工是勞工保險(54.25%)加預期勞退金(20.83%),兩者合計約75.08%。但是,軍公教人員以「本俸加專業加給」或以「本俸加學術研究費」之薪俸制度複雜,因此所得替代率採用「本俸2倍」作為分母,其實是比實質薪資高。大部分公教人員實質薪資平均約是本俸的 1.6-1.7 倍。因此以本俸2倍計算所得替代率,會低估實質薪資的所得替代率,所以應該要再乘以111.8%左右。即年資高的軍公教人員的實質薪資所得替代率就會超過100%,且未對過去歷史因素說明,年改會避談公務人員月繳最高金額是勞工的7倍,但月領退休金平均金額僅是勞工的2倍,明顯在製造職業別對立。試問兩者繳費、級俸、保險及退撫制度都不同,軍公教因有新舊+優存(18%已落日)等不同條件,以不符所得替代率的比例,誤導軍公教是「繳的少少、吃得飽飽」?

其二:年資高的軍公教人員的實質薪資所得替代率已逾100%,若不調降,即使調高費率也無法支應,以致基金財務缺口日益擴大。但所得替代率不宜制定固定數值來刻意調降,並落實不溯及既往。公教團體主張,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礎應以原任職薪俸所得或維持本俸乘2為準。所以建議合理的所得替代率是60至70%,並採累退原則,高薪者,所得替代率較低。透過地板與天花板原則拉近給付差距,可採平均投保薪資的1.2至1.5倍。其他如降低所得替代率應改為前十年或十五年平均每月所得也應例如討論。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