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肥貓教授佔好缺 獨董、企業卡位大盤點

2016-11-03 08:50

? 人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政府機關在延攬附屬公法人董監時,從學界延攬具備產業前瞻性研究的學者專家,專業能力是遴選的優先考量,是否領「雙薪」有時候並不會特別注意。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014亞洲政經景氣展望」研討會,台經院董事胡勝正(余志偉攝)
學者擔任政府出資財團法人董事也非常普遍,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董事長胡勝正,便是學者出身的案例。(資料照,余志偉攝)

《退休條例》擬訂薪資上限 超過標準即停領月退俸

前金管會委員葉銀華認為,國營事業與政府機關附屬財團法人董監事,很多是從學界延攬,未來《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法後,公立學校退職教職員,轉任公法人、國營事業董監事,薪資上限將從3萬2160元降為2萬0008元,將影響退休教職人員擔任公股董事意願。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表示,教育部對於現任公立學校教職人員,擔任公法人、公民營企業董監事,符合可以兼職規範,對於兼職數量並沒有限制,未來《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通過後,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轉任公法人、公股董監事。只要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即暫停其月退休俸請領資格,但其轉任私校或民營企業,目前並沒有支領薪酬的上限規定,相關規定實施後,應該不至於對於上市櫃公司自學界延攬獨立董事造成影響。

李秉洲表示,退職教師在外兼職薪資,超過法定上限,過去並沒有相關法令授權教育部,調閱其所得資料,《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上路後,教育部將可比對財政資訊中心資料,確認退休教師兼職薪資有無溢領的情況。

20161014-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4日出席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行政院日前拍板將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將對公立學校退職教職員,轉任公法人、國營事業董監事訂定薪資上限。圖為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資料照,顏麟宇攝)

新規僅規範退休教職員 退休官員不在此限

不過,未來《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僅能對退休教職員,轉任公法人、國營事業董監事進行規範,退休官員或退休學者,如果具備產官學界歷練,退休後若被民營企業延攬,其兼職酬勞並不受最低工資限制,舉例來說,宏碁創辦人施振榮號召產業夥伴共同催生的「智網聯盟」,延攬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前交大校長吳妍華;富邦金控副總經理李相臣,4年前自警政署資訊室主任退休,目前同時擔任東吳大學兼任講師,部分學者退休後轉往國外任教或任職,更不在規範範圍。

由於台灣學界與政界人才交流極為普遍,未來對於公立學校學者退休後,轉任公民營企業支領薪資,如何兼顧公平與人才發展,恐將是年金改革最大挑戰。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