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想跟京都比?台中人等著被撞吧!

2016-04-1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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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交通違規事出頻繁,為6都之冠。(丁志寬攝)

台中交通違規事出頻繁,為6都之冠。(丁志寬攝)

我知道讀著們可能期待有人整理好土著訊息(Native Information),幫我們歸類好日本素質好、台北硬體好,台中則因為中央政府重北輕南,字典裡沒有中部。這樣的「資源跟預算少很多」的剝奪感論述,來進行論述城市用路禮儀的出發點。可惜我不打算這樣行文。台中的步行人路權是次等又次等的。但這種次等是台中市民自找的,一個城市的規劃就毀在這種素質的次等中。台中積習已久不遵守交通規則及騎樓擺放的規定,不只是預算上是次等,而是民眾用路禮節及道路禮節都非常的不如台北及京都這樣的先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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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禮節低落、道路建設隨便,小京都美名安在?

台中在日殖時期號稱台灣小京都。我長期在「台灣小京都」工作與研究,台中舊稱大墩,這個城市在殖民時期以整齊的街坊規劃聞名。台中的城市規劃參考了京都棋盤式的街道。京都的街廓改正早在17世紀就有繪畫為證。這樣的方正街廓不但被完整保留下來之外,更被日本殖民政府移植到台中。台中的城市結構與京都類似;車站南區靠著幾條馬路聯繫,整個城市的重心往北發展,車站附近都是馬路狹窄的雙向道或單行道;新規劃的馬路則大許多,有環狀道路跟幹線連結。重點是,這些路上都有寬敞而平坦的人行道,供市民及旅客行走;拉著行李或嬰兒車也不覺得困擾。下雨天,有的地磚還有特殊的排水功能讓地板保持不積水的狀態。反觀台灣的人行道及柏油路面坑坑洞洞,塗料也造成雙輪族雨天打滑。

現在的京都車站。(圖/維基百科)
現在的京都車站。(圖/維基百科)

我前幾天在京都進行參訪,見到京都的綠帶與水系保存亦為完整。綠地分布遍及各個公園、神社與坡地,也是市民休閒及觀光的去處。河川則均為水泥化之河川。京都河川就像台中九條市區河川深入市區;鴨川、桂川、宇治川、經過市中心等精華地段後匯流到市郊的淀川。為政者應好好思考,這樣的都市河溪是否能提供供城市更積極的生態服務?不僅如此,京都人妥善的規劃高賴川,高賴川前段位於鬧區四條,被美化成為適合步行欣賞的櫻花步道。步行者及輪椅族在這裡完全沒有通行的障礙,還能享受春天櫻花盛開的風景(註:櫻花比較不遮蔭,沒有行道樹功能)。只有完好的人行道,才能保障行人及輪椅族的安全。

京都鴨川畔盛開的櫻花,是4月的旅遊熱點(圖/Ryosuke Yagi@flickr)
京都鴨川畔盛開的櫻花,是4月的旅遊熱點(圖/Ryosuke Yagi@flickr)

但不論巷弄狹窄或寬敞,京都人絕對不會在馬路上亂放私人物品、擺設投幣販賣機及垃圾桶、或用私家腳踏車或機車占據路線、更遑論擺設攤販於畫設的人行道及家門口前。政府也鮮少設置電線桿、機電設備、停車格及樹穴於人行道正中央阻礙通行。也許有人認為台中人口很密集、地價很貴,所以人行道構造物密集。然而京都地價更貴、地段更壅擠。這不僅僅是一個規劃設計上的貼心,更是市民社會高素質的集體配合。這樣的公部門建設水準輔以市民高度用路觀念,才能確保交通秩序。

打死不信?我們來看看數據

交通秩序在人類社會是相當新穎的;也因此許多人還無法適應這樣新秩序。根據警政署的統計,2011至2013年間,行人的死亡(A1+A2)事故高達764件、受傷達四萬多件;而有八成的行人是受害者,受害時間又以晚間及清晨居多。

那機車族呢?機車族是肉包鐵最可憐,騎在慢車道上有時又有汽車闖入搶道。更令人生氣的是,有些機車騎士的用路習慣極差,路線搖擺、不打方向燈、也不遵守交通號誌。機車族也是事故中死亡率最高的。全國死亡事故的肇事原因有兩大宗,學生與中老年人。學生族佔了四分之一、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肇事率,就佔盡機車一半的肇事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輕忽道德層次上的道路禮節,藐視法律層次上的交通規則。

交通事故仍然是全球各國社會的隱憂(美聯社)
交通事故仍然是全球各國社會的隱憂(美聯社)

在台中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是死於刑案的兩倍之多。根據台中市警察局在臺中市100年道路交通安全分析指出,台中每萬輛機動車肇事數為178台,居六都之冠。其中以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遵守交通號誌最為嚴重;這些惡意的交通違規已經是台中市民的生命威脅。要解局這些問題,絕對不只是局處間橫向溝通機制、建立公眾交通路網這麼簡單的處方而已。而是應該追求一個集體交通意識的提升,方能雙向解決台中市積習已久的用路惡習。

走在台中的路上等著被撞吧!

台中啊!亂開車的人多,闖紅燈、違規停車、地下道快車道右轉、逼車、違規超車不在少數,機車三寶也多,車陣亂鑽、不開燈不打方向、安全帽沒帶。過馬路左右觀察路況?省省吧!剛剛夜裡騎腳踏車時,我差點被闖紅燈右轉的轎車撞上(我夜間騎車都有開啟前後燈及使用鈴鐺)。

在台灣,有一道街景,叫機車。(取自微信號直通台灣)
在台灣,有一道街景,叫機車。(取自微信號直通台灣)

常有人說交通規則亦是國家機器介入規劃的權力展現。然而我認為具有高度機動馬力及機械力的動力車,跟槍枝在美國的案例一樣,是一項法治社會中的「特權」。這種特權是一項有可能可以用來殺人,或進行破壞的「駕駛執照」;理當義務受到道路及車輛相關法律,規範駕駛用路人的行為來約束避免過失。這樣的法律規範其實保障了所有用路人,都能於相同的道路上行使憲法賦予人民自由遷徙的權力。然而,這樣的遷徙的權力,本來就不應當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

夜市。(取自維基百科)
台中夜市以逢甲、東海為名,但夜市周圍的交通問題也待規劃。(取自維基百科)

在台中當行人好可憐,走在騎樓常常遇到攤販及機車佔據;不僅如此,時常因為店家住宅的私人清潔考量,騎樓平面被加高造成行走不變及輪椅無法使用。那要走人行道嗎?台中市人行道覆蓋率相當低,行人常常要走到慢車道旁的水溝蓋。可惜啊!慢車道旁常常停滿了違規停車的私家轎車,輪椅跟嬰兒車常常要與機車搶路,機車駕駛也常因違規停車發生皮肉意外或造成生命危險。要是遇到下雨,常常有屋頂莫名噴來的臭水之外,更要在騎樓、人行道與慢車道間走走停停,以防採到水窪弄濕了僅僅一兩雙的好鞋子。

我在校期間,一名以綠地學取得博士的教師分享過,他以前常常推著嬰兒車與機車「競速」。一台脆弱結構的嬰兒「跑跑卡丁車」和幼童,要在這樣混亂複雜的交通間,緊急剎車、瘋狂加速或者立刻龜縮,以防被車輛撞擊。行人、輪椅與嬰兒車無路可去,大家還是認為台中的道路建設與用路禮儀有一個縉紳化城市該有素質嗎?僅僅祈求一點行人合理的用路空間很過分嗎?

前兩天才有朋友抱怨,他檢舉小貨車駕駛持手機行駛於兩條精華路段交會口的道路上差點撞到他。他立刻在人行道上,拍攝到駕駛正在使用手機的照片(但車窗玻璃指反光嚴重),以及一張清楚的車牌照。台中市分局警員卻以推拖的態度,無法判斷這個人是否手持的是手機,僅僅能證明是一個長方形的物體。警員也表達「這種照片如果可以採信,那以後大家隨便亂拍也都能來亂檢舉」。這樣消極的態度讓朋友相當不滿,氣著跟我說「難道以後大家開車都可以講手機,別人性命都可以不顧嗎?」

是啊!別人性命都可以不顧嗎?台中憑什麼作為以人為本的城市?

*作者居住於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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