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與生態的共存密碼1 氣候變遷下的策略與挑戰 生態與綠能如何達到雙贏

2023-11-17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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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波會影響人體健康?光電謠言不該人云亦云

近年來,民眾對於太陽光電建置愈發擔憂,例如電磁波會影響人體健康、在水庫架設光電會造成水質汙染、或是配合建置光電設施則農保資格會遭取消等,各類問題層出不窮。能源署指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主要由光電板與變流器組成,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實測結果0.1mG(毫高斯)遠低於環保署所訂的環境建議值(833mG),並無危害人體疑慮;而太陽能模組利用玻璃及背板將太陽電池封裝在內部,放置於自然環境下可承受日曬雨淋,由第三方實測太陽光電板泡水、甚至是破壞後泡水的檢驗結果也確認無有害物質析出。至於農電共生的農地使用,依法沒有土地稅賦問題,也不因開發影響其保有原本福利,倘若是經農地變更模式開發光電,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用地,雖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賦產生,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則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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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數據指出,1公頃林地約可減碳10公噸,同樣的面積,1公頃光電板可減碳約400公噸。 資料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資料(圖/風傳媒製)
據東華大學在大農大富通量站所研究的數據指出,1公頃林地約可減碳10公噸,同樣的面積,1公頃光電板可減碳約400公噸。 (圖/風傳媒製)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部分民眾擔憂的熱島效應,其實關乎光電案場周邊地形和地貌,在都市和自然環境都會有不同影響。相關問題皆可透過案場規劃和設計調整將影響降低,像是以合理高度和間距保持通風,並保持和聚落間的距離,以更多監測資料來評估各種可能性。

1公頃光電板可減碳400公噸 效益比想像中高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蔡卉荀主任及花東辦公室梁聖岳專員表示,光電案場目前對於花蓮鳳林的觀光衝擊和影響不大,主要是台九線旁觀光地區與景觀道路經過之處並未設置案場,光電業者也有進行部落諮商取得同意。面對可能影響到平地造林區的部分,聖岳也告訴我們,東華大學在大農大富通量站所研究的結果顯示,當地1公頃林地1年約可減碳10公噸,而同面積的光電和再生能源可減碳約400公噸,就減碳效益來說,造林確實無法超越光電,且造林過程需要經營和照顧,這十幾年來未落實經營和照顧的結果導致林相不佳,雖然現有平地造林是棲地,但面積很大,租約到期則可思考如何提升效益。經過全面調查應能評估篩選部份合適建置光電設施之基地,綜合考量現況需求,讓綠能有機會扮演正面角色。

地球公民基金會建議政府從國土計畫層級訂出規範,並積極進行跨部門之溝通,弭平各界疑慮,讓綠能有機會扮演正面角色。(圖/陳逸群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建議政府從國土計畫層級訂出規範,並積極進行跨部門之溝通,弭平各界疑慮,讓綠能有機會扮演正面角色。(圖/陳逸群攝)

綠能發展刻不容緩  增進溝通創造多贏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2021年發佈之「2050淨零:全球能源系統轉型路徑報告」(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指出全球為邁向淨零願景,具備經濟成本效益的太陽能和風能等再生能源,即是清潔且具韌性的能源發展路徑。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蔡卉荀主任提出,「不要讓謠言妨礙民眾理解綠能的必要性,才能克服發展光電的障礙。」建議應該根本性的從國土計畫層級就訂出規範,在既有土地和區位確認設置光電設施的原則,建置符合品質及標準的綠能設施,進而找出合適的機制讓社區參與。

此外,生態保育的機制或架構不該只為單一物種,整個棲地的保育架構要具體探討,積極做好相關研究及規劃。針對能源和農業政策之配合,地球公民基金會亦持續關注光電產業能否翻轉傳統農村,進而邁向永續,真正讓綠能和社會各種不同面向共創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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