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保七警查獲盜獵案件 起出盜獵物及作案工具

2016-03-18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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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保七警查獲盜獵案件 起出盜獵物及作案工具

南投保七警查獲盜獵案件 起出盜獵物及作案工具

記者吳素珍/南投報導
時值鹿茸季,保七警查獲盜獵案件,起獲土造獵槍1把及保育類動物臺灣水鹿1隻、臺灣野山羊1隻、白面鼯鼠4隻,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自成立以來即積極致力於保護山林、查緝非法盜獵等生態保育工作。時值臺灣水鹿鹿茸季,且野生鹿茸價值不斐,為防制不法分子非法獵捕(殺)水鹿,盜取鹿茸,該大隊一有盜獵情資,旋即編排同仁至轄內查緝非法盜獵等情事。
圖說:保七警查獲盜獵案件,起出盜獵物及作案工具,人贓俱獲。
保七警大隊南投分隊日前接獲情資,由分隊長林慧深親自帶隊並會同南投林區管理處水里工作站人員前往查緝,於105年3月18日5時40分許,在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林道11.5公里處,發現1部自小客貨車相當可疑,遂攔查該部小客貨車,當場查獲方oo(南投縣人、23歲)及王oo(南投縣人、29歲)等2人,非法獵捕臺灣水鹿1隻、臺灣野山羊1隻及白面鼯鼠4隻,並起出作案工具土造獵槍1把、揹架1個。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大隊長黃建智呼籲,自然生態保育不易,然不法人士為牟取利益,竟罔顧維護物種多樣性與生態之永續平衡暨野生動物保育之法令,竟抱持僥倖投機心態,進而擅自恣意獵捕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希望民眾進入山林,能秉持愛護諸樣生物,勿隨意獵殺捕捉野生動物,破壞自然生態之行為,無買賣,即無殺戮,查緝不但彰顯政府對野生動物保育的決心,進而澈底杜絕提供需求之市場,使本土保育物種得以延續生命,落實「護生保育」之使命。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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