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團體協約看得見!新北獲頒全國優等獎

2018-10-0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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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首度獲得勞動部頒發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優等獎之殊榮!並於2日市政會議,由勞工局長許秀能代表獻獎給新北市長朱立倫。(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首度獲得勞動部頒發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優等獎之殊榮!並於2日市政會議,由勞工局長許秀能代表獻獎給新北市長朱立倫。(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首度獲得勞動部頒發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優等獎之殊榮!並於今(2)日市政會議,由勞工局長許秀能代表獻獎。勞工局表示,103年新北市有簽訂團體協約的工會及單位僅有4家,至106年底已增加至12家,成長幅度高達300%,勞工局期盼能持續創造勞資雙贏的友善協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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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團體協約至106年底已增至12家 成長幅度高達300%

許秀能表示,勞工局自103年推動團體協商初始,就積極協助教育產業工會與資方認定加入工會會員數是否過半與工會談判代表的效力,至今已協助4家次,為全國先例。104年更透過首創縣市層級的「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將勞資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及陪同協商等資源導入。

其中最具代表性輔導對象為「景文科技大學與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所簽訂的團體協約。

如教產工會前後申請了6次「專家輔導諮詢」;交通局及交通局工會,雙方前後申請4次「專家輔導諮詢」、7次「專家陪同參與協商會議」及「團體協約草案撰寫」,雙方最後分別簽定了「新北第一份教育團體協約」和「新北第一份公務機關團體協約」,為新北市勞資和諧樹立新里程碑。

目前新北市共有家福(家樂福)、台灣松下、聲寶及台灣三洋電機、基隆客運等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意者可多運用「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共創勞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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