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火災8日上午現場已無大量濃煙 新北空污示警解除!

2024-04-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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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大火空污示警解除。(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南亞大火空污示警解除。(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有關泰山區南亞塑膠工廠火警,8日上午環保局於現場監測,已無大量濃煙,經擴散模擬結果及微型感測器數據分析顯示,下風處林口、泰山、新莊、樹林、板橋及土城區域之空品監測數值皆為零或無高濃度反應,已無空污異味影響,環保局解除空污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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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本局稽查人員自事發後持續於現場以直讀性儀器進行監測,今日上午9時許現場已無大量濃煙,監測空氣品質結果:電子鼻量測數值0,多用氣體偵測儀量測VOC數值為0.1-0.4,其餘氣體數值為0,後續仍將於現場持續量測監控。另空品監測車持續於下風處林口樂活公園監測空氣品質,目前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等空氣污染物,都屬正常範圍。

現場稽查人員除立即要求南亞公司緊急應變處理及撈除溢出泡沫外,亦採集水樣快篩檢測水質,未發現急毒性反應

環保局補充,火災發生當下,本局已要求南亞公司應妥善攔阻並收納救災廢水,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妥善處理,避免影響污染水體。但8日凌晨仍發現有救災消防泡沫水排入錢厝坑溪,現場稽查人員除立即要求南亞公司緊急應變處理及撈除溢出泡沫外,亦採集水樣快篩檢測水質,未發現急毒性反應。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最高處新臺幣600萬罰鍰

環保局表示,本案消防採用低酒精型消防原液滅火,救災超過20小時,而南亞公司未即時將消防廢水之處理納入緊急應變措施管理,導致泡沫廢水流入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最高處新臺幣6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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