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社宅包租代管標案遭不當影射 市府出示工程會公文嚴正駁斥

2023-11-2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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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府辦理「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招標案引發外界不實傳聞,圖為竹市首座社會住宅「中雅安居」。(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府辦理「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招標案引發外界不實傳聞,圖為竹市首座社會住宅「中雅安居」。(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辦理「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該案評選過程引發外界錯誤解讀,市府表示,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做成廠商申訴審議判斷書內容,其招標案件並非標案撤回,而是工程會針對「廠商救濟權益」之異議,撤銷「市府駁回」結果,亦即請市府日後要精進廠商的申訴程序;工程會公文提及,因尚不及於決標爭議,因此針對該招標案件之決議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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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案無評選不公情事,市府將蒐證提告捍衛清白

市府表示,工程會之公文說明很清楚,並無所謂中央認定不公或評選不公情事,對於任何不實影射言論,市府將蒐證與律師研擬提出告訴,全力捍衛市府清白。

根據市府都發處說明,「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採購案6月26日上網公告、7月20日開標、8月4日召開評選會議。今年新竹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9月決標,由3家公司拿下共1.1億元的巨額採購標案,過程皆符合「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針對未得標廠商所召開記者會,其中所提不實影射內容,市府表示,早於19日接獲媒體採訪通知後,市府即以簡訊事前告知該廠商之媒體聯絡人,並附上有關市府澄清新聞稿及正確資訊,要求更正有關不實影射言論,惟廠商不聽正確訊息,仍執意不當影射且涉及造謠,因此市府都發處將與律師研擬蒐證提告。

另有媒體報導指出,匯創顧問管理公司成立1個月卻得標,都發處表示,參與評選的廠商皆是中央經濟部審查合格的登記公司,市府無從決定應由誰來投標,一切公正公開,只要是符合資格之公司皆擁有投標參與評選之權益。都發處說明,依中央所訂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匯創公司為經濟部審查合格登記公司,且非採購法所規定之不良停權廠商;經採購委員共同評選結果,在4家廠商參加評選獲評為第3名(招標文件規定以複數決標取前3名,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按採購法規定進行),取得承攬權。

新竹市府製作說明圖卡,駁斥外界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不實傳聞。(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府製作說明圖卡,駁斥外界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不實傳聞。(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都發處說明,依該採購案公開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規定須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會員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廠商信用之證明、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財力證明,因此在資格審查時並不會審查廠商成立年份,這也是許多縣市執行包租代管標案時的普遍規定,並無任何特別之情。

都發處指出,評選會議時會依各廠商投標服務建議書的優劣來評分,以免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有關「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的規定。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等。

都發處嚴正申明,市府行政皆依照合法程序作業,且該採購案已由工程會申訴公共工程委員作出申訴判斷,工程會提及,因尚不及於決標爭議,因此針對該招標案件之招標決議異議處理不予受理。都發處呼籲外界切勿以訛傳訛、誤解工程會公文,市府對任何採購案一切公平、公正、公開,依法行政,為民謀福。

另,有關記者會惡意連結高虹安市長、彤鑫公司負責人與本案得標廠商有所往來,市府早已數度透過新聞稿、媒體受訪等公開管道進行澄清與說明,然而,未得標之廠商仍以錯誤資訊進行不當影射,已傷害市府聲譽,市府將併同前述抹黑資訊蒐證,透過律師研擬向法院提出告訴,全力捍衛市府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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