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再爆違法佔用國有土地事件 廖先翔做出回應 ! 新北市府:絶無包庇、就事論事依法辦理

2023-11-08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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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8)日下午戴瑋姍、顏蔚慈、林秉宥、蘇錦雄及張錦豪議員於議會質詢,民眾再爆廖家家族在新台五路二段占用國有土地非法開設停車場案。(圖/李梅瑛攝)

今(8)日下午戴瑋姍、顏蔚慈、林秉宥、蘇錦雄及張錦豪議員於議會質詢,民眾再爆廖家家族在新台五路二段占用國有土地非法開設停車場案。(圖/李梅瑛攝)

今(8)日下午戴瑋姍、顏蔚慈、林秉宥、蘇錦雄及張錦豪議員召開聯合記者會,廖先翔家族占用國有土地在茄苳路非法開停車場尚未落幕,民眾又再爆料廖家家族在新台五路二段占用國有土地非法開設停車場,廖家兩代議員在地方視法律為無物,儼然是地方土皇帝,市府明顯怠忽職守,護航?還是受到威逼?市府有必要對大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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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宥議員表示,民眾爆料廖家在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145號旁佔用國有土地,違規經營停車場。經比對發現停車場主要坐落於汐止區崇德段701、702、703地號,三塊土地使用分區皆為都市計畫「保護區」,而停車場出入車道部分則是占用汐止區水源段1346、1347地號,經查汐止區水源段1346地號是交通部公路局所有,而汐止區水源段1347地號則是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所有,兩塊又是國有地(道路用地),整座停車場占地約1,100平方公尺(約333坪) ,違法佔用國有土地不法獲利又添一件,違法爭議接二連三,不禁讓人懷疑是否為慣犯,更是造成民眾對民意代表有錯誤偏見的兇手。

戴瑋姍議員說,廖先翔根本就是停車場小王子,占用國土夢想家。從歷年空照圖可看出,該土地2012年還是一片綠地,2016年開始整地開出一條道路,2022年卻變成停車場對外營業。依照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28條保護區為國土保安、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與保護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下,經新北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條列18項項目使用,然其中並無可做為「停車場」使用。廖家兩代擔任地方議員視法律為無物,明知不可為還開發保護區,占用國有地獲利,把國有土地淪為廖家提款機,完全有負民眾託付與期待。

顏蔚慈議員指出,新台五路二段停車場出入口柵欄有貼出承租資訊,上方有兩位聯絡人,一位羅小姐電話號碼為2642-22xx,一位廖先生手機為0937-8xx-xxx,經過比對羅小姐所留電話就是新北市議員廖先翔服務處電話,而廖先生手機竟然是議員廖先翔父親(前新北市議員)廖正良本人手機。廖家身為土皇帝違法佔用國有地違規做為停車場,完全是大喇喇不怕別人知道,白天由廖先翔服務處助理協助承租業務,晚上及假日則有他父親(前議員廖正良)親力親為。佔用國有土地作為違規停車場獲利還不用繳稅,完全是無本生意,現在被爆料廖先翔就急撇清結束營業,正要退還11月租金避責,請問身為慣犯的廖先翔議員到底還有多少塊停車場?有多少民眾需要再重新找車位?

蘇錦雄議員說,依照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29條,保護區內之土地禁止砍伐竹木、破壞地形或改變地貌。一塊土地不會莫名其妙地自己整地變成停車場,請市府務必要徹查清楚到底是誰開挖整地,農業局針對這些土地有核准開發嗎?如果沒有,完全怠忽職守,平常面對一般農民開挖整地急著開單裁罰,面對廖家家族一而再而三在保護區開挖整地舖設水泥卻毫無作為。難道顏色對了,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繼續違規嗎?

張錦豪議員說,新北市政府螺絲掉滿地,國有土地長期被隨意濫用,已經不只是單純管理不善,而是明顯的怠忽職守,對市民的權益毫不在意,請假拚選舉的侯市長難道都不用負責嗎?繼續裝聾做啞說「依法辦理」?身為監督市府的議員要求侯友宜出來面對,一個月內立即全面、徹底調查新北市所有國有土地是否有違規作為停車場之情事,以及全面輔導停車場業者申請合法化,並請政風徹查這些案件有無官員涉貪或違法之情事。

廖先翔回應表示,該停車場因上週爭議已停止營運,已通知車主退款並另尋停車地點;都已通知終止營業,並張貼單子費用算到10月底,給車主緩衝時間找車位,期間不會有任何盈利

廖先翔回應表示,該停車場因上週爭議已停止營運,已通知車主退款並另尋停車地點。該地為地主委託,本人父親僅增加照明設備及雨棚,並未擴大水泥鋪面,而聯外道路的水泥鋪面為長年旁邊住戶進出口通道,非本人父親施作,父親亦無佔用行為。

保護區未依停車場法申請停車場證的疏失屬實;而助理作為聯繫窗口,係因父親委託助理管理,並由父親自行給付委託費用,並未算於助理薪資內,惟本人未善盡人事監督之責任,亦有疏失。針對上述兩項疏失本人及代表父親向社會致歉。

廖先翔強調,有關戴瑋珊指出還有人在停車:都已通知終止營業,並張貼單子,費用算到10月底,給車主緩衝時間找車位,期間不會有任何盈利。

新北市交通局:至於涉及違反土地使用部分,亦已同步轉請權責機關(土地管理機關)查處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及經營收費停車場,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以罰鍰

下午議會質詢,副市長朱愓之強調,針對事件就事論事依法辦理。在所有公務系統中,公務員不會因為看到違法就放任他,絶不會發生包庇情事,針對每位民眾的案件,都是一致性的處理。以拓寬汐止康寧街案子為例,有塊國有地,被其它民眾占用,市府發現用利用道路拓寬的方式,把這地整理完成。國有財產署在經審的階段中,所有土地移轉過程中,當時很多公務的轉換,讓地方政府有很大的壓力,及管理的責任,新北有新北綠家園,向議員說明,不希望造成誤導。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有關汐止區新台五路2段私設收費停車場案,交通局昨(7)日接獲民眾陳情後,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查有營業收費事證,並已發函停車場負責人應依規定申設及取得登記證,如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改善,交通局將依法處3,000元罰鍰並限期(15天)改正,屆期如仍未改正,最高處1萬5,000元並得連續裁罰;至於涉及違反土地使用部分,亦已同步轉請權責機關查處。

交通局:至於是否占用到國有土地要問公路局

交通局重申停車場法規範立法目的,係民眾設置停車場開放公眾停車收費使用,具公用事業性質,主管機關必須對於交通環境安全把關,並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衍生消費爭議;因此呼籲若有閒置空地欲作為收費停車場,應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及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申請取得設置許可,並依停車場法第25條規定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依法營業,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及經營收費停車場,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以罰鍰,切勿擅自對外營業收費,以免觸法。至於是否占用到國有土地要問公路局。104年查核並無收費營業,交通局當時已退回申請案件。

城鄉局表示,若有合法經交通局申請核准,將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可不受都市計劃法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包括:用途、區位、容積與建築高度等限制。

農業局:此點在衛星變異之前有出現過,當時公所也去現場看過,也已回報到系統中,它沒有開挖沒有改變地形地貌

農業局表示,它沒有申請水保,但它沒有開挖沒有改變地形地貌,若有相關水保違規事項要經現場查證後必須恢復原狀,要經過專業技師檢查確認了解是否真正違反公共安全,再做改善措施,有此二種方式。今(8)日已收到交通局的文件,已前往現場,事後再請同仁將調查事證向議員回報。此點在衛星變異之前有出現過,當時公所也去現場看過,也已回報到系統中,它沒有開挖沒有改變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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