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劉柏良於109年7月17日就職後,在「專業」、「廉潔」、「科技」、「服務」四大品質政策下,即全力要求所屬做好治安、交通、服務等各項警察工作,並於昨(9)日局務會報要求3位副局長就刑警大隊、交通大隊及督察室分別召集所屬幹部召開治安、交通及督察會報,針對治安面的緝毒、肅槍、打詐、防竊、打擊黑幫及防制暴力等六大主軸、交通面的維護交通安全-減少車禍傷亡、維持交通秩序-保持行車順暢兩大工作目標,及督察面的激勵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維護工作紀律、考核工作績效等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目標,提出具體可行的執行方案。
劉柏良於局務會報中,重申維護市民的安全是警察的責任與榮譽所在,要求全體同仁務必精進投入,真正了解治安環境變化及找出有效可行的治安策略落實執行,除鎖定高犯案風險分子及以高科技方式輔助積極破案,防制有心人士犯案外,更要求同仁受(處)理案件時應以被害人為中心,關懷被害市民的需要及了解市民被害的真正原因,從預防宣導與積極偵破雙管齊下,解決問題根源才能真正保護民眾。
落實警察各項勤務 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交通會報中,則要求除加強易壅塞路口交通疏導外,並對於易生重大交通事故路段、時段,提出因應勤務作為,將警力更精準的投入易肇事路口(段)以減少事故發生,同時也宣導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建立交通禮讓習慣,共維本市交通。
而在督察會報中,要求同仁執行工作時應保持公正,主動發覺認真工作之員警並做為楷模,另員警執行公務與民眾接觸或取締干涉時應全程使用密錄器,幹部應多與同仁溝通、指導,落實警察各項勤務,做好為民服務工作,讓民眾對警察抱怨越來越少,提升為民服務效能。
會末並期許同仁在全體市民的愛護、支持與監督下,除了貫徹中央政府推動的各項治安專案工作外,並針對地方特性,在現有基礎下,結合過去經驗,做到「加強訓練,提升員警的專業素養,爭取市民的信賴」、「傾聽民意,提供優質的治安服務,提高市民的滿意」、「警民合作,建構有效的治安防範,降低市民的恐懼」,方可達到唯一的工作目標:提供市民一個更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