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帶頭推行 7/1起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塑膠袋

2017-06-0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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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帶頭推行 7/1起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塑膠袋

縣府帶頭推行 7/1起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塑膠袋

記者許素蘭/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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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及附屬機關從七月一日起開始推行「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垃圾塑膠袋」,帶頭養成攜帶環保餐具及使用透明塑膠袋的習慣,進而喚起民眾普遍響應,以落實限塑及垃圾源頭減量的工作。


昨天世界環保日,縣長徐耀昌與縣府環保局長劉伯舒、行政處長古雪雲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宣示「限用一次性餐具用品、透明垃圾塑膠袋」,以永續維持苗栗的好山好水。


縣長徐耀昌曾在縣務會議上指示,由於垃圾處理問題日益嚴峻,各縣市相繼啟動限塑、減塑政策,苗栗雖暫無垃圾處理壓力,但仍須強化減塑措施,明訂相關規範,持續保護苗栗縣環境。


經環保局召開「苗栗縣政府及附屬機關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限用透明垃圾塑膠袋研商會議」後進行宣導,並自六月一日至六月卅日為勸導期,七月一日開始正式實施,從政府機關開始養成主動攜帶環保餐具及使用透明垃圾塑膠袋的習慣,進而喚起民眾普遍響應,融入生活。


這項措施規範,政府機關辦理內部會議、開放空間、服務民眾場所、員工訓練機構及五十人以下的室內會議,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其他場合及活動則以不主動提供為原則,所使用盛裝垃圾的塑膠袋須透明或半透明,可直接清楚目視內容物的塑膠袋。


推行單位包括縣府各局處及附屬機關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毒防及心衛中心、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環保局、文化觀光局、稅務局、縣立體育場、動防所、家庭教育中心、原民中心、媒體事務中心等。


環保局將彙整各單位抽查紀錄表,定期在縣務會議中提報各單位執行成果,並針對違規超過三次的單位,發文要求對違規狀況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若半年內皆無違規紀錄的單位將提報縣府酌予行政獎勵。


環保局指出,一次性餐具用品易造成大量廢棄物,也形成資源浪費,由縣府機關帶頭限用,以推廣宣導喚起民眾響應,隨時自備餐具,達到從源頭減量垃圾的目標,使用透明垃圾塑膠袋,消潔隊員可直接目視塑膠袋內容物,減少破袋檢查時間,並更加落實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提升垃圾減量成效。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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