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民黨議員今(27)日於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針對罷免一事聯合發聲認為,這次提議連署在公職人員尚未滿一週年即進行連署,提案人違法在先,中選會應不予受理提議連署;第一階段連署違法,何來第二階段?
市議員王耀裕說,罷免提議人既然在韓市長尚未就職滿一年之前,就已經提前進行活動,明顯與選罷法第75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牴觸,而違反法律規定事實明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中選會竟違法受理,亦顯屬違法,呼籲行政院、中選會儘速撤銷罷免案,停止一切罷免案的程序。
市議員陳美雅說,選罷法第75條明列「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此法條是由民主老前輩費希平,將原六個月提議改至一年。該法條的精神與目的,就在避免罷免淪為敗選方不服輸的翻盤手段,並避免政治惡鬥,引發社會對立與不安。若是有公民團體在今年5月21日,蔡英文總統就職隔天就開始進行罷免連署的話,這樣合法合理嗎?
市議員陳麗娜說,罷韓第一階段連署依實際符合規定人數2萬8560人,扣掉未填造日期之名冊7143人,人數為2萬1417人,根據第一階段審查規定並沒有超過符合規定人數的2萬2814人,建請高雄市選委會要好好查,扣掉未滿一年的7143份,剩下的2萬多份,難道是108 年12月25日一過立即完成連署,還自動裝箱打包,並在12月26日早上九點半全部送到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行記者會?
直指罷韓一階偷跑二階違法 藍議員偕律師聲討
國民黨團總召曾俊傑帶頭喊出「一階偷跑、二階違法」,呼籲中選會應該要撤銷受理連署,高雄選委會要拒絕中選會辦理,在法律基礎違法的狀況下,要懸崖勒馬。法律顧問林石猛律師則說,按照中選會的法條,不管是主辦機關或配合機關,都應依法行政,不然「一樓違建偷蓋,二樓必是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