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排水溝人孔遭排廢油污染 環保局、水利局聯合追查

2020-01-05 20:30

? 人氣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鳳山排水溝人孔蓋內採集水樣及污泥樣品送檢驗。(圖/徐炳文攝)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鳳山排水溝人孔蓋內採集水樣及污泥樣品送檢驗。(圖/徐炳文攝)

日前鳳山污水處理場發生進流水含大量廢機油及有機溶劑導致生物系統受損情事,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會同污水廠人員前往現勘,稽查人員於人孔蓋內採集水樣及污泥樣品乙組送驗,將俟檢測報告判斷可能污染來源,並進行污染源追查。此外,高市環保局去年11月底完成執行全國第1件發放高額檢舉獎金案例,統計檢舉獎金216萬元。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環保局代局長吳家安表示,針對該件廢油非法傾倒案件,已調閱污染發生地點附近清除業者車輛的GPS,將鎖定可疑車輛進行後續追查,同時已向水利局索取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分布圖資,將結合圖資針對污染源上游進行查察,並協請環保署保七總隊及地檢署檢察官協助進行追查,避免再發生非法偷倒廢油,導致污水處理廠生物系統及水中生物受害,並污染鳳山溪。

吹哨者檢舉偷排水污染 高額獎金超有感

吳家安指出,高市環保局108年11月底完成執行全國第1件發放高額檢舉獎金案例,統計檢舉獎金216萬元,環保局表示,105年4月接獲民眾通報,透過所提供的可靠消息,查獲○○實業有限公司連續2天(次)違反放流水標準及繞流排放等行為,分別裁處新台幣243萬元及297萬元計540萬元罰鍰。

該公司自105年6月起採分期繳納,考量檢舉人身份具備吹哨者條件,審查小組決議通過將原獎勵金發放比率提高至3倍,總計核發相關檢舉人獎金共計新台幣216萬元,成為我國第一件成功發放巨額水污染檢舉獎金的案例,給予獎金已於去年11月底全數發放完畢。

吳家安說,水環境有賴全民一起來維護,倘若民眾檢舉業者違反水污法相關行為,環保局人員查證屬實並裁罰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者,經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10-20%作為檢舉獎勵金,「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可依前項核定比率之3倍為上限核發」,最高比例可達百分之六十。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妥善處理製程廢水、廢油,禁止以任何形式隨意傾倒,若經稽查人員查獲違規排放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遏止非法排放情形。

喜歡這篇文章嗎?

徐炳文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