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裝置藝術評選怪 議員批高額律師費花得冤

2019-04-2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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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在氣爆專案報告時質詢說,花3461萬善款做的裝置藝術,有貪捐款人之慨、亂花錢之嫌。(圖/徐炳文攝)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在氣爆專案報告時質詢說,花3461萬善款做的裝置藝術,有貪捐款人之慨、亂花錢之嫌。(圖/徐炳文攝)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26日在氣爆專案報告時質詢表示,花3461萬善款做的裝置藝術,評選過程有爭議、造價超過行情,有貪捐款人之慨、亂花錢之嫌。面對災民的國賠求償,前朝政府堅不認錯,花244萬超高律師費聘許銘春等律師幫市府對抗災民,全數敗訴不說,還要給災民286萬的國家賠償費用,若當時市府認錯、直接賠給災民,何至於浪費公帑之外,還留下外界對許銘春當律師時的種種聯想。市府研商後給出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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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商回應,由文化局研擬計畫,內容及經費額度均提送善款委員會核定通過後,據以執行,設置流程均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並受善款委員會監督,過程嚴謹。

同時,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非單純的藝術品擺放,且該基地原為坍塌地,須重新整建,其專業及處理難度實為國內公共藝罕見,相較於國內近年大型公共藝術設置案例,並無造價過高情形;至於民代質疑獲選藝術家第一次徵件表現不佳,卻能於決選中勝出一事,經查與事實有所出入。

康裕成:市府在議會監督下亦不會免賠

康裕成說,該查就查,但勿枉勿縱!氣爆善款使用有監督機制,為災民代位求償的規畫,也讓榮化、華運公司各負應有責任,市府在議會監督下亦不會免賠。

康裕成拿氣爆專案報告書表示,為管理氣爆捐款,當時成立「81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簡稱善款委員會)來審議每一筆善款支出計畫;並且依照公益勸募條例規定,每年須將所有捐款運用情形提報行政院備查,近日國民黨議員所質疑的氣爆裝置計畫更於105年4月15日由張善政院長時期的行政院備查。

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非單純的藝術品擺放,且該基地原為坍塌地,須重新整建,其專業及處理難度實為國內公共藝罕見。(圖/徐炳文攝)
氣爆紀念裝置藝術非單純的藝術品擺放,且該基地原為坍塌地,須重新整建,其專業及處理難度實為國內公共藝罕見。(圖/徐炳文攝)

針對有人質疑市府替災民代位求償,市府會免除責任乙事,康裕成再拿報告書指明,代位求償計畫先撥付給災民的6.3億元求償金,經善款委員會的決議,市府均須於判決確定後,逐年編列預算歸墊捐款專戶;康裕成再次澄清,災民因代位求償計畫而先拿到救助金,提早恢復生活,市府也絕對沒有免賠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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