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今日香港,明日台灣」?香港得到的是承諾還是謊言?「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走過的路⋯

2019-01-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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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4日,港府發表「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原本800人增加至1200人,每屆任期5年;立法會議席由60個增加至7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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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投稿信報,鼓勵港民及民間領袖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形式表達港人自決的權利要求。他表示,若香港民眾不再施以更進一步的行動,普選的目標將會無法達到。

2013年3月27日,戴耀廷與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牧師朱耀明(合稱占中三子)共同開記者會,發表「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信念書,表示運動的目標是爭取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

二、北京出手點燃爭議

2014年6月10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單方面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作出闡釋。

白皮書指出,「一國兩制」方針中所指的香港高度自治限度在(北京)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

又指出,在「一國兩制」中,兩制僅能「從屬」於一國,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特首與立法會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符合香港實際,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特別是要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

香港泛民主派人士認為,白皮書是北京表明以「全面管治」取代「港人治港」的態度。

2014年6月20至29日,占中舉行公投,選出3個普選方案呈交港府,共有超過79萬人參與。

2014年8月31日,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對香港政改的決定),從2017年開始,可以一人一票普選選出香港特首,但特首候選人必須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產生。

這意味著,真普選聯盟提出「三軌制」中的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被排除,泛民批評這是「假民主」。「對香港政改的決定」成為之後占中運動的直接導火線。

三、占中運動(又稱雨傘革命)

2014年9月28日凌晨,「雙學」發起圍堵政府總部,要求中國人大常委會撤銷對香港政改的決定,「占中三子」與「雙學」達成共識,宣布啟動「占中」。

直到2014年12月15日警方清場,才結束長達79天的占領行動。

2015年5月31日,香港立法會議員前往深圳與北京官員商討香港政改問題,北京寸步不讓,談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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