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只是為了薪水、完全沒有成就感了?這3段話能讓你找回自信生活

2015-10-0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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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希望幸福,首先最好找到正當的工作。通常失敗的人生多半是因為這個人完全不工作,或是工作量太少,甚至缺乏正當工作,這就是最根本的原因。

卡爾.希爾逖(哲學家),《幸福論(第一冊)》(岩波文庫)

「人要是想獲得幸福,首先最好找到正當的工作」這是正確的主張。也就是說,幸福論等於工作論。不過,世界上也有人認為幸福論與工作論之間沒有關係。甚至也有人說「不必工作正是最幸福的人生」,這樣的人恐怕是將工作視為勞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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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跟工作的差別是什麼?我這樣認為:

當工作只是賺取金錢的手段,那就是勞動。在這樣的情況下,工作時間最好越短越好。所以工作時想著「趕快度過這段時間!」這時,身體雖然在這裡,心卻不在。因為心跟身體是分離的,所以工作時覺得時間不屬於自己。

當工作不只是賺錢的手段時,工作本身就包含喜悅、生存的意義、自己人生的目的。在這種情形下,不會注意到時間的流逝,只專注在當下。由於身心相連,工作時仍覺得時間屬於自己。

人在真正瞭解工作的意義前,會尋求從不適合的工作解脫,追求與工作相反的娛樂。如果能等待得更久,或是長期忍耐,真正的工作將屬於自己。而且工作中不可能有相反的事物存在。就像世界、神、生意盎然的靈魂不會有相反的事物存在,也應該會產生這樣的見解。

為什麼呢?因為工作就是一切。而且世界上沒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論在哪都一樣。

里爾克(詩人),《里爾克語錄》(彌生書房)

勞動與娛樂、工作與休息

與娛樂相反的不是工作,與娛樂相反的是勞動。最好把「勞動與娛樂」、「工作與休息」視為一組。不過即使分別被歸類為一組,兩者的關係卻大不相同。

勞動與娛樂是對立的。兩者對個人來說完全是分離的狀態。勞動最好不用去做,時間越短越好,另一方面,娛樂的時間越長越好。儘管如此,娛樂也有時間過長就會厭倦的特徵。也就是說,勞動與娛樂都有被動與接受的特質。

相對於此,工作與休息並不對立。這裡所說的工作並不是狹義的工作,而是廣義的工作。包括當志工、做家事、玩樂在內,人大部分的自主活動都可算是工作。

休息是工作中斷的時間,工作之間的空檔。完全在廣義的工作狀態之外,所以永遠的休息對人來說是種折磨。手邊有很多工作要做的人,才能真正享受休息。而無事可做的人,內心深處反而無法真正休息。

究竟,把一個人的整體生活劃分為職場生活與私生活,並因為職場生活無趣,想從私生活尋求補償的機制是如何形成的呢?其實只要職場生活過得充實滿足,我們在私生活自然就會獲得喜悅與安息。這兩者其實互相連續,構成「同一個生活」。藉由將兩者分開,它們也相輔相成。

土光敏夫(前經團連榮譽會長),《經營的行動方針》(產業能率大學出版部)

職場生活不是滿足私生活的手段,職場生活與私生活都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無可替代的人生片段之一。有些人將職場生活視為支援私生活的手段,其實是將職場生活當成一種勞動,而不會這樣想的人則是在職場上從事真正的「工作」。

我認為勞動與工作之所以有差異,「跟勞動者所希望的工作與公司,有很大的關聯」。

工作是賺取金錢的手段嗎?

如果你認為「工作只不過是獲得薪水的手段,公司只是賺錢的場所」,也一定覺得公司的經營者想著「公司只不過是賺錢的裝置,員工也只是賺錢的工具」。如果你認為工作對於自己是一種手段,自己對於公司是種工具,你跟公司對於「如何有效率地賺錢」的想法會一致。由於在這點形成共識,工作的優先事項就是有效地讓工作進行。這麼一來,對公司而言,你只是一筆人事費用。成本當然是越低越好,作為工具的你如果耗損了,只要再僱新的員工就好。這樣的理論完全成立。

另一方面,如果你認為「工作不只是賺錢的手段,公司也不只是獲利的場所」,就不覺得公司會想著「公司只是賺錢的裝置,員工只是賺錢的工具」。雖然「如何效率良好地賺錢」還是很重要,但卻不是唯一的價值標準。如此一來,你對公司就不只意謂著人事成本,有可能成為無可替代的人才。

員工究竟只是成本,還是人才?而你所服務的公司經營者,或是你接下來將任職的公司經營者,對於人又是如何思考呢?接下來也要請你問自己:工作只是賺錢的手段嗎?公司只是賺錢的場所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金錢之外,工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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