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道發言權!從陰道解析壓迫女性的社會結構

2018-10-0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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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如此,才能讓生命得以釋放,而性暴力之下的創傷,將不再是秘密,恐懼與死亡亦無法再箝制生命。2001年,伊芙・恩斯勒(Eve Ensler)更進一步闡釋「我不只關心自己的陰道,我還需要其他女性分享的陰道故事作為共同脈絡,組成一個社群。我們需要的是整體的『陰道文化』」。只有當越來越多女性說出自己的陰道故事,女性生殖器官被視為不潔的社會偏見才可能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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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學者克莉絲蒂娃也提到,不只是女性的聲音需要被聽見,她強調的是:「所有被壓抑、被消音」的人都應在語言中建立起他的聲音,唯有語言能產生這樣的大變革,而社會的大變革也才有可能發生。「他者」從邊緣位置發聲,因此也聽見了其他邊緣人的聲音。克莉絲蒂娃提及社會不要再偏執於因為嫌惡感,就要壓抑、邊緣化其他聲音。這些被邊緣化的聲音,一定要將其革命性的力量釋放到語言中。

拾蒂三部曲劇照。(圖/想想論壇)
拾蒂三部曲劇照。(圖/想想論壇)

那麼,在台灣,女性的陰道發出甚麼樣的革命性聲音呢?

我說著你/妳無法說出的話,
被消失的聲音,益發堅定,
迴盪在寂寞的角落,回應著你/妳的心苦~

1996年,婦運工作者、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疑遭計程車司機性侵並砍殺身亡。同年年底「全國婦女連線」假立法院召開「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行前記者會,並宣示「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在社會的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於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而1999年也修正通過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

另一個女性的生命,也於1998年催生了一部重要的法案《家庭暴力防治法》。鄧如雯殺夫案,一個十五歲的孩子被性侵,懷了另一個孩子。被強迫嫁給強暴犯的她,如同被世界遺忘一般,她的生命,沒有出口,沒有光。那時沒人願意聽她說,沒人願意相信她發生了甚麼事「等你被打了再來好嗎? 我們需要一張驗傷單」。最終以一張死亡證明書,控訴著:這個世界從來沒人在乎過我。一個被消失的聲音,喚醒了人們看見許多陰道所承受的暴力之傷。鄧如雯殺夫案,台灣正式邁開法入家門的步伐。

我努力著你/妳的無法努力,
看似沉入了底,卻長出了花,延續了生命!
生命不再無處可去,
那起源的子宮,仍然不放棄,呼吸!成長!

陰道將繼續說著故事,說著所有人的故事,迴盪著,不會停止:

陰道的出口將由溫柔的光代替受暴的鮮血。
陰道的聲音說著不要就是不要!
陰道的經歷需要被理解而不是貼標籤。
陰道為自己的被污名化,站出來堅持到最後一刻!
陰道為著年幼的傷,說著:這不是我的錯!
陰道對著每一個出生的生命說:歡迎妳/你來到這個世界上!
最後,陰道大聲的說 : 沒有人是「愛的局外人」!

作者介紹|陳佩儀

勵馨基金會總會教育專員 

原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女人想想】陰道有話要說)
責任編輯/陳秉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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