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篡改康熙遺詔登基?破解清朝史上最大的繼位謎團,2證據讓真相大白了

2022-07-1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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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流傳雍正篡改了康熙的遺詔,將其中的「傳位十四子」改成「傳位于四子」,最後成功繼位當皇帝。(圖/取自維基百科)

民間流傳雍正篡改了康熙的遺詔,將其中的「傳位十四子」改成「傳位于四子」,最後成功繼位當皇帝。(圖/取自維基百科)

做為皇權最常見的代表符號,聖旨一向是歷史劇的常客。螢幕場景中,宣旨太監一聲「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無論是朝臣還是平民百姓都必須彎身跪拜領旨,待念完「欽此」二字後,眾人再高喊一聲「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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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時代,戲劇中的聖旨代表了當朝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威,可能影響一個人或一個家族的生死榮辱;不過從法律角度來看,聖旨其實就是一份再正常不過的下行公文,將皇帝的旨意或命令傳達給特定的受眾罷了。其內容放在當今的語境下,大致可以翻譯成「○○皇帝關於○○一事的通知」!

明武宗正德八年敕諭(圖/時報出版提供)
明武宗正德八年敕諭(圖/時報出版提供)

大眾視野裡的「皇帝詔曰」

聖旨與尚方劍、免死金牌等一樣,在大眾文化中的形象早已與真實歷史的原型相去甚遠。做為中國封建王朝最高級別的「公文」,它所折射的畢竟是朝廷政務運作的普通面向之一,而非影劇中精心構建的傳說。

聖旨在歷史上相對正規的稱呼為「詔令」或「詔書」,詔書歷史最早可回溯至秦朝,而「聖旨」一詞則在元朝出現。熱愛研究法律相關歷史的江隱龍在所著《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書中提到,元朝因難以兼顧蒙古文與漢文,將「詔書」與「聖旨」二分,後世學者則多以文法區分元朝的詔書與聖旨:文言者為詔書,白話者為聖旨,前者可說是以漢文起草皇帝命令的「文言聖旨」,後者則是以蒙古文加以記錄的「白話詔書」。

到了明、清時期,君命文書在繼承前朝的基礎上又有創設,大致分為制、詔、冊、誥、誥命、敕、敕書、敕命、聖旨、諭旨等文類,且由於官方使用語言的轉變,聖旨又變成皇帝未經擬稿,直接命令太監宣讀傳達的「口語詔書」。

「天下第一公文」不容置疑的地位

清朝雍正皇帝的繼位之謎就來自於康熙皇帝的遺詔。最廣為流傳的故事是雍正篡改了康熙的遺詔,將其中的「傳位十四子」改成「傳位于四子」,然而,近代歷史學家提出疑點,清朝正式官方文件必須用滿、漢兩種文字同時書寫,而涉及重大事件的遺詔,肯定得再加上蒙古語,因為清朝皇帝名義上也是蒙古人的大汗。以三種語言一起表述的重要文件,改正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而且,清朝對於聖旨的保管制定了嚴格的規定,《罪與罰,誰說了算?》中進一步說明,聖旨最常見的是皓命與敕命,其乘載著來自皇帝的浩蕩皇恩,受領者必須小心珍藏,如果是受封之人,遇到自然災害或竊盜而遺失,可以申請補發。但是,如果是因為自己的保管不佳,導致損毀或遺失,輕則罰俸六個月,重則會被革去官職。一道聖旨不只內容可以決定生殺大權,連其本身的保存都可能影響官途命運。

走出影視劇,從古文物認識歷代法制史

臺北大學歷史系陳俊強教授推介《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時表示:在作者的生花妙筆之下,法制不再冰冷,文物不再沉重,一個字都沒有的法律器物竟蘊含著豐富精彩的情節。一件件器物彷彿充當時間旅行的導遊,帶領我們倘佯在法律時光隧道之中。

聖旨、鳴冤擊鼓、高懸明鏡等影視劇常出現的「道具」,除了戲劇化的色彩外,到底在歷史上的法律制度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又具有何種規範效力?這本書中蒐羅了史上極具代表性的二十件法律器物,用生動的文字及精美的古文物圖像打造出一座「律法博物館」,以四大特展「帝王的權杖」、「廟堂的符號」、「律法的線條」、「獄讞的規矩」形式,分別介紹諸如玉璽、丹書鐵券、節鉞、尚方劍、銅匭、登聞鼓、婚書等律法文物,深入淺出地講述歷朝法制史的變遷,讓我們得以盡識法律存在於世間的意義。

作者介紹|江隱龍

「寫作型」法律人;《法制日報》、《法治週末》、《檢察日報》法律專欄特約作者;《文匯報》、《解放日報‧上海觀察》文化專欄特約作者;《澎湃新聞‧私家歷史》歷史專欄作者。

頭條號「切割地球」點擊量破一億,最高單篇問答點擊量近一千萬,「十萬+」文章、問答百餘篇,被評為「年度文化號」,入選「千人萬元計畫」及「青雲計畫」。

「法律型」創作者,先後任案件承辦人、刑事司法人工智慧輔助系統研究者、商事地方性法規立法參與者。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原標題:走入法律史的時光隧道 看清「天下第一公文」的面子與裡子)

責任編輯/邱劭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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