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個耳朵聽:《談話聖經》教你聽清楚、講明白的溝通(1)

2016-10-2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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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太可能對這種「管束」產生了防衛心,因此毫不客氣地回答:「是你開車還是我開車?」這裡要注意:在這件事情中,她並不排拒事實內容(她是贊同的!)。她抗議的乃是針對接收到的關係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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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來講,訊息的關係面向集合了兩種形式的消息,第一種是發送者如何對待接收者,如何看他?例子中這位先生覺得他太太需要幫忙。第二種消息形式則是關於發送者如何看待他與接收者之間的關係(我們是這樣對待彼此的)。當某人問另一個人:「說吧,你的婚姻生活怎樣?」這個詢問事實的問題也隱含著關係的消息:「我們的關係可以詢問這種(親密)的問題。」當然也可能會出現接收者並不贊同這種關係定義,覺得問題不恰當而且受到侵犯。於是對話雙方使盡全力對關係定義展開拉鋸戰,這種情況並不算少見。

也就是說,在自我宣稱面向上(從訊息發送者角度來看)包含了關於我的消息,在關係這一面向上,一方面包含了關於你的消息,另一方面也包含了關於我們的消息。

4. 訴求(我想讓你做什麼)

說出口的話不可能「只是說說而已」,所有訊息都具備了影響訊息接收者的功能。我們例子中的訴求也許是:「踩點油門吧,我們要趕在綠燈時過馬路。」

訊息(也)用來促使接收者執行或放棄某些特定的事,讓他去思考、感受。這種意欲產生影響力的企圖,或多或少是公開或隱藏的。在例子中,我們談到了操弄。想要操弄的訊息發送者肆無忌憚地也推動訊息的其他三個面向,以達成他的訴求,卻使得事實面向變成片面並帶有某種傾向,自我宣稱也朝向企圖對接收者產生特定影響(比如讚賞或樂於助人的感覺);關係面向也可能被這隱藏目標決定,要其他人「保持好心情」(比如透過卑躬屈膝的行為或透過讚美)。

同一個訴求可能會跟完全不同的關係組合一起,所以訴求面向應該和關係面向區分開來。在例子中,太太覺得訊息中的訴求算合理,卻對先生的管束敏感。或者相反的,她可以視訴求為不合理(開車不能超過時速六十公里),但她先生以這樣的方式對她的開車行為提出建議,並不造成問題。

當然,本書也有若干訴求。這裡略舉出一個非常重要的訴求:試著在危急的(溝通)情況下,直接說出(一點點)自我宣稱、關係和訴求面向的消息或更進一步詢問清楚,以達到「四個面向都清楚明白」。

 

用四個耳朵接收訊息     

我們偏重從訊息發送者的角度來看訊息正方形:他告知事實資訊,同時表露自己,表達他如何看待訊息接收者,接收者感覺到自己是被這種或那種方式看待;發送者也試圖影響對方的想法、感覺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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