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基本收入是社會安全制度的一種版本,所有公民每月都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金錢,而且跟他們的工作狀態或所得無關。從紐約的避險基金億萬富翁到西維吉尼亞州的貧困單親媽媽,每個人每個月都可以收到一張1,000美元的支票。也就是說,如果某位女性擔任餐廳跑堂或某男性擔任營建工人,每年可賺18,000美元,他或她基本上就會有三萬美元的年收入。全民基本收入消除了大多數人認為傳統福利計畫帶來人們好逸惡勞的弊端—如果你工作,你實際上可以開始儲蓄,並且力爭上游。隨著自動化的威脅不斷增強,這一概念得到了新的關注,目前在奧克蘭、加拿大、芬蘭以及印度和其他發展中國家都在進行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