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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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6歲少年無照駕駛機車自摔落山壁水溝後,慘遭鋼筋插頭死亡。(示意圖/取自Pixabay)

16歲少年無照飆速「鋼筋插頭」慘死!家屬提國賠法官認定有理 公路局吞下113萬賠償

行政院外觀。(資料照,顏麟宇攝)

廖元豪觀點:行政院空轉一大圈,大陸人民依然適用國賠

作者認為,司法官不能免除「故意」違法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益時,依《民法》第186條受追究故意侵權損害賠償之民事責任。(取自pixabay)

李震華觀點:國賠法13條不是司法官特權免責的金鐘罩?

南投仁愛鄉武界壩13日無預警放水,造成4死悲劇,家屬喊出要提出國賠,事後被發現該地設有警示牌,引發熱議。(取自吳少喬粉專)

武界壩4死家屬喊國賠!她怒斥「違法貪玩」:不如向孩子懺悔

律師林智群14日提出4種情境指出,並非一直放大「民眾過失」就能得到「政府沒問題」的結論。(資料照,取自經濟部網站)

武界壩4死能國賠?律師4例揭「致命真相」:不是有警示牌就免責

針對山林解禁政策,行政院長蘇貞昌25日於立院備詢時表示,開放山林是向山致敬,同時修《國賠法》則是民眾的責任自主管理。(顏麟宇攝)

山林解禁》國賠法修正草案過關 蘇貞昌:我們不是媽寶政府,促民眾責任自主管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21日宣布推動「山林政治解禁」政策,針對《國賠法》配套修法,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未來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若已有適當之警告或標示,民眾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導致傷亡時,國賠案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資料照,美聯社)

山林解禁》《國賠法》配合修法 颱風天登山觀浪恐「沒得賠」

高雄氣爆炸出來艱難巨大的復建工程,法務部認為走國賠程序對災民最有時效也最有利。圖為氣爆第3天現場。(吳逸驊攝)

氣爆代位求償 法部:國賠法最快速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將增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定義。對於高雄氣爆事件是否適用新法,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說,須視個案的事實進行認定。(吳逸驊攝)

國賠法大翻修 政府不作為也得賠

高雄氣爆事件賠償涉及代位求償,但究竟援引何法作為依據,中央地方今在行政院會上表達不同看法。政院傾向依據《國家賠償法》,高市府則傾向採《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林韶安攝)

採國賠法代位求償 政院、高市不同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