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檔案流失,是故意還是無知?

2016-03-0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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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濫權爭議」讓國防部滿頭包。(陳明仁攝)

「憲兵濫權爭議」讓國防部滿頭包。(陳明仁攝)

魏姓民眾網購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引發憲兵濫搜爭議,國防部灰頭土臉補破網之餘,疑似早有整批一九九五年的解密檔案流出,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再生.com」手上持有的相關文件至少上千份,包括孫立人、郭廷亮案、鹿窟基地案等等,合理推測這批或數批文件檔案早在文物市場流動多年,國防部要追究濫搜責任的同時,不能不問:當年下令執行銷毀任務的是誰?未依令銷毀而讓文件檔案流出的人又是誰?他們是出於故意還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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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法之訂定遲至一九九九年,但在此之前,《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於一九九五年立法,《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在一九九八年立法,換言之,即使政府檔案未經確立處理原則,但有關轉型正義之真相保存和公開,已有社會共識,一九九五年是李登輝繼任總統後,接連換掉李煥、郝柏村兩位行政院長,任命連戰出任閣揆,自覺權力穩固「終於像個總統」的年代,許多湮沈的黑暗歷史,不但能討論甚至要求公開追究,包括當年各機關的「人二檔」,說法是全部銷毀,但照政府對檔案的無知無覺,很難講到底有多少件該銷毀而未銷毀,不該銷毀卻散落民間的情況。

釣魚台文件流落上海,愧對葉公超

隨便舉例,根據民進黨立委蔡適應的質詢,不但國防部檔案流失,外交部也有一件釣魚台文件流失,而且流失到上海,被公開展示。蔡適應問外交部長林永樂是否需要追查?林永樂的問答是:不需要,因為五0年代、六0年代的文件早就失效,連調查都不必調查!蔡適應認為這是國防部與外交部法律素養高低有異之故。

原來外交部也有公文外流!今天上午適應首次在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外交部的公文被放到中國展覽、拍賣,外交部卻沒有像國防部的「積極作為」,連向調查單位備案都沒有,到底我們國家的檔案管理出了什麼狀況?參考新聞連結:查網購白色恐怖文件 憲兵竟...

基隆.蔡適應貼上了 2016年3月6日

蔡適應說對了一半,外交國防兩部法律素養有異,但對檔案保存的基本認知卻是外交部遠遠不及國防部,國防部是用了奇笨的方法企圖追回檔案,外交部根本理都懶得理就讓釣魚台漂流到上海,這不是荒唐嗎?釣魚台主權爭議未解,

爭執三方無不從歷史源流出發聲張自己的主權,外交部丟失了文件檔案皮不痛肉不癢,簡直愧對外交部老前輩們!

國難期間出任外交部長的葉公超,畢生奔走,他最引以為傲的一件事,就是拖著拉著死活都把全部外交檔搬到台灣,包括清季總理事務衙門檔,國亡而檔案存,除了故宮寶貝,中華民國政府擁瑰寶而不自知,葉公超若知道他的徒子徒孫們竟把釣魚台(肯定還有其他檔案)給搞丟了,大概要再氣死一遍。

監察院不當銷檔,連追究都沒下文

外交部國防部之外,還有一個監察院,三年前該院前秘書長陳豐義指示辦理「監察院調查案件檔卷清理計畫」,讓監察院一千六百五十四卷的調查案卷內容不當銷毀,當時是檔案法早已公布實施,監察院腦袋裡彷彿沒這個法,莫名其妙銷掉一千六百多卷案卷,甚至連銷毀清冊都未列,結果如何?監察院彈劾自己的秘書長,結論是:本件停止審議程序。換言之,沒下文了。停止審議的彈劾案尚未結案,最近監察院準備「清倉」,這件不當銷毀檔案之案,順理成章再被「銷毀」一次。監察院如此,如何期待其他機關善待並保存應歸檔之國家文件?

台灣經過三次政黨輪替,從李登輝到陳水扁,看不出他們為國家保存多少檔案?倒是拿不少政府檔案材料出自己的書,恍若未覺這些材料是國家資產,言及此,還不能不慶幸總統府至少還留下了兩蔣的「大溪檔案」,而兩蔣日記移到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暫存」五十年,讓兩蔣相關研究在這幾年中蓬勃發展,若真留在台灣,算不準幾年後會不會在拍賣市場現身。憲兵烏龍辦案,卻辦出台灣只在口頭追求轉型正義之可笑與可哀,真相從來不在兩蔣銅像身上,真相就在那些零落於角落的散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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