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離岸風電大廠沃旭宣告暫停活動,小英能源政策危險

2019-01-1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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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喊暫停活動,恐打亂蔡政府能源布局。(尹俞歡攝)

沃旭喊暫停活動,恐打亂蔡政府能源布局。(尹俞歡攝)

儘管經濟部積極協助離岸風電開發商,希望能夠趕在今年一月二日最後截止期限前,取得二○一八年度每度近五.八元的躉購費率,但最終因彰化縣政府並未給出同意回覆函,沃旭能源(Orsted)、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海龍及中鋼四家離岸風電開發商,仍無法如願簽下一八年度躉購費率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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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力拚目標可能破局?

為此,沃旭發表聲明表示:「接下來幾周,我們會暫停並且重新評估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所有活動、專案時程、在地供應鏈的承諾與已簽署的合約,因為前述都是以二○一八年躉購費率為前提而規畫……。」為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埋下重大變數。

在二五年前預計完成的五.五GW(十億瓦)離岸風電風場,沃旭在遴選及競標兩階段各獲得○.九GW裝置容量,是台灣目前最大離岸風電開發商。可想而知,倘若一九年躉購費率並未如沃旭聲明稿所言:「沃旭必須要先看到二○一九躉購費率草案的大幅改變,才可能繼續推動大彰化風場,並且考慮做出最終投資決定」,那蔡政府力拚二五年完成五.五GW的目標,勢必大打折扣。

對於離岸風電開發商未能順利簽約取得一八年度躉購費率,經濟部與彰化縣政府雙方「互踢皮球」。根據《聯合報》報導,彰化縣長王惠美曾表示:「是經濟部能源局沒有guts,沒有肩膀,彰化縣政府去年九月就發出同意函,能源局早就可以自己決定。」

有趣的是,能源局雖一再宣稱:「需彰化縣政府給複審同意函,才能發給風電廠商籌設許可」,將責任推給彰化縣政府,但私底下,風電開發商卻是幫彰化縣政府「打圓場」居多。

零件國產化是另一個頭痛問題

一位離岸風電開發商略帶怒氣地表示,王惠美才剛上任縣長沒多久,很多事情都還無法深入瞭解,要她擔這個責任,實在有點說不過去。而且明明魏明谷縣長的時代,地方就已經核發同意函,經濟部能源局倘若有擔當,依照上級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還是可以協助離岸風電開發商完成簽約。究竟是誰在打太極拳?答案其實很明顯。

事實上,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高銘志,也特別於《風傳媒》上撰文,從法律的觀點批評能源局根本是為了卸責而自圓其說。能源局竟然拿一個未依《行政程序法》相關程序制訂,無法律上拘束力的流程,自行創設「第一次原則性同意函」,需再經「第二次地方政府複審同意函」的詭異操作,來要求地方政府必須配合。

高銘志說,問題其實並不是出在彰化縣政府,而是出在現存一堆效力有問題的籌設許可應備文件。能源局是要持續鴕鳥心態,讓違法問題愈滾愈大,還是及早回頭呢?

據瞭解,在去年行政院協助風電開發商加速簽約流程的過程中,曾有專業人士提醒府院,部分過程恐有違行政程序。倘若高銘志所言為實,能源局長林全能還真的深諳為官之道。

「大家頭都洗下去了,前期作業已經花了不少錢,除非萬不得已,擺明是賠錢生意,否則是不會輕言撤資的。」一名離岸風電開發商高層主管表示。他推論,假設一九年躉購費率能從原本審定的每度五.一○六元適度地回升,並將每年每瓩三六○○小時發電門檻調高,甚至廢除,而離岸風電前高後低的費率機制也繼續維持,那沃旭回心轉意的機率相當大。

據瞭解,有關躉購費率、發電門檻種種問題,經濟部將在農曆年前後拍板定案,屆時蔡政府的綠能政策能否成功地跨出第一步,就會有些眉目。

不過,縱使跨出這一步,離岸風電零組件國產化恐怕是另一個頭痛的問題。一位離岸風電業者表示,有些依規定要國產化的零件,在台灣根本找不到合適的供應商。

根據側面瞭解,部分台灣離岸風電零組件廠商曾透過經濟部向離岸風電開發商施壓,國外開發商對台灣政府揠苗助長的做法頗有怨言,因此也將其列入是否撤資的考量中。

選舉打亂外商布局

有許多人拿英國於一五年費率就降到五元來批評台灣離岸費率躉購費率過高,撇開費率計算結構方式不同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國外開發商大多是一六年英國脫歐公投後才來台灣投石問路,顯見在此之前,縱使表面上躉購費率較高,但台灣市場的吸引力並不如歐洲。

先前國外開發商衝著每度五.七四○五元的躉購費率,及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席的決心而來。沒想到一場九合一大選,竟打壞了他們的如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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