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辦民營「都更公司」復活?盈虧自負、加速更新

2016-01-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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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明,未來專責機構會定位為「再生機構」,也就是除都更外,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會納入考量。(取自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明,未來專責機構會定位為「再生機構」,也就是除都更外,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會納入考量。(取自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設立專法 降低圖利疑慮

面對過往的失敗經歷,這次營建署有備而來。針對議會最詬病的「圖利特定人士」、「與民爭利」、「不受監督」幾項問題,營建署參考日本、韓國、香港等都更專責機構模式,提出對策。首先,營建署計畫為都更專責機構規劃專法,明訂這個機構的業務範圍及營運模式,並受民意機構監督。丁致成認為,只要能減少機構業務的不確定性,「民代、民眾就不會那麼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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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專責機構營運模式擬採「不營利、但盈虧自負」方式營運。新法預期機構初期可動用都更基金,政府也可規劃融資、借款或發行債券機制,讓機構有營運空間。日後若獲利,也可規定需繳庫、或用於指定用途。

台南市飛雁新村都更案由遠雄得標,公民團體對於遠雄提出3500萬元歷史建物修復經費,以及護樹承諾並不滿意,反彈、抗議聲浪不斷。(取自搶救飛雁新村,反對圖利遠雄臉書)
專責機構營運模式擬採「不營利、但盈虧自負」方式營運。圖為台南市飛雁新村都更案。(取自搶救飛雁新村,反對圖利遠雄臉書)

但丁致成也說,都更實施者的營運模式和其他國營機構如台電不同,利益非立即可見,而可能要墊款5年、10年、待結案後才會有一大筆收入,因此成本要如何計算,也必須設計一套新模式。

公辦都更面積大、速度快 各界關注

根據統計,目前營建署負責的公辦都更案有6案,包括「中山女中南側」、「台銀捷運圓山站西側」、「台電嘉興學生宿舍」與「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山碼頭」等。目前全台經評估可行的公辦都更案有300多件,台北市也有逾20件。

2000至今,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共有38案,總面積49公頃,民間自辦都更則有373案、117公頃。雖然公辦都更的案件數量只有自辦都更的一成,但公辦都更由於每案平均1.28公頃、面積較大,加上產權單一,整合、啟動較民間自辦都更快速。台北市長柯文哲也預計將國有地公辦都更做為公共住宅的供給來源。

興隆公共住宅一區招租。(蔡耀徵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將國有地公辦都更,做為公共住宅的供給來源。圖為興隆公共住宅。(資料照,蔡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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