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辦民營「都更公司」復活?盈虧自負、加速更新

2016-01-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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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效率不彰,官辦民營的「都更公司」很可能捲土重來,未來定位為「再生機構」,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要納入考量。(資料照,吳逸驊攝)

都更效率不彰,官辦民營的「都更公司」很可能捲土重來,未來定位為「再生機構」,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要納入考量。(資料照,吳逸驊攝)

官辦民營的「都更公司」捲土重來?營建署日前委託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評估成立都更專責機構,預計將負責公辦都更,及民間產權複雜、整合困難的案件都交由專責機構辦理,組織將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盈虧自負。預估今年4月組織架構就會出爐,8月開始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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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成立都更專責機構原是內政部長陳威仁的政策,如今政權易主,加上立院生態大變,全案是否又要腰斬,官員僅低調表示,推動公辦都更已是社會共識,新政府也許會調整政策細節,但大方向應不致改變。他說,目前評估案已經走到一半,內閣改組後也會向新報長報告,至於還要不要推動,「再看上面有什麼指示。」

內政部長陳威仁於立院接受質詢。(顏麟宇攝)
成立都更專責機構原是內政部長陳威仁的政策,如今政權易主,未來可能產生變化。(資料照,顏麟宇攝)

數度成立都更公司 質疑圖利喊卡

歷年來政府其實已多次計畫成立都更公司,最後卻都慘遭腰斬。扁政府時期,營建署一度計畫以官辦民營方式成立「台灣都市更新公司」,但由於公股持分偏低、讓立委質疑有圖利廠商、炒作土地嫌疑,決議,把台灣都更公司的股權調整為民間60%、國發基金40%,並要求公股金融事業不得投資。2008年新政府上台後,當時的經建會也決定喊卡。

台北市2008年也欲成立都更公司,但同樣因圖利、規避議會監督等問題被擋。此外,因市府定位都更公司為協助民間更新,也引發與民爭利的疑慮。

後來北市府改以公設財團法人、非營利形式,成立現在的「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但只提供諮商服務,並不擔任實施者。去年北市府宣布今年為公辦都更元年,欲藉機讓都更中心轉型成為實施者,卻仍被議會否決,決議都更中心若為實施者、預算就不得動支。

北市府改以公設財團法人、非營利形式,成立現在的「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但只提供諮商服務,並不擔任實施者。(取自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網站)
北市府改以公設財團法人、非營利形式,成立現在的「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但只提供諮商服務,並不擔任實施者。(取自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網站)

柯文哲加速推動公辦都更 關注度提高

歷經多次失敗,如今營建署又再度嘗試闖關。之所以選在去年開始評估,不僅是公辦都更原屬內政部長陳威仁所提的住宅政策一環,更「外顯」的因素,則是台北市長柯文哲大聲喊出要加速推動公辦都更,讓外界對公辦都更的關注及討論度都變高。

營建署官員並未直接承認公辦都更機構是因柯文哲新政而起,僅保守表示:「公辦都更已凝聚一定社會共識。」但他也強調,目前營建署只有一個都市更新組,卻要主管法規、審核,又要負責公辦都更,如此「球員兼裁判」不僅容易引發爭議,公辦都更想快也快不起來。因此,若能有一個專責機構獨立於政府組織之外,聘用人員、做法都能更有效率及彈性。

台北市長柯文哲8日參加「首都圈論壇-公共住宅政策」。(林韶安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大聲喊出要加速推動公辦都更,讓外界對公辦都更的關注及討論度都變高。(資料照,林韶安攝)

負責研究評估的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明,專責機構除了公辦都更,也預計承接民間產權複雜難整合、但有更新必要的案子。

丁致成也說,現在都更指的多只是房子舊換新的過程,但未來專責機構會定位為「再生機構」,也就是除都更外,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會納入考量。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明,未來專責機構會定位為「再生機構」,也就是除都更外,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會納入考量。(取自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明,未來專責機構會定位為「再生機構」,也就是除都更外,後續的社區營運、管理都會納入考量。(取自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設立專法 降低圖利疑慮

面對過往的失敗經歷,這次營建署有備而來。針對議會最詬病的「圖利特定人士」、「與民爭利」、「不受監督」幾項問題,營建署參考日本、韓國、香港等都更專責機構模式,提出對策。首先,營建署計畫為都更專責機構規劃專法,明訂這個機構的業務範圍及營運模式,並受民意機構監督。丁致成認為,只要能減少機構業務的不確定性,「民代、民眾就不會那麼擔心了。」

其次,專責機構營運模式擬採「不營利、但盈虧自負」方式營運。新法預期機構初期可動用都更基金,政府也可規劃融資、借款或發行債券機制,讓機構有營運空間。日後若獲利,也可規定需繳庫、或用於指定用途。

台南市飛雁新村都更案由遠雄得標,公民團體對於遠雄提出3500萬元歷史建物修復經費,以及護樹承諾並不滿意,反彈、抗議聲浪不斷。(取自搶救飛雁新村,反對圖利遠雄臉書)
專責機構營運模式擬採「不營利、但盈虧自負」方式營運。圖為台南市飛雁新村都更案。(取自搶救飛雁新村,反對圖利遠雄臉書)

但丁致成也說,都更實施者的營運模式和其他國營機構如台電不同,利益非立即可見,而可能要墊款5年、10年、待結案後才會有一大筆收入,因此成本要如何計算,也必須設計一套新模式。

公辦都更面積大、速度快 各界關注

根據統計,目前營建署負責的公辦都更案有6案,包括「中山女中南側」、「台銀捷運圓山站西側」、「台電嘉興學生宿舍」與「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山碼頭」等。目前全台經評估可行的公辦都更案有300多件,台北市也有逾20件。

2000至今,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共有38案,總面積49公頃,民間自辦都更則有373案、117公頃。雖然公辦都更的案件數量只有自辦都更的一成,但公辦都更由於每案平均1.28公頃、面積較大,加上產權單一,整合、啟動較民間自辦都更快速。台北市長柯文哲也預計將國有地公辦都更做為公共住宅的供給來源。

興隆公共住宅一區招租。(蔡耀徵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將國有地公辦都更,做為公共住宅的供給來源。圖為興隆公共住宅。(資料照,蔡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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