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和王如玄是朋友 工運領袖:無論如何都不能原諒

2015-11-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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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如玄上台之前,台灣移工聯盟自訂的「家事服務法」草案已經送進立法院,但是立法院一直拖延審查,說是要等勞委會的官方版本,等了好些年,想說王如玄上台之後勞委會應該會有動作了吧?沒想到王如玄主政的勞委會送到行政院的「家事勞工保護法」草案,簡陋到不行,最扯的是,關乎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的條文,竟然是非強制性的,只要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就可以不用給移工放假。這不是擺明的讓現存全年無休的血汗狀態就地合法化嗎? 王如玄的那個版本出來之後,移工界一片譁然,若那個版本通過,有法不如無法;而當移工團體群起反對該版草案之後,勞委會也就順勢不推了。現在那個王如玄版的「家事勞工保護法」早就不知丟到哪裡去了。 後來她當然有透過管道來說勞委會內的官僚們有多難動,官員暗中杯葛,無法做事等等,這些話姑且聽聽就好,若用她自己現在說的話來反問她,這不正是你要承擔的嗎?要用力改革,要解決多方利益糾葛,怎可能沒有阻力?問題是你要不要做,敢不敢做?
「家事勞工保護法」讓我們看到王如玄的虛偽性,然而還來不及進逼檢驗,另一件大案子來了,王如玄主委用勞委會的預算2056萬聘請80位律師告了1300多年關廠工人和家屬。當告工人這個案子來的時候,我們還私下揣想,王如玄應該會出面解決吧!沒想到王如玄避不見面,讓工人四處協尋她,法院一庭一庭開,全關的老工人驚慌奔波,家人或親戚因當年作保連累,官司一來,家庭關係被撕裂毀壞,痛苦不堪,好幾個工人被王如玄告時已生重病,最後往生時仍是被告身分,含冤離開人世。 這簡直是世紀荒唐的官司,我們幾個與王如玄相識的工作者都覺得無法理解,到底為什麼王如玄非要這麼做不可呢?我們真的百思不解。 後來她為了所謂基本工資爭議而下台(註:這個說法很值得分析,事實上在她下台之前,她同意了開放更多外籍勞工的雇用比例給資本家們),副主委潘世偉接任主委一職,持續王如玄的告工人官司,直到行政法院判關廠工人勝訴,勞委會才全面撤告。
王如玄說她離開勞委會時,最掛念的就是關廠工人,她下台恢復平民身分之後,是否曾對關廠工人表達關心或甚麼心意嗎?沒有,一句話都沒有。如果我們是多年朋友,當我們臥軌、被移送、絕食、苦行、坐牢等等,再怎麼矛盾尷尬,也會表示關心的吧? 自從發生告關廠工人的事件之後,我不會說王如玄是我的朋友。雖然說,朋友不是同志,無須價值立場都要一致,但是朋友也要有些基本原則的,以勞委會主委身分告工人,我無論如何都不能原諒。 所以那一天當我倒在人行道上,被王如玄握著手說「我們是多年朋友時」,我確實覺得被吃豆腐了。 而那一天在人行道與王如玄的對話,也是自全關抗爭以來,唯一與王如玄的對話。但是那天一整個肖婆的激動狀態,該罵的都沒罵清楚,現在把她寫在這裡,希望我們共同的朋友可以轉給她看到: 你說你是出來承擔的,這要很大的勇氣。這句話我相信,在國民黨這麼衰敗將亡的時候,你敢出來上副總統候選人的位置,確實要有很大的勇氣;但是你是為國民黨救亡圖存而出來承擔的,並非為了勞工。你承擔的勇氣是選擇性的。如果全關事件發生的時候,你有今日一半的承擔勇氣,以主委身分出來說一句:「關廠工人的所謂貸款是國家代位求償的退休金,不應追討;審計部或監察院若要追究公務員職責,由我承擔!」這樣多漂亮!這才是為弱勢工人承擔,而你做了甚麼呢?你承擔了甚麼? 當時我們百思不解你為何非要如此告工人,以為你有多「情非得已」,直到你出來參選副總統,是你自己說的,因為怕承辦的公務員被追究失職!僅僅是為了這樣的理由,你花2056萬律師費告1300多個工人和工人家屬。這是甚麼承擔!!
容許我們自我肯定,真正承擔的是我們,是這些關廠的老工人們。全關官司打到尾聲時,另一個關廠案發生了,而且是國家關廠--國道收費員案。收費員抗爭是關廠抗爭的延續,全關官司全面勝利之後,原來的組織者及全關的工人幹部全都投入協助國道收費員的抗爭行動,到現在已經將近兩年了。這個案子的歷史源頭當然藍綠都有份,但關廠發生的時候是國民黨在執政,相關關廠政策的執行也是國民黨組的內閣。當我們追著代表國民黨參選副總統的你,要你出來面對關廠女工時,你竟然說,等你選上你一定會面對。別說以國民黨現在敗象,選上機會微乎其微,但令我不可思議的是,你們現在是執政黨耶,要協助關廠女工、要解決國道收費員案何須等到「當選後」?這個邏輯未免太太奇怪了,不得不讓我懷疑,你這些說法也不過是政客為了選舉的乎巄說詞罷了。
一些我們共同的朋友都很間接的來跟我說,不要太為難你。我應該怎麼回應他/她們呢?這篇短文算是部分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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