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保存華視僅開端 未來盼建立評估制度
對於影視文資的保存,曾吉賢說明,依據目前《文資法》規定,影視資料是歸為古物類,但要判斷是古物、重要古物,還是列冊追蹤的依據,目前還很單薄,也希望這個計畫,未來能夠協助建立評估標準。
曾吉賢並呼籲,過去大家都覺得,只要典藏電影而已,現在文化部應該訂定影視音媒材的保存制度,從台灣歷史性文物的保存政策來看,華視只是第一步而已,像公共電視早期也有很多珍貴紀錄,都可以思考是否要建立資料庫、數位化。
曾吉賢並以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的「世界記憶名錄」為例,指出聯合國自1993年開始,即接受各國提出文獻遺產,並且有系統地加以複製與鞏固,經提報登錄為世界記憶名錄,目的是鼓勵各國應重視建築、古物、傳統技術、文化景觀等以外的「文獻遺產」。
曾吉賢說明,文獻遺產往往足以反應當代文化、生活、記憶的歷史軌跡,與該國的發展歷程,有著息息相關的關係,而聯合國對於「歷史影像」也更加重視,包含具「有形文化資產」性質的老電影膠卷、磁帶等,以及有「無形文化資產性質」的各類紀錄片、新聞片與戲劇節目。
對於影視文資的修復,陳郁秀則提到,修復1個小時的影片,就需要耗費1個月時間,這都需要文化部支持,個人或單一電視台絕無能力,現在公視、客家電視台都還沒進行這樣的工程,若不即時做,資產就會流失,因此這是國家重要政策,是5年、10年的工程,華視只是一個開端,也希望未來能夠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