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制憲」才是引領台灣「長治久安」的唯一道路!

2018-10-2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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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曾說「權力是向人民借來的」,但作者表示,如今卻慢慢演變成「權力乃是向人民騙來的」。(資料照,甘岱民攝)

總統蔡英文曾說「權力是向人民借來的」,但作者表示,如今卻慢慢演變成「權力乃是向人民騙來的」。(資料照,甘岱民攝)

政府違憲,好像已經成為當前熱門關鍵詞,附帶著就跟著出現「申請釋憲」的一堆困擾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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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的被改革者們揚言要「釋憲」,淪為在野黨的國民黨暴露在「轉型正義」強大民意下所面臨的「不當黨產」充公,以及「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追查228事件和白色恐怖踐踏凌虐人權的「歷史真相」,也像中邪似地到處哀號要「釋憲」;現在連正要被官制化的公法人「農田水利會」也已決定要展開激烈陳抗,並聲言對於農委會無端沒收人民財產的違憲之舉,積極準備提出「釋憲」!

還有,「廢死」要釋憲;「性平」要釋憲;「課綱」要釋憲;「拔管」要釋憲;「廢核」要釋憲;「環評」要釋憲;「都更」要釋憲......

最新流行:不爽,就大聲高喊「釋憲」!

如此層出不窮的「釋憲」事件,是否就已意味著當今政府「正在不受節制地運用國家機器,點點滴滴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呢?進一步再問:何以一個已然被稱許為高度民主化的台灣,迄今仍然會反覆出現這類荒謬「釋憲」之吶喊?

上列兩個問題也同時會帶出更深層的另外兩個大哉問:

1. 政府在實際運作國家機器時,是否正在漫無限制地擴張其行政權力?也即是讓人不免要質問:當今政府正在逐漸超脫出憲法對其權力行使的限制或控制,而導致「中華民國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漸失效能?

2. 人民所賴以保障自身權利的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既已正在失效而自毀,那麼人民權利之基本保障又將如何奮起自救?

20181917-司法院釋憲七十周年慶祝大會,司法配圖。(陳品佑攝)
為何最近有層出不窮的「釋憲」事件呢?(資料照,陳品佑攝)

憲法乃是控制政府權力過程的「政治文件」

如果我們參考法國人權宣言第16條所明定的:「凡人民權利無保障和政府分權未確立的社會,就意味著沒有憲法。」再認真參照美國知名政治學者卡爾.羅文斯坦(Karl Loewenstein)即強調:憲法是控制政府權力過程的基本文件,其目的在於提出限制和控制政治權力的範圍,把規定政治權力的統治者從絕對的控制下釋放出來,使他們在活動過程中取得合法的分享。我們應該更能認識到「中華民國憲法」對台灣民主前途的破敗性與毀滅性。

說白了,所謂「憲法」也就是人民跟政府簽定的一紙(本)高度政治性合約,並以授權方式給予政府某些被允許的權力行使範圍,藉之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只要政府逾越此一授權範圍,人民就有權利對政府提起控訴,並將之推翻。落伍腐朽的「中華民國憲法」能具備如此功能嗎?

貴族壓迫英王簽下「限縮王權」的「大憲章」

西方最早簽訂限定政府(王權)的大憲章是1215年在英國,由坎特伯里大主教史蒂芬·朗頓起草的。當時就是封建領地貴族群用來對抗英國國王權力而對封建權利保障的一紙協議。其中最為重要的條文是第61條,即所謂「安全法」。根據該條明載的規定,由二十五名貴族組成的委員會,有權隨時召開會議,並具有否決國王命令的權力;而且可以使用武力,佔據國王的城堡和財產。可視為是貴族對王權逼宮的具體成果。

此後,大憲章根據內容多次修訂而逐漸成了具體限制王權的法律,也逐漸對人民保障了更多的權利,其保障範圍進而涵蓋更多的人民。1642-1688年期間,則據此而演化出英格蘭議會內閣制度,最後再演化成為立法權和行政權相結合之獨特的英格蘭「君主議會內閣制度」。

1748年孟德斯鳩即根據其中精神用匿名公開發表《論法的精神》(法語:De l'esprit des lois,最早的中文版本譯作《法意》)。該書所論述者,成為法國大革命之後所演變成現代的「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內閣制度的理論依據。而且1787年9月所制定的「美國憲法」所滿溢的自由主義精神,基本即是源起於大憲章裡「保障私有財產」的觀念。這也直接影響了美國人對「大憲章」的歷史意義遠較英國人還更加重視的一種傳統。就其當時美國的國父們在費城閉門制憲的氣氛,莫不是為了要營造一部限制「王權再現」的美國憲法,循此即可理解到「大憲章」限制王權(大政府)的真實意涵之延續性精神。

「中華民國憲法」的破敗命運已走到歷史盡頭了

台灣也有一部誕生於「老中國」的成文憲法,但還沒來得及施行,即於戰後國民黨敗撤來台的1949年被完滿閹割。這部偉大的「中華民國憲法」經蔣介石一紙「戒嚴令」外加「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即行進入冷凍庫。形式上蔣介石戒嚴政權雖也搞了個「行憲紀念日」,卻沒人理解這「行憲」真實意義。

解嚴後,李登輝繼任總統大位,於1991年開始啟動第一次修憲,卻是以「國家統一前的需要」為由,用「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了多達七次的修憲工程。於今回望,卻原來都是在原地打圈圈。之後,再又緊接著幾十年來,台灣就也都依據這部縫補七次的「成文憲法」繼續進行運轉。但畢竟是從中國移植而來的外來品,本來就不適合台灣的氣候土壤和島國規格,怎麼用都永遠不對勁。尤其政府組織系統大小和職能設定的完全不合身,也尤其是高度中央集權化的政治體制結構,硬是強迫地套在2300萬「台灣人民」身上,經歷30年風霜下來,也就形成了所謂「台灣特色」的畸形政體怪物。

2018年6月,前總統李登輝訪問日本沖繩(AP)
前總統李登輝在1991年,開始啟動第一次修憲。(資料照,AP)

這頭憲政怪獸歷經3次政黨輪替,也當然歷經30年政黨彼此衝撞而早已呈現了嚴重扭曲,結果一個「超級大總統」的惡質體制,於神不知鬼不覺間被餵飼壯大了。

若再引用「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這句至理名言近身觀察,我們就很容易察覺到,無論任何人只要登上「超級大總統」的大位寶座,也包括任何人只要被超級大總統援引進大政府內執掌大權,幾乎都無法擺脫魔戒般的權力慾望之誘惑,總會不自禁地窮其力氣追尋可供其更大更巨的權力揮霍通道。

無分藍綠,當「憲法」已然被束諸高閣,權力魔獸的基因都必然會釋出一種誘餌,用之以勾引官僚們總想著要試圖以「方便行事」,一再地冒險想去踩踏「法治」底線,或是瞞天過海、或是隻手遮天式的滿足其「擴權」慾望。然後也極可能變本加厲地成就了「民主公敵」的現代版「東方不敗」。

製造超級大總統的魔咒根源於「中華民國憲法」

小英總統雖曾在某些內部場合告誡過在位者們說:「權力是向人民借來的。」其實,古往今來,從來很少有人能拒絕得了有如吸食毒品般的權力誘惑,在權力魔鬼招喚跟前,得以全身而退的有德者本來就鳳毛麟角!於是,這句原本很體貼很窩心的金句卻演化成「權力乃是向人民騙來的。」

而正如上所述,台灣人民原本可能賴以約束政府的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步入腐朽不堪的自毀境地,不管任何人或任何政黨執政掌權,人民已經無法再藉由這部被稱為「鳥籠憲法」的「中華民國憲法」來約制政府對公權力的任意操控了!

戒嚴年代,國民黨對台灣社會的全面強力控制的同時,也讓台灣社會徹底裂解為支持或依賴國民黨,以及討厭或反對國民黨的兩種對立結構。後者則因為上世紀80年代的社會力大解放而漸漸集結成綠營陣線。而前者則在失去政權淪為在野黨後,猶然緊守著「天龍國族」的權貴鄉愁,或如慕容公子似的復國夢想,不惜癱瘓台灣整體也要想方設法意圖能奪回執政權。這股殘破而不潰散的力量即稱之為藍營陣線。

以是,台灣「民主政治」走到如此不堪地步,這也才需要制定一部真正能照顧到人民權益的憲法,讓台灣人民能藉助於一部進步有效的「新憲法」的制定,來真實約束政府(掌權者)的權力行使。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裂解台灣的根本源頭

網紅Hao Chuang先生即曾在其臉書上PO文剖析道:

〝國民黨最大的黨產不是有形的財富,而是無形的思想。這些思想深入人心,根深蒂固,和個體意識形成深層的連結,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說,將這些思想除去,這些人就會崩潰。失去這些思想之後,這些人就不再是人,不再具備足夠被稱為「人」的要素。意識到這一點之後,這些人便出於自覺地維護這些思想的存在,甚至不惜任何代價。

這些資產的價值,在於幾個世代以來的國民黨黨國機器持續投注的大量心力。一旦形成,就不會失去,即使個體死亡,也會透過各種方式尋找到下一代的「宿主」繼續延續下去。〞

這就是已然形構的一種當下正流行的「台灣政治文化」。藍綠都植被了國民黨所豢養的威權意識形態」毒菌體,兩個都成了名異實同的「黨國威權體制」之權力怪獸,然後彼此傭種廝殺、叫陣衝撞,時間越長就會越尖銳化,也就越不擇手段,哪裡還考慮甚麼民瘼疾苦?哪裡還在乎民主人權?也即是,藍綠對抗已延續了30年後的今天,根本已經沒有所謂的「和解」藥方了。縱令像姚立明教授提出的美麗呼喚說:「也許我們沒有共同的過去,但一定可以有共同的未來。」然而,所換來的,無分藍綠,卻是一片謾罵和嘲笑。

而,被稱之為「藍綠惡鬥」的「台灣特色」,也將會依據既往的經驗,反覆重演「逢X必反」的大爛戲,並且我們還只能看著她繼續無解地演下去,卻都束手無策!

解脫政黨信仰話才能走出魔戒雙塔

知名專欄作家范疇先生前不久即曾在其《「三公契約」-公權力、公共財、公民守則--尋找台灣的隱形社會契約》一文理提到:

〝過去五年,甚至過去30年,台灣社會內部的紛紛擾擾,人們簡單的歸結於什麼「藍綠鬥爭」,事實上若宏觀的來看,真實的底層問題是台灣社會正在尋找一份新的社會契約。所有的紛擾爭議,本質上其實都是在試圖定義一份新的、人民與被選政府之間的社會契約。〞

即使我仍然無法確認是否只要訂立「一份新的社會契約」就真的能同時規範到「藍綠惡鬥的自我節制力」,但是我是完全同意范先生接下去的另一段話所歸納的:

〝可以說,歷經國民黨、民進黨的藍綠輪替執政,台灣人民開始逐漸明白,管他什麼黨,只要坐上權力位置夠久,他的威權性格就會「與權俱進」。真正能夠凝聚台灣共同體的,不是人民跟什麼「政黨」之間的關係,而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制憲」號召,是政治工作者義無反顧的「政治運動」

因為,只要人民對藍綠政黨都大範圍大聲量地產生唾棄感,而且還肯真實揚棄傳統教條下的「政黨(顏色)認同」,然後真正聚焦於我(人民)與政府(執政者)之間的契約關係,則公民社會的基礎之浮現就很有可能水到渠成,則「藍綠惡鬥」的對立也可以適度轉換成「人民要求政府履約」的直接關係。那麼,政黨這頭惡獸是否也能因之而被馴服了呢?

既然現存的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已經無法有效制約政府的權力適當而合理的行使,則另行制定一部符合台灣人民當下所需要的進步新憲法就是唯一選擇的思考方向吧!

當前所謂的「台獨主張」、「獨立公投」、「公投正名」等等喊得震天價響的政治口號,都只是徒使台灣造成更多紛擾而已,也都可能包含了某些惡質政客們故意包裹著私心自用的政治企圖之糖衣罷了!

「制憲」乃是終結「藍綠惡鬥」之最佳解方

遍閱台灣所走過的這20多年的藍綠廝殺、統獨交戰,以及起起伏伏的「獨立、公投、入聯」的階段程序中,我們基本以可以歸結出一個簡單而有效的具體答案:「制憲」是正式終結台灣「藍綠惡鬥」的紛擾之最佳解方;「制憲」是把藍綠政黨一起框進民主憲政體制內的最佳神器;「制憲」可以同步一次解决全民自決與國家正名的問題;「制憲」更可以一舉弭平長期糾纏不清的「統獨大謊言」;「制憲」正是這一代台灣人共同要打造的開往長治久安的「民主直通車」。

簡言之,此時此刻,台灣人民已經走到了應該更加大膽地站出來疾呼「我要台灣新憲法」,並勇敢集體發起一場「制憲運動」了!

《引領台灣長治久安的「制憲運動」》系列文之(一)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現任《六都春秋電子報》創辦人。更多好文請看〈陳昭南專欄〉。作者每周發表於《風傳媒》的專欄系列,已收錄於作者新著《迷航的國度》一書。欲優惠購書者,請填寫申購單(請點擊進入),或電洽蔡先生(091266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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