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裝備遭質疑沒有「輸出許可」 黃曙光親揭始末

2023-06-0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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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廠家申請DSP-5或TAA輸出許可期間,國務院核予一個英文及數字組成之案號,供廠家及買家於美國國務院官方ELISA系統上查詢審查進度。該系統以案號呈現,不會標註「哪一家公司申請」、「供售何種系統」等細節資訊,將維持保密;部份合約金額未超過5000萬美金,也無須辦理「知會國會(NC)」程序,故也不會對外公告及說明,絕非部份軍退人員所稱「所有的對台供售的武器系統都會公告」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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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則為「軍售案」,黃曙光表示,國防部完成作戰需求文件後,依規定向美方安合局(DSCA)發出邀價書(LOR for P&A)。待美方安合局(DSCA)回覆報價書(P&A)後,我需求單位據以完成預算分析及成本規劃等建案作業。等建案作業均完成後,再向美方安合局(DSCA)發出發價書需求信函(LOR for LOA),而美方回覆發價書(LOA)才是正式簽署及執行專案的依據文件,報價書(P&A)僅是參考用(金額及期程),均非最終資訊。

黃曙光:軍售案並沒有「輸出許可」程序,最多僅有「知會國會」程序

黃曙光指出,因軍售案過往多採包裹式送審,故其金額多超過5000萬美金,必須辦理「知會國會」程序,因此軍售案在美方同意供售後,美國政府多會對外公開說明,續由我國防部與美專案辦公室簽署發價書及啟動專案;惟軍售案並沒有「輸出許可」程序,最多僅有「知會國會(NC)」程序,此一作法與「商售案」作法不同。

潛艦預算總額度高達493.62億,其中國外支應項目共62%,額度為307.11億,包括外購潛用物料、外購戰系裝備、船廠外籍技協、海軍顧問團隊、軍售種型魚雷;國內支應項目共38%,額度為186.51億,包括船廠人力費、國內裝備、前用剛才、戰系自供裝備、潛艦專用廠房、海軍庫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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