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5230天等來最後判決卻比二審差很多 RCA工殤案受害員工:無法接受

2018-08-1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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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20180816-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最高法院審理RCA案結果今天出爐,依據判決,RCA、奇異等四家公司應賠償262人新台幣5億元,其他246人則發回高院更審。對於這樣的判決,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發言時幾度哽咽:「我們也想過會比二審差,沒有想到會差這麼多,」她表示,儘管事前推演過幾種結果,並做好有一部分訴求會被駁回的準備,然而真正獲知判決結果時,「我們還是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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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許多RCA工殤案的受害員工集結在最高法院前,其中有等待自身判決結果而忐忑的一軍,也有去年底才第一次開庭的二軍。對於一軍的關懷協會成員來說,這場訴訟的結果,他們互相扶持、走了5230天,才終於好似迎來了盡頭;對2016年中才正式開始起訴的二軍而言,這場戰役的過程、結果皆映照著他們未來很可能面臨的遭遇。

「仍有246人等待高院更審」

去年10月,高等法院判決原告RCA關懷協會成員勝訴,RCA、湯姆笙、奇異、法國特藝集團等四家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8億元,其中包含A組(死亡勞工家屬)109人、B組(因在RCA工作而罹病)239人,以及C組(尚未有外顯疾病)138人。如今卻有246人需繼續等待高院更審。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說明,最高法院將部分發回更審,原因可分為兩部分。其一爭議在於身體上沒有明顯罹病的C組,更審的246人中以C組佔大多數,林永頌說,高等法院在二審時以C組的DNA已受到影響、且飽受心理恐懼,認定確實有損害,到了最高法院法官卻覺得理由不夠充分。

20180816-RCA義務律師團律師林永頌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陪同RCA員工關懷協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20180816-RCA義務律師團律師林永頌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陪同RCA員工關懷協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林永頌:發回高院後,會努力說服法官

「這個在各國各有不同的判決,但我們認為高院的見解是合理的,」林永頌表示:「發回高院後,我們對於C組的論述會再努力說服法官。」另一個原因則是某些高等法院駁掉的細節,比如病因、資料不夠詳細,最高法院認為,原告其實有講清楚,可讓高院再次釐清。因而林永頌總結,發回更審的原因,對於原告其實是有好有壞。

可是對於抗爭了20年、頭髮都已灰白、皺紋滿佈的RCA受害員工來說,這樣的結果是令人難過的,而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豈止是健康與生命,還有本可以好好追求事業成就的機會、以及因為生病和抗議缺席的家庭生活。

羅雅瑩乳癌第三期 賠償金扺不過醫療費用的十分之一

羅雅瑩是自救會(現在的關懷協會)剛組成時就不離不棄的一軍成員之一,現在擔任常務監事,她從16歲開始進入RCA廠工作長達7年,RCA廠留給她的是乳癌第三期,以及長年臥病在床、無力好好照顧孩子的缺憾。回顧整個抗爭的歷程,羅雅瑩說,最對不起的就是孩子。

被診斷出罹癌的當下,羅雅瑩37歲,當時RCA廠的污染惡行才在媒體上曝光沒有多久。她正躺在病床上時,接獲友人的來電,方知道自己很可能是RCA廠的受害者,於是循著報紙上提供的專線連上自救會,一連就20多年。為了治療癌症,獨立扶養孩子的羅雅瑩再無法出去工作,進行化療所花費的金錢如流水一般難以計算,家中經濟全靠母家支持過活。

黃德北:最高法院比高等法院保守多了

即便勝訴了,賠償金額也抵不過羅雅瑩這些年來為了疾病花費的十分之一,更別說漫長堅持迎來的是個不完全的勝利。世新社發所的教授黃德北不諱言,最高法院的判決雖然維持認可三大原則(疾病因果關係、時效抗辯濫權、揭穿公司面紗),甚至抗辯時還不願開延伸法庭讓所有受害員工旁聽,這些決定都比高等法院保守多了。

20180816-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信行(左)、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彭保羅(右)等人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陪同RCA員工關懷協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20180816-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信行(左)、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彭保羅(右)等人16日於最高法院宣判後,陪同RCA員工關懷協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這些年來,除了原先已死亡的A組成員以外,不少B組罹病者也相繼離世,到二審時懷協會陸續失去了40名成員。甚至還有成員原本屬於C組、後被診斷出罹癌,不過幾年就逝世了,羅雅瑩的妹妹就是一例,對比已經罹癌20多年的姊姊,因為身體當下沒有出現損害事實,被分配到C組,而後卻發現罹患直腸癌,今年初才剛舉行完道別式。

談到自己的妹妹如此快速的消逝,羅雅瑩立刻紅了眼眶,直言從未想過妹妹會這麼早走。羅雅瑩形容,妹妹離開時仍對這場抗爭割捨不下:「她跟我說,沒能看到判決好可惜,接下來就交給我了,我想這就是上天讓我活到現在、要我做的事吧。」

「只要有一個沒勝訴就不算成功」

「不管結局如何,我們辛苦了,可是我們還有一個20年再拖下去嗎?」獲知判決後。劉荷雲難掩失落地道出在場數十名關懷協會成員的心聲,「我們的運動,只要有一個沒有勝訴就不算成功,RCA必須負責,協會的人一個也不能少。」面對更審以及二軍訴訟,劉荷雲如此說著。

今天的結束,更像是另一場戰役的開始,集體訴訟的相關規範一直存在於我國的民法當中,然而這麼多年來如此大規模的集體工殤訴訟,唯有RCA案。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是這樣註解的:「要有打不死的受害者、願意付出的組織者與專家等志工、義務律師,才可能花20年成就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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