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關懷弱勢著名的理工學者李家同教授近來很不尋常地接連兩天發的line,提出一個相同的社會問題--「工安事件」。
李教授很感概「工安事件」頻頻發生是國家的羞恥,卻沒有得到社會應有的關注、名嘴們的討論,國人似乎也從來不為此責問勞動部長。他特別期待工地工程管理部門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以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的規定,以保護在危險高處工作者。
「台灣工安一直都很爛,有沒有上新聞而已」
筆者是位醫師,也許已經麻木不仁、也許潛意識裡覺得政府有關單位一定會有相對的反省和預防性規劃,反正看或聽到這類新聞頂多嘆息一聲、一晃而過,不但不會在心裡稍稍停留,甚至因為惨狀而不忍細讀、細聽。筆者和很多人一樣一向敬重李教授,認為他應該不會無的放矢,因此立即在google鍵入「工地意外」四字的相關新聞,一看才驚覺,真的!幾乎每天都有惨死或重傷的工安事件,「而且近來特別多」,其中以「墜落」最多。那些新聞下,許多附帶一些來自底層的心聲,最驚悚的是有位退休工人覺得「台灣工安一直都很爛,有沒有上新聞而已」。
筆者專業是神經科,反射性進入腦海的是一款市場佔有率極高的提神飲料,對它的電視廣告內容,筆者一直不以為然:日正當中,一位中年勞工把同僚的便當盒誤當成金磚捧著,同僚取笑他,「別做夢啦,還是這(飲料)卡實在,大家福氣啊」,然後眾多工地伙伴一擁而上(同享)飲料,也跟著互祝「福氣啦」!YouTube裡,去年同牌子飲料的廣告場景更是夜晚的工地(可見有的勞工實在很辛勞),主角演員居然在月光下高舉飲料,豪邁(或是無奈)地喊「別人有背景,我們只有背影啦」。如果很留意看,這齣廣告最下面飲製造廠商其實很有善意的提醒料,此藥品含10%v/v的酒精、也說明多喝有害健康,更強調「不宜在工作中、工作前飲用」(筆者註:酒精濃度約與一般啤酒相當)。
筆者一直納悶,為什麼影片拍攝內容與影片下方附帶警告文字相差如此南轅北轍。猜想,生意人鎖定的客戶可能是以藍領階級為主,生動的影片和撥動心弦的語言對這個族群的影響力遠超過冰冷的文字。事實上,市面上還有其他類似的飲料。據悉,這些飲料,有時還調配上其飲料(包括啤酒)被勞工朋友戲稱為「工地雞尾酒」。
含酒精提神飲料為藥品並非提神飲料
殊不知,依台灣藥事法的規定,這類成分有中藥和酒精的飲料屬於「指示用藥」。所謂的「指示用藥」,藥性雖然溫和、不需要醫師處方,但須有醫師或藥師等依症狀評估及指示後才可購買(像多數的胃腸用藥與綜合感冒藥等),進一步說,這類飲料根本上只允許在藥局或藥房販售。但網路上網友們揭露,一般藍領勞工購買這類飲料管道多為檳榔攤或雜貨店。另外,筆者確定,在某些網路購物平台(例如蝦皮)也可以批買得到。
稍大型的工地,一般人不准入內,在裡面現場的勞工朋友、其他工作和監督人員,對待這類飲料的態度是不是像上述廣告那樣「夯」,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在個人家裡裝潢、修葺工程中,確實看過勞工朋友飲用,他們說可以提神,筆者向他們解釋,所謂提神可能只是減少瞌睡感,對思考、判斷和反應能力“不見得”有幫助,其中酒精成分甚至有害,常常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他們很難瞭解一個事實,為什麼軍公教、所謂白領階級(至少在工作中)甚少飲用。
另外,想也知道,工地的勞動工作不可能都只憑自己一個人可以獨力完成,應該經常需要伙伴間同心協力,因此自己和伙伴間的安全應該是「相輔相成」,也就是說,你、我互相提供保證,你安全,我也安全,相反地,你不安全,我也不安全。
沒有相關、科學化的探討,沒有人可以妄下斷語,認為「工安事件」與提神飲料有關,不過,醫師說醫師良心的話:
一、這些飲料長期廣受市場歡迎,特別是勞工朋友的喜愛,一定有它的道理。但是否請廠商在廣告裡,將場景改在休閒處,而不是「工地」。
二、工地裡除了「安全第一」的標語,可否也有「為了你和我身家性命,禁止飲用含酒精飲料」。
三、未來工地意外,檢查官鑑定原因時,除了檢查現場是不是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以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外,應將檢驗傷亡者(和相關同僚)血液中酒精濃度也列為標準流程。
四、勞動部應該立法,如果不幸傷亡者體內驗出超標酒精,賠償金減少,如果相關同僚超標……,“高額”處罰督導主管和建商,高額到讓建商痛到心裡而不是只是到皮。
五、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無論我們屢屢發生的「工安事件」是否與含酒精飲料有關,「指示用藥」的規定早已明訂,食藥署有責任立即著手盤點、落實。
夏日炎炎、火傘高張,當大部分人躲在冷氣房內時,還有許許多多揮汗勞動者奮力工作,「身體是他們唯一的財產」而他們是他們家庭的保障,請政府有關、廠商企業和所有同胞疼惜他們,盡全力補起所有「工安」可能的破口,善哉、善哉!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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