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敬鵬這種一次接單幾億幾千億的大廠, 他會在意嗎?」近日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奪去5名消防員生命,今(1)日上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赴內政部陳情並提出參與調查、組工會、強制業者公開有毒化學物質等訴求。
消促會祕書長朱智宇:業者未公開毒化物質 應課刑責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強調,若業者未公開,不只要罰鍰也要課以刑責,畢竟消防員本著救人工作應該知道這些資訊,不能成為下一個受困者,而現在業者不公開只罰2-4萬,對接單上億的大廠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此外,消促會也提出若業者未公開毒化物質、消防員得拒絕進入現場救災之訴求。
對於消促會訴求,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回應,是否進入救災「尊重現場消防同仁跟指揮官的決定」,消促會副理事長提醒,這般發言負上政治責任,這時江濟人回:「我不是政務官,我沒有政治責任。」
消促會副理事長李宗吾表示,據自己過去在科技廠房、化學工廠救災經驗,往往都是在資訊未明的情況下進入火場,這次敬鵬大火就犧牲了5個消防員。
至於敬鵬大火成因,李宗吾認為,真正關鍵可能不是廠房內堆放的大量柴油,而是雙氧水。濃度超過30%的雙氧水超過一定溫度就會分解出氫氣、恐造成爆炸,現場還有很多強酸強鹼,而本次大火也有消防員遭不明液體潑傷。
消促會副理事長李宗吾:法定列管毒物有200多種,但實際上高達上千種
李宗吾指出,目前法定列管毒物有200多種,但實際上高達上千種,消防員不可能到現場還要帶著一疊厚厚的防災計劃書,希望強制業主在每棟建築物不會被或是波及且明顯可見處主動公告,每日更新,否則應課以刑責。
李宗吾也說,昨日政府「呼籲」業者提供現場資訊,但如果用呼籲得有用,台灣就不會有那麼多惡老闆、慣老闆。
朱智宇則說,所有火警業者應該要主動通報所有對搶救人員有危害的物質,畢竟裡面有多少危險物質只有業者知道。朱智宇也嘆,現行法規未申報只罰2-4萬,「你看敬鵬這種一次接單幾億幾千億的大廠,他會在意嗎?不要只進行罰鍰,而是要科以刑責!」
朱智宇強調,消防員為什麼要取得這麼多的資料,就是為了盡快搶救出受困的人,也不能成為下一個受困者;此外,這次大火也造成2名泰籍移工喪命、附近環境上的污染,未公開有毒物質,影響甚鉅。
工傷協會秘書長楊國禎則直說,敬鵬大火案「真的是制度殺人」。2013年工傷協會就倡議過,工廠、電子廠使用有機溶劑或大量化學物質,資訊要公開,讓員工與附近居民知道,但資方往往保持「我們有商業機密,不公告」的態度。
工傷協會秘書長楊國禎:消防員應有退避權
「硫酸、雙氧水、柴油,有多少有毒物質不公開?這些消防員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衝進火場,然後反而受困......生命大於商業價值,沒有那種因為商業機密然後不列管的!」楊國禎嘆。
此外,楊國禎也提出《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勞工在危險場合應有的「退避權」。楊國禎表示,雖然在2015年新屋大火6死悲劇後桃園消防單位有大量改善裝備,「但該來檢討的是制度,不明場域是否可以拒絕進去救災?」
今日內政部由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出面回應訴求,李宗吾問,如果再發生這樣的火警,要消防員用什麼心態去救災?江濟人回應:「未提供化學品資訊這些,我們會要求防禦式處理(即前述的拒絕救火退避權)......請各位同仁參考搶救化災原則,救得對比救得快重要,如果危害性化學品還沒弄清處,我支持各位防禦性的訴求。」
李宗吾又追問,有人還要救嗎?江濟人回「我們尊重現場消防同仁跟指揮官的決定」,李宗吾則說,這般回應要負上政治責任,這時江濟人撇清:「 我不是政務官,我沒有政治責任,我是事務官。」
對於退避權訴求,江濟人也說,2012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時消防單位都有在現場。
至於強制業者公佈有毒化學物質之訴求,江濟人回:「我們不會只依靠修法、只依靠業者本著良心提供這些資料,消防只管公共危險物品,毒性物質是環保署管,機構是營建署管,現在環保署成立化學雲網站,修法也是我們考慮的方向 ......我們各地會很認真處理這些事情,我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消促會要江濟人提供具體時程,而江濟人一再重複「最短的時間」,未提供承諾。
一聽到消防員組工會訴求 消防署副署長立即離開現場
被追問是否支持消防員組工會的訴求後,江濟人即離開現場,朱智宇當場哭喊:「你不要走,你不可以走!連回應都做不到,你做什麼長官啊!」朱智宇表示,今日陳情消防署未正面回應訴求,雙方未達共識。
而記者會尾聲,李宗吾提醒:「蔡英文總統承諾不會再有下一個消防員犧牲,但如果我們制度預算專責都不出面處理,只會中央推地方、地方推中央,這樣的制度下還會有下一個消防員的犧牲......把消防人事預算的問題處理好,不是消防員的工作像捕蜂捉蛇、為民服務,不能繼續下去,不讓這問題不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