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香港,不再是香港!

2021-12-3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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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因應香港變局,政府除聲援港人的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外,去年也已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希望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與關懷事宜。」

邱垂正說:「相關部門會持續就現有相關規範與法規,在兼顧國家安全考量下透過制度力量,給予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他表示:「目前已有許多措施,待盤點完成後,會透過法制作業,吸納各界人士意見後積極推動,同時也將參考國際社會援港措施,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協力『撐香港』、『撐港人』。」

自香港反送中以來,《霧谷晶策》一貫立場希望我國政府除了「口頭支持」外,應在實質面上「撐香港」。過去陸委會對香港抗爭者來台的法律相關問題多半表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條例)就有足夠法律基礎可處理港人的問題為由,認為不需要《難民法》。

然而,《霧谷晶策》整理後發現,現行法規仍有待改善。法規中有關港澳居民由於政治因素來台尋求援助包括:《港澳條例》第18條、《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等。

然而,據《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則指:「主管機關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情形,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另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港澳居民如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情形,經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得申請在台灣居留。

純就法律角度來看,《港澳條例》給予的彈性,對個案申請需保護的港人確實是好事。但是,也因這「彈性」缺乏細則標準,需申請的港人仍無法確定,是否能通過相關機關的審查。例如:港人要如何證明自己「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

因此,《霧谷晶策》建請我國立法院,在民意背書且香港民主自由急遽惡化的情況下,應即考慮修改現行法規,以實際行動「撐香港」。蔡總統曾多次表示支持港人的立場,那蔡總統身兼立法院最大黨的民進黨黨主席,應率先帶領執政黨修改此法,讓需要此法的港人能真正受到庇護。讓台灣作為自由堡壘的「庇護所」,而非「瞭望台」。

另外,《霧谷晶策》也呼籲國際社會應持續提供給予香港人民移民與遷徙的簽證豁免或優惠,因香港自由情勢日益惡化,港人須有自中共統治之外的選擇與棲身之地。

最後,《霧谷晶策》希望身在香港而無法或無能為力離開的香港民眾,好好的過日子就是撐下去的最好方法。依照過去一年多,中共當局與港府處理泛民派成員的做法,受陷入獄者眾,能脫身者少。掌權者已隻手遮天,因此能好好地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外國政府與台灣政府,目前多只能「聲援」。

*作者致力於剖析當今「國際關係」、「外交政策」、「兩岸關係」、「時事議題」,促進台灣人在國際視野上的持續開拓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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