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門》藍委稱彭文正是全球首例妨害名譽通緝案 學者:已類似白色恐怖

2021-11-2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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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表示,彭文正被通緝的「好處」,就是讓此案結案、歸檔,哪天彭文正回來再恢復這案子,法官姚念慈和檢察官劉承武都可能已經退休,或升官調職了,不在台北地院或北檢,就不用背負社會壓力、蔡英文給的壓力、人民的壓力,還讓蔡英文滿意,不用再調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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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指出,彭文正已妥託自己和李震華進行準備程序,結果姚念慈居然站起來就退庭,此案還沒進行實質的準備程序,檢察官裡面沒有列1個人證、全是書證,他在準備狀中申請傳15個證人,頭號控方證人就是蔡英文,他還打算要一個一個問蔡英文這些書面為什麼都只是影本,還有沒簽名的,內容怎麼來的?

張靜表示,自己為彭文正寫了一個申請撤銷通緝狀,等一下要遞狀,但因為這是跟原承辦法官申請的,相信他們會駁回,但他們就是要進行一趟司法的改革之旅,看台灣司法已被敗壞到多荒唐無恥的地步。

李震華:集中檢疫若突然被測出陽性、火葬怎麼辦?

李震華則以「通緝彭文正的『司法敗類』姚念慈」發表聲明,批評姚念慈在庭上只問彭文正為什麼書狀沒簽名、人不到就退庭了,是要造成彭文正不敢面對審判的印象。

李震華強調,彭文正在5月4日第1次就出庭,因為帶小孩到美國讀書,現在回不來,也因為很多人跟彭文正說,現在回國集中檢疫14天,若彭文正沒有公正第3方知道,在與總統還有6、7件官司的情況下,突然PCR「被」測出陽性、關進隔離病房,然後就要火葬(病逝)怎麼辦?彭文正在美國手機又被定位、被駭,結果姚念慈則指「真實性及關連性未經證實」,李震華批姚念慈沒對此事要求調查證據,顯然濫用裁量權。

李震華指出,據司法審判實務,除第1次開庭外,被告在準備程序本來就可以委由律師代勞,不用親自出庭。彭文正只要在第1次(5月4日)準備審查庭及之後的審判庭開庭出席,中間準備庭在有辯護人協助下可以不來。彭文正是始終堅持要求調查證據、直球對決蔡英文有無博士論文學位的人,就是渴望開庭,怎會不想開庭。

李震華強調,他們提供卷內的證據,已足夠證明蔡英文不曾在1983至1984年,提交合格版本的博士論文予倫敦大學及其法定總圖書館、高等法律研究院圖書館,不僅連入館的實體卡片及電子檔書目都沒有(因為電子目錄是到2015年以後才首次問世,且當時只有目錄,沒有論文檔可以打開),何況辯護律師已提出有力證據證明,不是告訴人所偽稱的圖書館「遺失」證據。

李震華表示,在告訴人及被告雙方均承認校規規定「沒有提交合格博士論文,就不可能有博士學位」的事實下,真相是蔡英文根本不是倫大博士,「我的當事人根本不可能有罪,他才敢放棄本於事實的合理評論,及曾經親自多次查證的言論自由抗辯權,則應無罪之人,何來不敢面對、逃避審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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