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波蘭「脫」/「托」歐?

2021-11-0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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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華沙民眾10日走上街頭,一名男子撐著印有歐盟旗幟的傘,表達支持波蘭繼續留在歐盟。(資料照,美聯社)

波蘭華沙民眾10日走上街頭,一名男子撐著印有歐盟旗幟的傘,表達支持波蘭繼續留在歐盟。(資料照,美聯社)

自歐盟創立以來,歐盟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是不容撼動的,對其成員國而言是一項法律原則,它確立了歐盟法律優先於歐洲聯盟成員國國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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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9月上旬開始至10月的中下旬波蘭憲法法庭裁決,認為《歐洲聯盟條約》(TEU)當中的重要條文,包括第1條、第4條第3款及第19條等是不符合《波蘭憲法》規範,這等於是拒絶歐盟法律凌駕於會員國法律之上的原則,此舉不僅僅撼動了歐盟法律首要地位,也直接引發所謂的「波蘭脫歐」(Polexit)的擔憂?

共同的法律秩序是成員國間的互信基礎   

更早之前,波蘭亦曾因「幾乎完全禁止墮胎」裁定,被批評違反基本人權,甚至被歐盟直指波蘭法院在改革過程中早已政治化。顯見,歐盟與波蘭司法體系看待基本人權及價值觀的落差。

事實上,歐盟執委會對於這樣的裁定表示「歐盟法律凌駕於成員國法律之上,包括憲法條文。」的立場。顯然波蘭與歐盟對於相關的法律見解是有落差的。畢竟,任何國家在當初選擇加入歐盟時,就必須明白遵守相關遊戲規則,這是所有成員國都清楚的道理。

2021年,波蘭與歐盟關係越鬧越僵(AP)
2021年,波蘭與歐盟關係越鬧越僵。(資料照,美聯社)

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表示,「只有一個共同的法律秩序才能提供平等的權利、法律的確定性、成員國之間的相互信任,從而提供共同的政策。」對於波蘭法院此次判決,認為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成員國法院提出歐盟條約與國家憲法不相容的判決。

對此,歐盟執委會表示,將會動用歐盟條約所賦予的一切權力,捍衛歐盟法律的一體適用及其完整性。而波蘭法院的裁決是對歐盟運作及其所有成員國現存且有序規範的攻擊,這是歐盟所不能容忍的。因而祭出許多罰則,以此促使波蘭對其司法系統實施改革。

何況波蘭非常依賴歐盟內部市場和預算資金,因此歐盟透過其經濟優勢及政策手段,尤其是延長價值 570億歐元的新冠肺炎復甦重建基金的審核程序,以此捍衛歐盟法律秩序的基礎。

約八成八民眾支持留歐,波蘭難主動脫歐

根據波蘭民調機構IPSOS在9月下旬所做的民意調查發現,有高達88%的選民希望波蘭留在歐盟,這表示要波蘭主動脫歐,幾不可能。

現任波蘭總理莫拉維茨基(Mateusz Morawiecki)也表示波蘭毫無脫歐可能性,對於波蘭反對黨公民綱領黨(PO)的「脫歐」說法,表示是「假議題」,認為這有很明顯的政治意圖。

對此,前任波蘭總理,昔日歐盟高峰會輪值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也是現任反對黨的領導人就表示,波蘭憲法法庭的裁決,將決定將波蘭帶出歐盟。畢竟,波蘭憲法法院的裁決,確實挑戰了歐盟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這是歐盟成員國的核心原則。

在波蘭《Rzeczpospolita日報》10月上旬所做民調亦顯示,波蘭人民對憲法法院最近的裁決是否可能引發Polexit的擔憂幾乎呈五五波的態勢。其中反對黨的支持者較害怕 Polexit真實發生,而執政黨法律正義黨(PiS)的支持者則不那麼害怕。當被問及波蘭是否應執行歐盟法院(CJEU)的裁決時,57.1%的人表示應該,35.2%的人認為相反,7.7%的人未決定。顯見,波蘭憲法法院裁決爭議未解除,則波蘭民眾對於「脫歐」仍存擔憂。

何以波蘭現階段不願脫歐?

自從蘇聯解體後,波蘭最大的夢想是加入歐盟和北約。首先在1999年,波蘭連同匈牙利及捷克成為北約新成員國。在2003 年,超過4分之3的波蘭人投票贊成加入歐盟。

探究其因,主要有兩大因素:國家安全和經濟。在國家安全上,仰賴北約,過去波蘭一直受到俄羅斯帝國主義野心的威脅,當波蘭人看到烏克蘭被俄羅斯折磨時,他們明白到若不是歐盟和北約,這將也是他們自己的命運。在經濟發展上,則靠歐盟,在21世紀初,波蘭人均GDP僅及歐盟整體平均之48%。波蘭從1990年起1731美元一路攀升,截至2020年波蘭的人均GDP已達1萬5656美元。顯見,加入歐盟,確實為波蘭的經濟發展,帶來一定效益。

波蘭華沙大批民眾10日走上街頭,表達支持波蘭繼續留在歐盟(美聯社)
波蘭華沙大批民眾10日走上街頭,表達支持波蘭繼續留在歐盟。(資料照,美聯社)

再者,根據歐洲金融大會統計,波蘭自加入歐盟,從 2004年 5月到 2021年 7月,已收到了超過2400 億美元的凝聚力政策(Cohesion Policy)的相關基金。這是該國 2021 年整個預算的兩倍多。然而面對波蘭憲法法庭的裁決爭議,歐盟執委會已明確表示,波蘭必須讓步才能獲得歐盟資金。畢竟,歐盟的會員資格奠基於「完全和無條件的遵守共同的價值和規範」,而且這「不僅是道德上的承諾,還是依法必須遵守的承諾。」

最終決定如何都讓歐盟「規範性權力」削弱

波蘭憲法法庭的裁決爭議,從波蘭政府正在進行的「去歐洲化」和歐盟無法在「歐洲價值觀」的共同基礎上採取行動的態勢來看,這將可能致使波蘭遭受援引歐盟《里斯本條約》第7條適用於「成員國嚴重違反第2條所指的價值觀」的條例規範,對波蘭進行可能的制裁。

不可否認,波蘭作為歐盟的新成員,一直處於歐洲的邊緣(東境),也致力如讓自己變得更歐洲化。然而此次的裁決爭議,確實也促使波蘭將被置於歐洲的政治邊緣。更重要的是,波蘭政府的作為,顯然都是對歐盟規範性權力的展現,造成了一種新的限制。

無怪乎,法國和德國等其他成員國也對此作出反應,提醒波蘭注意其對歐盟的義務。畢竟自歐盟東擴後,就致力於目為個別國家量身打造的夥伴關係,透過經濟合作及許多政策措施及工具,提供誘因以協助中東歐國家內部開始推動改革,讓這些國家願意配合歐盟的規範以及合乎歐盟標準,以深化歐盟價值。

從此次波蘭憲法法庭的裁決爭議來看,波蘭政府無疑只看中歐盟為該國提供貿易、就業和其他利益,對於身為歐盟成員國應盡道義和法律義務,是視之如無物。對此,吾人認為無論波蘭最終「脫」還是「托」歐?都是對歐盟「規範性權力」的削弱。

*作者為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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