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緩繳留才 財部經部不同調

2015-01-1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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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產業創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立委質疑經濟部與財政部不同調。左起為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及經濟部長鄧振中。(林韶安攝)

針對《產業創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立委質疑經濟部與財政部不同調。左起為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及經濟部長鄧振中。(林韶安攝)

面對台灣人才不斷流失,政府擬透過技術入股所得緩繳等方式留住人才。立法院經委會及財委會今(12)日聯席審查《產業創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便期望能透過修正現行規定,把人才留在台灣並增加競爭力;然而,由於所得緩繳等方案涉及國家稅收問題,財政部也於口頭報告中指出「減稅並非提振經濟之最佳方案」,引發立委質疑經濟部修正此法案是「慷財政部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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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為了促進產業創新、引導公司往創新研發活動發展,特別修正《產業創新條例》,而在政院目前的版本中,將透過2種方案延長公司研發投抵年限,並允許技術入股所得及員工獎酬股票緩繳5年。財政部於報告中表示支持,但在報告結束前提到減稅並非提振經濟之最佳方案,雖然短期能降低企業成本增加利潤,但長期可能不利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財政部的「減稅降低競爭力說」引發立委質疑財政部是迫於無奈才開放緩繳,並可能造成稅損。多名立委紛紛質疑緩繳會造成多少稅損,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回答是晚5年收而非不收,所以沒有稅損,但當立委質疑如果沒有稅損何不將現行500萬的緩繳限制提高,吳當傑則說因緩繳仍會造成國庫損失利息,所以不宜將緩繳金額限制提高。

對於立委質疑財政部認為減稅並非提升競爭力辦法,何以支持緩收?吳當傑表示,財政部全力支持行政院版本的修正案,減稅降低競爭力的說法是針對立委提出的修正案版本。儘管如此,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仍痛批經濟部的修正版本是「慷財政部之慨」,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要經濟部和財政部承認私下痛恨彼此,搞得同時站在質詢台上的經濟部長鄧振中及財政部次長吳當傑相當尷尬。

儘管兩部皆全力否認對於緩收不同調的說法,但工業局長吳明機在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研發支出金額投抵率應訂為多少、抵減年限應延長至幾年等技術性細節仍「需要跟財政部談」,並說「目前財經兩部還有一些細節還沒確定」,仍顯示出兩部意見之分歧。

而針對「緩收造成國庫損失稅收利息」的質問,吳明機則認為如果只評估實際稅收一定會有損失,但如果真的能把員工留在台灣,帶動經濟發展,那產生效益即使減去稅收利息損失,仍會有正面效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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