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中國減碳懸崖勒馬

2021-06-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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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歐盟通過「2030年氣候目標計畫」(2030 Climate Target Plan),將在2030年之前減排55%(AP)

2020年12月11日,歐盟通過「2030年氣候目標計畫」(2030 Climate Target Plan),將在2030年之前減排55%(AP)

中國今日有一嚴重政策失誤,影響極為深遠。但據個人看到之評論及報導,絕少人知悉此一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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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陷入瘋狂,因對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的錯誤認知,許多國家承諾在2050年達到所謂碳中和。在「碳排歸零─國王的新衣」一文,個人曾依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鐵口直斷此類承諾必將跳票。在「恭賀拜登但其能源政策必將跳票」一文,個人依能源專業斷言美國2035年無碳電力之階段性目標亦不可能達成。

本篇將檢討中國大陸2030年碳排達到峯值及爭取2060年碳中和二項承諾是否可行,並進一步討論以中國而言,何種政策才真正符合國家利益。

中國與目前承諾2050年碳中和的國家有一絕大不同之處,個人並不是指目前作此承諾國家均為人均GDP較高之OECD國家,當然此點極重要,容後討論。個人在此要強調,除中國外,這些國家之承諾今日即知均為空頭支票。
此為政治體制使然。

以美國為例,拜登承諾2035年達到無碳電力,2050年達到無碳能源。但美國電力公司及石油公司無一為國企。以電力公司而言,都是民營上市公司,第一優先是股東權益。電費也不由聯邦政府決定,而是各州電力管制委員會決定。拜登根本無法指揮任一公司在15年內關閉目前占美國供電近七成的火力電廠改為綠電。

在美國歷史上意圖以政治力量加速能源轉型的例子不少,但都以失敗告終。卡特總統力推太陽能及小布希總統力推氫氣車均為失敗顯例。

其他OECD國家情形都與美國類似,電力及石油公司都是私營,政府最多只能立法間接影響其決策而不能直接指揮。另一方面政治人物任期不過數年,自然勇於承諾30年後才兌現的支票。以國際氣候承諾而言,京都議定書失敗在前,依聯合國調查,巴黎協定各國頭五年承諾的成績單也是満江紅。

回頭再檢討拜登之減碳承諾前景如何?美國兩黨對氣候政策立場迥異,民主黨固然認定氣候變遷為頭等大事,但共和黨根本嗤之以鼻。拜登就職第一天以行政命令禁止興建由加拿大到墨西哥灣的輸油管道,馬上遭22個州政府告上法庭。拜登選前信誓旦旦在第一任四年將花2兆元推動其氣候政策,也遭参眾兩院之共和黨議員強烈反對。美國軍方也提出警告,指出美國三軍完全依賴化石燃料方可運作,碳中和必將重創美國國防。換句話說,拜登之減碳承諾前途多艱,達成機會極為渺茫。

因各國政治人物熙熙攘攘爭相宣布不用負兌現責任的無碳承諾,造成強大國際壓力。中國也承諾在2030年碳排達到峰值並爭取在2060年達到碳中和。但中國與外國不同,馬上面臨極大問題。

中國電力公司均為國企。中國電力規劃完全依五年計劃執行,但為達成減碳承諾,目前十四五計劃所規劃的2025年電力結構即面臨極大困難。

下表為中國2015,2020年之電力裝置容量及個人所知2025年的兩個規劃目標。規劃A為「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規劃B為「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提出,由表可知兩個規劃目標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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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力裝置容量 (單位:GW, 百萬瓩)

最大的差別在煤電與風光電之目標。依規劃A,未來5年煤電仍將增加170GW(1GW為100萬瓩)而達1250GW,但依規劃B,未來5年幾乎不增加煤電,2025年煤電裝置容量將維持與目前相當的1100GW。以風光電而言,依規劃A,未來五年增加300GW而達780GW,依規劃B,未來五年增加607GW而達1087GW。一般人對1GW沒什麼概念,1GW相當於一個核電機組容量,也相當於一個最大型燃煤機組容量,為極為巨大的電力裝置容量,由台灣目前總裝置容量不到60GW可見一斑。以上提及未來五年增加容量都以100GW計,是其他國家前所未見,巨大無比的電力規劃。

依規劃A,未來五年用電需求成長仍有相當大的部分由增加煤電提供。依規劃B ,用電需求成長將由綠電擔綱。由能源專業角度而言,規劃A明顯合理並遠優於規劃B。但若要落實中國承諾之減碳時程,恐怕有其困難。

國際能源發展總署(IEA)報告指出為達2050年碳中和目標,2030年全球煤電基本歸零。雖說中國碳中和承諾晚了十年,但仍然可以引用IEA報告作為參考。與OECD國家相較,中國電力建設近年才是高峯,機組均為新建。一般煤電機組經濟壽命40年,中國、美國及德國燃煤機組的平均投運年限為11、35及30年。2030年達自然除役占比分別為6%、80%及67%。不説別的,如依IEA推算煤電歸零年限,中國付出的代價將遠高於美德等國。

回頭檢討十四五規劃,如果中國真正認真執行減碳時程,則今後不應興建完工不久就要除役之燃煤機組,所以規劃B方符合減碳目標。但問題是規劃B可行嗎?依規劃B的道路,中國未來電力發展只有一個方向:綠能,而其中又以風光電為主。但風光電有兩大特點:第一,發電不穩定;第二,無法全日供電。所以風光電是否能擔綱供應大部分用電完全要看儲能的發展。但儲能奇貴無比,美國今日綠電儲能不到1%,2025年電池儲能目標也只有35GW,約其電力總裝置容量之3%。

暫不考慮稀土產量限制,即使可行。不計天文數字的跨季儲能,只考慮單日儲能。依目前樂觀估計,單日儲能每度儲電費用或可降為10美分,表示電價將翻倍。單以中國未來每年用電10兆度計算,電費每年將增加5兆人民幣,約1兆美元,這是連美國都無法負擔的電費,遑論中國。

世界其他國家減排承諾是30年後的事,私人企業目前根本無需真正面對。但中國發展依循五年計劃,電力公司又是國企,立即面臨規劃困境。電力為經濟發展的基礎,中國今日人均所得仍遠低於西方國家,不宜劃地自限,採取將重創國防、經濟及民生之過激無碳政策。中國見否修正跟隨空頭國家腳步的減碳政策,考驗中國智慧。

本文最後簡短討論氣候議題。人類碳排造成暖化固為事實,但未來溫昇到底多少,會造成多大災難及損失則有極大的爭議。可嘆目前全球為極端暖化威脅論所洗腦,誤以為暖化會造成人類滅絕。

在此謹推薦今年及去年出版的兩本英文書籍。第一本為「Unsettled 」(尚未定案),作者康寧曾任歐巴馬政府能源部副部長及加州理工學院副校長,本書直接引用聯合國IPCC報告揭穿極端暖化威脅論之瀾言。第二本為「False Alarm」(一場虛驚),作者隆伯格為哥本哈根論壇執行長,曾為時代雜誌評為全球百大影響力人士。該書除指出暖化末日論的謬誤外,進一步基於諾貝爾經濟獎得主耶魯大學諾德豪斯教授氣候經濟模型,以成本效益分析,指出目前各國激進氣候能源政策的重大失誤。両書作者都以清晰論點大聲疾呼各國政府不要誤入歧途,誤採傷害遠大於暖化本身的錯誤氣候及能源政策。兩書均應譯為中文廣為流傳,以匡正目前社會大眾的錯誤認知。

能源之於國家有如食物之於個人,在電力益趨重要的今日,民以食為天完全可改為國以電為天。錯誤的電力政策對國家人民之影響既深且鉅。希望中國懸崖勒馬,重新檢討過激之減碳政策。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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