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自由最黑暗的一天:記者追查新聞竟有罪!法庭裁定蔡玉玲構成「虛假陳述」,被罰6千港幣

2021-04-2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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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是香港首位因查冊而被起訴刑事罪行的記者。(BBC中文網)

蔡玉玲是香港首位因查冊而被起訴刑事罪行的記者。(BBC中文網)

香港一家法院裁定,公營香港電台(RTHK)電視部記者蔡玉玲兩項涉及查閲汽車登記紀錄的「虛假陳述」罪有罪,罰款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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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港台電視部知名時事節目《鏗鏘集》播出有關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間發生在新界元朗的「721」襲擊事件的調查報導,當中提及一些在「721事件」中出現過的汽車,以及這些車輛的車主,和他們與事件的關係。蔡玉玲參與了這一期節目的製作,警方於同年11月將其拘捕,並落案起訴。

這是香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被檢控並定罪。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星期四(4月22日)認定被告人「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裁定其罪名成立。

蔡玉玲案件引起香港本地與國際新聞工作者機構關注,批評特區政府打壓新聞自由。涉案節目據報獲得至少兩個新聞獎,但香港電台以正在進行管治檢討為由,宣佈退出一切中外評獎,也不會領獎。

涉案的《鏗鏘集》節目《7.21 誰主真相》其中一個獲頒獎項為第12屆金堯如新聞大獎。香港記者協會星期三(21日)公布評獎結果時引述評委、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博士說:「製作團隊在事件發生一年後、公眾對事件起因依然疑點重重的情況下,透過仔細和專業的查冊、審視原始的閉路電視資料、訪問關鍵人物作現身說法,在調查報導中提出了重要、且當權者不願回應的線索,不論是專業水平,還是按公眾利益考慮,獲獎都是實至名歸。」

稍早前,香港電台宣佈退出今年一切評獎時,多家本地媒體引述消息稱,《7.21 誰主真相》同時獲得2021年人權新聞獎。主辦單位表示今年得獎結果將於5月6日公布,並證實接獲港台退賽通知,「但由於人權新聞獎的評選程序已經展開,加上僅接受報名者本人的退賽申請,故此我們拒絶有關要求,未有撤回任何香港電台的參賽作品」。

香港人權新聞獎由香港外國記者會(FCC Hong Kong)、香港記協與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合辦,接受亞洲區內與人權議題相關的報導報名參與,於1996年首次頒發至今。金堯如新聞大獎是由金堯如新聞基金於2010年創辦,該基金是為紀念已故中共在港報章《文匯報》前總編輯,中共香港工作委員會幹部金堯如而設立。

香港電台屬政府部門,蔡玉玲在港台的身份屬「第二類服務合約提供者」(俗稱「Cat II」),類似中國大陸政府單位的「編外人員」,雖然全職上班,但並非正式公務員。她在被捕之後被港台官員拒絶參與節目製作。

特區政府2月份發表《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批評港台過於依賴「第二類服務合約提供者」。港台工會反駁稱這是源於港府凍結人手招聘,導致人手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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