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自由最黑暗的一天:記者追查新聞竟有罪!法庭裁定蔡玉玲構成「虛假陳述」,被罰6千港幣

2021-04-23 14:10

? 人氣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星期四宣判時指出,按照辯方說法,不論查冊背後用途是否合法,運輸署署長都必須在申請查冊者繳付指定費用之後發出車輛登記證明書,將必然影響登記車主隱私。裁判官不接納辯方此說法。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裁判官指出,申請人可能向登記車主作尋仇、滋擾等不法行為,車主也不會預期有關個人信息會被用作與交通及運輸無關事宜。

裁判官裁定被告人在申請證明書時所作陳述是「要項陳述」,其陳述是要項上的「虛假陳述」,並裁定被告人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

什麼是「車牌查冊」?

香港夏慤道交通擁擠(資料圖片)
「車牌查冊」在汽車交易和事故跟進方面有重要作用。

負責香港機動車管理的運輸署允許個人或企業透過書面表格或網上系統提交申請,調取個別機動車的登記細節信息。每筆查詢收費45港元(5.81美元;38.78元人民幣)。這項服務俗稱「車牌查冊」,也有稱為「車牌查底」。

運輸署在網頁與紙本表格中讓申請人選擇的用途包括「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和「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然而,一些網站刊載的舊版表格顯示,申請人從前可以申報把有關信息用於「其他」用途。最新紙本表格顯示,該表格曾於2019年10月修訂。

香港警方去年11月拘捕蔡玉玲時警告,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提供失實信息,申請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一經法庭定罪,可被判監禁六個月,並罰款5000港元。

2019年,香港律政司與基層警察工會曾分別獲法庭頒發數份有關披露信息的禁制令,以阻止示威者「起底」(人肉搜索)警員及其家屬,披露他們的個人信息。香港《明報》2019年10月曾報導,有警察工會有意對「車牌查冊」機制採取行動,警方也曾要求運輸署允許警員車主退出「車牌查冊」機制。

一家車迷網站評論說,這將嚴重影響香港車主利益,例如遭遇肇事逃逸時,即便透過監控錄像等尋獲肇事車輛牌號,也無法查出車主身份追究,或是在購買二手車時無法確定賣方是否有合法權力出售有關車輛。

2020年8月底,香港警方曾拘捕一名男子,指控他受人指使,透過「車牌查冊」獲取超過1200筆紀錄,並將該等信息出售,涉嫌犯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也有可能犯有「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警方警告任何人違反相關的法庭禁制令,將被起訴「藐視法庭」罪。但警方沒有說明被捕男子所倒賣的信息是否與「起底」有關。

2021年1月2日,運輸署「『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上線,讓車主訂閲,一旦有人向運輸署查冊,車主將獲通知。香港記者協會批評,這無異於設立「通風報信」機制,讓被調查車主「事先想辦法應對甚至聞風先遁,避過監察」,是當局在起訴蔡玉玲之後,進一步打壓新聞調查報導,削弱公眾知情權的舉措。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