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提賦稅改革 建議取消兩稅合一

2014-06-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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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提出的賦稅改革方案,建議取消兩稅合一。圖為5月立法院通過稅法修正案後,財政部長張盛和(右二)向立委道謝。(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中研院提出的賦稅改革方案,建議取消兩稅合一。圖為5月立法院通過稅法修正案後,財政部長張盛和(右二)向立委道謝。(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中央研究院6日公布「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指出我國面臨租稅負擔率過低、所得稅分配不公、財政赤字嚴重等困境,因此建議取消兩稅合一,改以某種扣除額方式代替,同時降低薪資所得稅稅率、落實地價與房價的正常實價交易,並落實逃稅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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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中指出,賦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的重要財源,財政穩健的國家收入多來自課稅,若沒有充裕的稅收,不利於公共建設、社會福利等推展。台灣近年仰賴政府發行高額公債來補足財源,但也已面臨上限。

拉近貧富差距 增稅可從奢侈品下手

根據報告中的數據,台灣現在的租稅負擔率僅12.8%,低於新加坡的14.1%、日本的16.8%及韓國的20.2%。租稅負擔率代表國人負擔納稅的程度,比率愈高,國人負擔愈重。專家認為,租稅負擔率偏低使得政府財源有限,也增加債留子孫和經濟發展停滯的風險。

既有稅制中,薪資所得稅占整體租稅超過40%,證券交易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則在10%上下,加上富人避稅管道多,導致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企業主與員工的報酬差距拉大,造成台灣社會貧富差距現象惡化。

對此,報告建議可以在維持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例不變的前提下,適度降低薪資所得稅的稅率,同時提高奢侈品等高級消費品的消費稅,改善財富分配不均的現象。

而在稅收項目比例上,台灣主要的稅收來源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綜合所得稅(綜所稅)與營業稅,相加占稅課收入的56.34%。報告指出,過去為了避免重複向公司(生產者)和股東(消費者)課稅,如同1隻牛被剝2層皮,採用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稅合一,以提高投資人的投資意願。

報告認為,實務上兩者從事的活動不一樣,用到的政府服務與公共設施不同,前者多為工業區、研究機構;後者使用公園、博物館、育樂中心等。因此報告建議公司繳交營所稅,股東分到盈餘後,要課與薪資收入一樣的綜所稅,但可採「部分股利所得扣抵法」,1戶以不超過27萬元為上限。

報告書中也回應日前提出的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差別稅率政策,建議可採不同稅率;同時落實土地現值、房屋現值正常交易實價,調整許多明顯偏低的公告價,避免少數人炒房、囤房,讓民眾能夠有能力負擔住所。外籍人士若要在台購置不動產也應加重課稅。

環境稅應由汙染者付費

因應國際環保趨勢,報告書中也檢討當前的綠色稅制,強調環境中的耗損性資源不可再生、存量有限,考量永續發展,必須於以保護。雖然現行法律針對各種污染有訂定相關辦法,但未有效執行,開罰標的與課徵費率也沒有確實反映資源利用。


報告呼籲政府不應該補貼污染者的污染防治成本,且需要求污染者負擔排放污染物的外部成本。同時也建議將空氣、水、土壤、海洋等4類型的環境污染費改為環境稅,落實污染者付費而非使用者付費。

報告書也建議,地方應提高自主財源,強化財政紀律,中央政府對於地方的補助應該以區域均衡發展為目標。最後強調,政府要能夠強化賦稅稽徵與處罰機制,避免逃漏稅的現象持續惡化。

【新聞小辭典】

租稅負擔率:即國家賦稅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租稅負擔率愈高,代表國人納稅的負擔愈重。

綜合所得稅: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 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其他所得等各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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