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券退費需有理由、只能退點數 消基會點名EZTABLE、GOMAJI違規

2017-07-04 18:50

? 人氣

民眾透過EZTABLE訂購餐券,若要退費卻僅能退點數,讓消基會點名已違規。(取自EZTABLE網站)

民眾透過EZTABLE訂購餐券,若要退費卻僅能退點數,讓消基會點名已違規。(取自EZTABLE網站)

手機科技發達,如今透過APP也能買餐券,但消基會今(4)日指出,餐廳訂位APP恐暗藏消費風險。消基會表示,「EZTABLE簡單桌」、「GOMAJI 夠麻吉」2大APP訂位系統,前者只退點數,還設使用期限;後者要求陳述理由,已違反《 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透過APP系統購買餐券不是面對面的實體店面消費,依據《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而且這7天內要退費,也不需要陳述理由。

游開雄說,但是GOMAJI的退費系統卻要求消費者陳述退費理由,已經違反《消保法》的規定。他還指出,消基會調查發現,EZTABLE面對消費者申請退費,竟然是退點數,而且設定使用期限,包含許多知名餐廳透過EZTABLE給的點數退費購物金,若是過期,便無法再次使用。

2017-07-04-民眾透過GOMAJI訂購餐券,退費卻需附上理由,讓消基會點名已違規-取自GOMAJI網站
透過GOMAJI訂購餐券,退費卻需陳述退費理由,讓消基會點名已違反《消保法》。(取自GOMAJI網站)

游開雄說,上述點數設定使用期限的作法,已經違反《 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條「不得記載使用期限」的規定。另外游也指出,透過EZTABLE購買紙本餐券,要退費時,只能選擇退回點數而非現金,由於點數比現金更為不利,此已違反《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9條「不得記載較現金消費不利之情形」。

游開雄呼籲以上2家業者儘速改善,依現行規定營運;並主張退費方面,業者應提供消費者退現金或點數的選擇,不應該片面規定只能退點數。

喜歡這篇文章嗎?

李泰誼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